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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业委会、物业及部分业主代表“面对面”恳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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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家有金毛王子 于 2009-3-26 09:46 发表


坚持什么?凭一己之力,又能如何坚持?既然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理,那么,恳谈会就是个促进沟通的好形式,大家面对面交流想必好过网上的相互攻击。我个人十分愿意推荐你作为业主代表参加会议(若真是本小区业主 ...


所谓坚持就是:业委会坚持认为自己做得对!业主坚持不交物管费!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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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家有金毛王子 于 2009-3-25 09:44 发表
基于目前大家对投票选择物业及是否提高物业费一事存在较大争议,偶建议,近日是否可由业委会、物业及部分业主代表三方坐下来恳谈一次?采用民主恳谈会的形式,十分有利于解决争议,达成共识。偶想,操作这样一次座谈 ...


支持!大家沟通解决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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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7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iulan110 于 2009-3-26 20:02 发表
如果你要这样理解,我只能摇头苦笑。第一、业委会是由11名委员组成的,是集体名词,如果用“我们”两字不当,那用“我”一字,你岂不更要说,业委会难道是你一个人的?二、业委会11名委员不可能每个人都到网上来表态 ...


裘律师,不必过分在意个别业主的极端言论。光顾嘴皮“出气”不付诸行动是没用的。偶想,近期业委会要抓紧召开这样一个恳谈会,而且这个事情也只能由业委会来操作为好。: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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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家有金毛王子 于 2009-3-27 09:15 发表


裘律师,不必过分在意个别业主的极端言论。光顾嘴皮“出气”不付诸行动是没用的。偶想,近期业委会要抓紧召开这样一个恳谈会,而且这个事情也只能由业委会来操作为好。:handshake


再一次表示支持,业委会不用害怕,毕竟你们代表的是业主的利益,赶快拿出诚意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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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家有金毛王子 于 2009-3-27 09:15 发表


裘律师,不必过分在意个别业主的极端言论。光顾嘴皮“出气”不付诸行动是没用的。偶想,近期业委会要抓紧召开这样一个恳谈会,而且这个事情也只能由业委会来操作为好。:handshake



我的言论极端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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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iulan110 于 2009-3-26 20:02 发表
如果你要这样理解,我只能摇头苦笑。第一、业委会是由11名委员组成的,是集体名词,如果用“我们”两字不当,那用“我”一字,你岂不更要说,业委会难道是你一个人的?二、业委会11名委员不可能每个人都到网上来表态 ...
业委会的帐号怎么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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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家有金毛王子 于 2009-3-26 09:58 发表


如果大家都是这个态度的话,那小区建设肯定搞不好的:( !



其实村民都是讲理的,也很好说话的,服务收费,欠债还钱,理所当然。但,业委和物业的一些行为,让人难得民心。小区搞不好,原因主次要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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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52129 于 2009-3-27 10:31 发表


再一次表示支持,业委会不用害怕,毕竟你们代表的是业主的利益,赶快拿出诚意来吧!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提议!既然我们是一家人,没什么不好沟通的。欢迎网上反对声最大的业主主动报名参加!到时,你们可以听听其他业委会委员的意见,如果我们业委会确实做错的话,也是会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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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声最大的报名参加?我觉得应该是弄清反对声最大的事而不是对反对声最大的人,首先应该看看大家不满意的究竟是什么?其实很简单的问题不要弄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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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替业委会说句公道话

业委会的同志是大家选出来的,这一届业委会是第一届,以后还会有第二、三、、、、届,第一届是打基础的,工作难度是很大的,尽管政苑小区还有很多事情不尽人意,广大业主很有意见,但应该看到这一届业委会已经做了不少事情。有些事情并不象有的业想象那么简单,合理的东西,并不是一定能够马上办到。建议有的业主说话口气平和一点,业委会同志与业主是平等的,他们代表广大业主进行工作付出了很多劳动,占用了很多本来可以休息的时间,这一点我们广大业主应该感谢和尊重、鼓励他们。争吵解决不了问题,谩骂反而增加隔阂,不利于小区和谐。如果有的业主你有更好的办法,或者你有比现在业委会同志更大有能耐,或者你的奉献精神更强,那就请在下一届业委会改选时,毛遂自荐,尤其是早点在这里提出你如果当选第二届业委会成员(最好是主任)的“施政纲领”,我(们)一定会投票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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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赞同你的说法,糊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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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iulan110 于 2009-3-27 11:17 发表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提议!既然我们是一家人,没什么不好沟通的。欢迎网上反对声最大的业主主动报名参加!到时,你们可以听听其他业委会委员的意见,如果我们业委会确实做错的话,也是会改正的。

      听到业委会的声音了。其实现在这样也就是沟通,大家希望听到业委会对业主的回音。针对业主意见大的问题,业委会可以在网上说说这一问题的详细情况。共同来讨论。一家人,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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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糊弄墨 于 2009-3-27 11:40 发表
反对声最大的报名参加?我觉得应该是弄清反对声最大的事而不是对反对声最大的人,首先应该看看大家不满意的究竟是什么?其实很简单的问题不要弄复杂了

我也同意这位邻居的观点!不要把事情弄复杂。
应该是物管和业委会对话,邀请业主方自愿参加。我哥居住的小区,物业费要涨价,业委员成员挨个通知业主,要求大家拒交物业费,结果物业费维持原价,很简单地把问题解决了。
现在的问题是业主委和物业同穿一条裤子,每个业主都在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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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iulan110 于 2009-3-27 11:17 发表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提议!既然我们是一家人,没什么不好沟通的。欢迎网上反对声最大的业主主动报名参加!到时,你们可以听听其他业委会委员的意见,如果我们业委会确实做错的话,也是会改正的。

大律师,你是真糊涂还是装不明白?
你拉住反对声最大的人有意思吗?
你不明白反对声最大的事?
那你去试着回答我最幼稚的问题吧。你回了,我会接着问第二个第三个,你会慢慢明白的。

[ 本帖最后由 小名儿 于 2009-3-27 14: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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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律师,不用回的,你如果回答了,这个痴呆儿小名儿也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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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家有金毛王子 的帖子

这个建议好。网上论战,大家只能是发发牢骚,对解决实际问题无益。再说网上也战了老长时间了,焦点、难点大家都清楚。建议业委会拿个方案,如多少人参加座谈,是每幢一名还是每个单元一名代表,还是以“单位”为单位,每个单位派代表?找个时间好好谈谈,说清楚明白了,给大家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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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帖由 qiulan110 于 2009-3-27 11:17 发表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提议!既然我们是一家人,没什么不好沟通的。欢迎网上反对声最大的业主主动报名参加!到时,你们可以听听其他业委会委员的意见,如果我们业委会确实做错的话,也是会改正的。


执迷不悟!到现在还是如果确实有错?合同里到处是错误!但你们永远不会认错,几年来你们承认有错过了?错的永远是业主!既然你们没错,也就没什么好改的。既然没什么好改的,又有什么好谈的?无脑律师。

[ 本帖最后由 不含萧余 于 2009-3-27 2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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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含萧余先生,你只会在网上骂街,而不敢出面沟通,只能让人笑话!不觉得自己是个只会过过嘴瘾、很不负责任的懦夫吗?鉴于你的素质与我们小区业主应该具备的素质十分不符,你是否为小区真正业主的身份不明,今后我不会在网上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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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8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iulan110 于 2009-3-28 11:36 发表
不含萧余先生,你只会在网上骂街,而不敢出面沟通,只能让人笑话!不觉得自己是个只会过过嘴瘾、很不负责任的懦夫吗?鉴于你的素质与我们小区业主应该具备的素质十分不符,你是否为小区真正业主的身份不明,今后我不 ...




小区业主的素质以你为准?简直是不知羞耻!

[ 本帖最后由 不含萧余 于 2009-3-28 14: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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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苑业主委员会混充里面有律师,其实还不如其他小区退休老同志组成的业主委员会强!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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