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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东方红街的注意了:红街的前世今生--红后面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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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街买了也不安的!!
东方红街--奸商的杰作
  红街原址的前身是东方商城,同一奸商开发。
  东方商城原系97年计划投资十个亿的杭州市重点项目,由市工商局筹建,很多外地商户怀着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变卖家产,离乡背井,到杭州购买了东方商城50年经营权,后由于工商局脱勾,商城经营不景气,很多商户仍然夜宿水泥地,日间营业,苦撑了这唯一赖以生存的商城十年,经济上也由当年的十万元户沦为今天的贫困户。
  十年来,城市发展飞速,火车东站由原来冷避之地很快将变为交通枢纽和城市中心,东方商城将成为黄金宝地,正当广大业主为十年的坚持熬到头而高兴时,中江房开公司“突出妙手”,吞改革开放经济成果,单方决定,想以退还区区几万元给买断50年经营权的业主了事,并放言“我们说了算,你们如果不同意就去告好了”他们不但语出惊人,行动上更是肆无忌惮,擅自筑墙封闭商城,对前往阻止的业主实施暴力,拆除内墙,逼走商户,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中国的贫富分化严重,很大原因是此类不公平造成的,为更大暴利而榨干业主甚至不惜大打出手,与杭州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如此的不和谐。最近,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而中江房产却不顾商户意愿、不协商、我行我素。
  一个这么中心的地段“烂”了这么多年,突然“回春”,以后谁知会不会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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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开放商是中凯,上海过来的,至于这块土地的前身楼主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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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凯原是一家杭州公司,即中江房产,后来壮大后将总部移师上海,如今中凯重新杀回杭州,拿下了城东核心地块——新火车东站地块。”
----以上这段话是引用,有此为证:http://www.zjol.com.cn/05zzhz/system/2007/05/24/008457349.shtml

什么 狗屁“杀回杭州”,分明是潜逃多年后改头换脸啊!!原东方商城荒废多年谁人不知?成烂尾楼啊。不负责的开发商逃出后,以救世主的形象回购,却是以数 年前的价格,恬不知耻啊。这里的房子法律上纠纷的,小心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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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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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是吗,难道这个地性质还有问题?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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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同一家公司,原来东方商城的开发商。无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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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热闹的 emo_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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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迅速插入80后。赚钱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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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原业主联合起来,以暴治暴。把事情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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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楼主是原东方商城的租户(注意不是买主),我记得当时的协议是签了50年的租期的(这个明显与我国的租期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是冲突,所以后来租户与中江公司的官司大多是输掉的,如果是这样lz的怨念就可以理解了)。
PS:原来东方商城的kfs应该不是中江公司。lz这样造谣不知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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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业主还能搞?不太可能吧。好像以前最大的纠纷时美家居几个大商户,应该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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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PS;我不喜欢中江公司,也不是什么托。我只是说一些我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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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反插 emo_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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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反反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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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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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看百姓的冤情[

抵债房被强拆 业主索赔80万,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数额遭到拒绝
    过客评论 2007-11-27 11:59:00 发表于焦点杭州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中凯·东方红街论坛
    标签: 业主  开发商  俞先生   142次点击


   法院执行交付给自己,用于抵债的房子,竟被开发商给强拆了。萧山俞先生以财产损害为由,一纸诉状将开发商杭州中江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向对方索赔损失80余万元。昨天上午,江干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引起争议的房产位于火车东站附近东方商城4-4幢2-501室,面积有80多平方米。俞先生说,房产是因为东方商城与他存在欠款纠纷,经仲裁后由法院于1998年执行到位用于抵债。简单装修后,这些年来,俞先生一直将房产用于出租。

  今年5月,东方商城的开发商在没有与业主达成拆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将包括俞先生房产在内的房子全部拆除。

  俞先生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应该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装修费和损失的租金。

  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曾答应按同地段同类住庭的估价(每平方4720元)补偿给俞先生,但遭到对方拒绝。

  “开发商的补偿价格低得离谱”,俞先生在杭州透明售房网上做了比较,2月份城区二手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9613元,到今年7月份交易价格更是超过万元,因此开发商的补偿价格他绝对不能接受。

  “透明售房网公布的是全市二手房的平均价格,具体到每笔交易的房产会有不同”。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说,东方商城老住宅的大多业主个人没有产权证,也没有通过消防、环保等合格验收,存在很大瑕疵,估价是他们依照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委托正规的中介机构进行的。

  至于俞先生提出的装修和租金损失,开发商的律师认为,没有产权证和通过验收的房子是不能装修投入使用和出租的,俞先生的主张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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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理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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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讲什么法律,中国法律有的是漏洞,大财团有的是钻的地方。一个小百姓请不起律师和他们折腾,只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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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的只是租户, 小产权房都不是,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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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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