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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问题,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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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邻居及业委会:
大家好!
下班后开车进小区收到保安发放的《紫金庭园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仔细阅读后又上了小区BBS论坛看到了大家对此办法的不同声音。
作为一家普通业主,我会行使我对此办法的投票意见。但首先还是想让大家看一则今年611日刊登在《报刊文摘》报纸上的新闻——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的民生工程  杭州酝酿取消公共泊位停车收费(见附件),重点摘要如下:
1、杭州市政府对5.8万个公用泊位要进行公示,设置在道路两旁和公共空地上(包括西湖景区内)的泊位是否合理,由市民说了算;
2、杭州将原则上取消所有公共泊位的停车收费;
3、原本西湖边每个泊位每小时20元的收费标准将成为历史;
4、小区停车也将大幅降价;
5、杭州市停车新政之一:努力挖潜,科学利用空间尽量增设泊位;
6、杭州市停车新政之二:免费停车,所有公共车位必须免费使用。

本人对于《车辆管理办法》的意见如下:
1.

关于第四条  禁止一切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小区”:这样的条例限制过紧,每家每户都会有亲戚朋友,如果让他们每次来都停在小区入口外的临时泊位显然不近人情,对小区的形象不利。而且白天小区的停车位都非常空余,应该统筹考虑;
2.
关于“第五条  小区实行单向通行,南门进、北门出”:就目前小区内车辆的行驶路线而言,车辆在小区内通行并没有出现过分拥挤的现象,况且北门的文新小学现在有早晚时间段进行道路安全封闭,这样肯定会影响到广大业主的上班时间。——建议:至少南门仍可进出,北门只出不进倒也可以;
3.
关于“第六条  租用地面停车位的车辆,不固定车位,随到随停”:如果我支付了停车费用,但小区内已无停车位怎么办?如现在我每天下班晚于七、八点以后,小区内常常已找不到车位了,只能停在小区外了,谁还愿意交纳这笔停车费?BBS有人提到今后小区外的停车,由社区统一收取80/月的停车费,请问如果我在小区内已缴纳地面停车费,晚上回家无车位,偶尔停到小区外怎么收费?难道需要这类业主双重缴费?业委会应该全面考虑。
4.
关于“第七条  各类泊位的描述”:就业委会的统计,目前的车位满足不了现有业主的车辆数量,建议:
(1)
数据资料显示:“地面规划泊位86个,马路划线车位67个,共153个(实际还有挖掘的空间)。”完全同意应重新规划增加地面车位(现在有些车虽然没停在车位线内,但有些角落并不影响车辆及行人的进出,应该重新合理规划加以利用,就象杭州市政府进一步挖掘公用泊位同理);
(2)
数据资料显示:“地下车库共480个车位,其中已售出244个。”计算可得出还有236个地下车位未出售,应合理利用,采用出租方式来缓解车位压力;杭州市政府停车新政指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库非售即租,允许开发商售租并举、先售后租,禁止只售不租。所以我们忠心希望我们的业委会能与开发商作深入沟通,这236个地下车位不能再处于这种只售不租的状态中,这将是被明令禁止的了。
5.

关于“第十条 不同泊位的收费标准”:
(1)
关于“地下车位管理费50/月,归物业公司所有”:相比其他小区,如山水人家、府苑新村、府新花园,显然是贵了些。建议20/月为妥,因为该车位已是业主购买的财产,物业公司只是负责了如清扫及照明等简单管理而已;
(2)
关于“地下车位租用费(待定)”:挖掘这236个地下车位对车辆管理来说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不可以用待定的说法来推行此管理办法。需明确这笔费用的归属方,租用费建议150—200/月差不多了,因为这并不是车库而只是一个车位;
(3)
关于“地面泊位租用费100/月,归全体业主所有”:结合现在杭州市政府即将推行的公共泊位免费、道路与景区将实行减半新政。这100/月的小区停车费标准只是一个上限,结合政府推行的这一民生工程,我们小区在实行停车制度时也应顺应民意。加上昨天起油费再次攀升,对于有车族来说压力是越来越大了,所以建议至多不高于50/月为妥;
6.
关于“第十一条 车辆通行卡与通行证捆绑发放,一卡一证”:作为小区业主,我们已经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保安是有职责和义务来管理小区内车辆的进出。如果还需要实行捆绑通行卡,高价购买安装刷卡设备,实在是一种浪费。目前小区保安凭通行证实施车辆进出管理还是可行的;
7.
关于“第十一条  黑名单制度”:我同意一些业主的意见,这样的管理办法出台难免对小区主人有了太多的限制,而根本没有提及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考核与奖惩,这样的条例的出台有失公平;
8.
关于“费用收取后的使用明细清单” 停车新政指出: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单位每年年底要公布机动车停放收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监督。相信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都应该完全公开费用的使用情况,采用定期公布的形式,这和物管费帐目的公示需要同理,这样广大业主才会缴得放心,收取费用的部门也才会用得安心,大家说对吗?

入住紫金庭园已经2年多了,在这期间本人深深感到其实我们小区的业主们还是非常团结的,最后我再例举两个实例:
1.
2006
年小区南面的电缆铁塔事件,在芦荻苑5/6幢业主和其他各幢业主的共同支持下,一次次联名上访市政府,与开发商、电力局协商铁塔被移到了隔壁变电所前;
2.
2007
年小区南面据说要开通马路,在众多热心业主的带领下,横幅标语显示了业主们的团结之心,市规划局终于还我们了一片绿色公园;
凭心而论,其实每位业主都会希望为自己的家园出份力,业委会成员就更不用说了,我们应该相信业委会有能力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物管问题、卫生问题、开发商问题等等,当然业委会出台任何管理制度和办法应该慎之又慎!对于不成熟或不完善的制度,应该多多听取业主们的意见或建议,经过反复修改,方可成为小区正式的管理制度!
以上意见只是我一家之言,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愿与大家成为好邻居,共建西溪湿地边这片美丽的家园!谢谢!
报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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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公共经济学的理论,杭州市政府的这一带有美好愿望的行政措施将很快面临困境,车位在可预见的将来必定满足不了日益增长对停车位的需求!由于车辆的无限增加,将使停车问需求激增,最后迫使政府推更高的停车收费政策的出台。(一种情况出现的话除外:油价大幅度上涨,用车成本剧增,导致汽车拥有量下降)
    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来调控需求,是现代政府管理社会的基本方法。
    杭州的这一做法,做秀可以,解决公共问题不行!

[ 本帖最后由 xdaom 于 2008-6-22 15: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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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向进出应考虑高峰时段分流,建议上下班时间实施双向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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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的帖子

赞同二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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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紫金庭园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很不错了.
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就会有不同的说法.
其实我担心的倒不是办法如何更完美
而是物管的执行力度如何.
我们说的再多
讨论的再热烈
关键是执行.
以前很多问题不是没有提过
也不是没有看到过
但最后还是"问题"
说一千道一万
做不好还是回到从前.
但愿业主委的成立能使物管旧貌换新颜
但愿车辆管理办法的实施能使物管的工作起到催化
让我们业主不是满怨,而是点头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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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3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门有3个地下车库入口
只出不进
无端增加汽车在小区绕行
浪费汽油
增加排污
增加小区的废气污染
这样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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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3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喜美的发言.
考虑问题应全面,小区的停车问题及行车问题解决的主要目的是还小区一个安全、相对安静的环境,人为地增加汽车在小区内的绕行,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北门只出不进,最大的问题是,地下车库的入口很多,如果只能出不能进,很多地下车库的汽车将在小区狭窄的道路上走上一大段路,增加小区的汽车尾气排放和不安全因素,汽车开在小区的时间适宜最少最好。我带着孩子在小区散步的时候就是最讨厌身边汽车开来开去的,觉得很不安全。

楼上有位仁兄的提议很好,能不能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在北门南门可进可出。
小区一旦出台了车辆管理办法,作为私车驾驶员,我是一定会遵守共同的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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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1#LZ的提议!: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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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非常感谢楼主花费这么多精力提了这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第四条 禁止一切外来机动辆车进入小区是怎么来的呢。
主要是因为市政府的停车新政对于小区规定了,对于外来车辆,2-24小时内收费不得高于4元,2小时以下免费,这么低的收费标准,小区会不会成为外来车辆的乐园呢?这是我们所担心的,我们必须首先保证业主自身的利益,在咨询相关部门后,得到的答复是,小区可以拒绝外来车辆,所以有了这条规定。
另外,我觉得禁止外来车辆进入的小区形象更好呀,我每次去桂花园,保安不让进的时候我都很羡慕他们,真的,呵呵。
而且,小区毕竟是居住区,不是公共停车场,小区内能不停车最好,外来车辆进来以后既有安全隐患,还多排废气啊。
至于来访的亲友,我们是这样考虑的,可以在小区里设一台4座或者6座的电动车,既环保,还可以把大家送到单元门口,省去了找门的麻烦,您觉得这个方案怎么样呢?



关于第五条 小区实行单向通行,南门进、北门出:
这一条主要是考虑1)技术上只需要安装一套设备;2)统一进口有利于安全。
为什么要南门进呢,主要是因为禁止外来车辆以后,入口处的解释工作会相应增多,北门通道比较狭长,容易造成堵车,而南门相对宽敞些。
您的建议很好啊,我们会考虑修改成这样。



关于第六条 租用地面停车位的车辆,不固定车位,随到随停
正是考虑到您所提到这种情况,我们才将通行卡和通行证绑定发放,原来的计划是发放的总数就是小区内可停车位数,这样可以让每一辆交了钱的业主都有地方可以停。
可是,有业主提出,这样不是很合理,我们还在讨论,是否要分时段控制,还没有定论,要看大多数人的意见。



关于泊位数,86个是指草坪上开发商造好的,实际上路边划线车位还有可挖掘的余地,尤其是您提到的角落等地可以设置成夜间临时泊位的。
地下车库是否租用正在与开发商沟通。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消息,在正式发布的停车新政里,已经取消了“小区地下车库不允许只售不租”这一条了,估计是被开发商们联合抵制了-_-|||,所以现在难度也比较大。



地下车位管理费是前期物业协议中签定的,在新的物业协议签定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现在要求物管降低不现实,但是我们会在后面的续聘或新聘物管协议中特别考虑这一条,把费用降下来。



地面泊位费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向您解释,见仁见智啦。我一直认为汽车占用了公共区域、排出废气、影响了其他业主生活,得到了方便的车主是应当给出补偿的,杭州市政府的停车新政在短期内也许会得到赞许,但长期肯定会引起剧烈的反弹,因为这个新政根本就没有触及到停车难的根本矛盾。
100元每个月,有人觉得贵,也许50元还是有人觉得贵,我说了也不算,还是交给业主大会决定吧,大家说是多少就是多少。



关于第十一条  是否要安装设备,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啦。
我们认为单纯靠人的管理还是会有漏洞,如果有了硬件保证,制度才有可操作性。
当然,您也可以提出您的意见,我们会根据提出意见的业主比例来决定是否修改。



关于第十一条 黑名单制度
这个名字起得太直白了,也许这是造成很多邻居不满的原因。
不过我们还是认为一个管理办法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操作手段,那么就相当于一张白纸。
这个制度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小区主人,而是个别侵犯了大多数小区主人公共利益的业主,对于占绝大多数的有车德、肯为他人着想的业主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而且我个人认为这个规定还是很宽松的,至少三次被保安提醒后仍然拒不理睬才会记入黑名单,也就是说,保安如果提醒了之后您马上就开走的情况是不会计数的,想想看,3次都不理人家保安的劝告,已经算得上是拒不改正的顽固分子了啊,对吧?:)

您提到对物管的考核也是我们在考虑的问题,说实话,您觉得就停车问题对物管的监督和考核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宽容?是任由大家随便进随便停?还是能够及时纠正不文明的行为呢?
至于就停车管理的监督手段,物管已经同意业委会有权力根据年度的管理状况,结合业主意见,来决定是否扣减地面泊位费划给物管的管理成本。



关于费用收取后的使用明细单
我们的管理办法里也提到了这一点啊,这笔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物管是无权动用的,所有的用途必须得到业主大会通过,并且收支明细会公示。

我也一直觉得小区的业主们很团结,您可能不知道,小区的双层玻璃和东侧的沿河绿地也是业主们团结斗争的结果(可惜绿地要还一部分给政府了),但是业委会刚刚成立,有些问题考虑得可能有不专业或不周到之处,所以,非常欢迎大家热心的提出意见和建议,有了大家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才会有进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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