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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正经事] 业委会就有关物业费若干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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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业委会的工作。业委会成员也都是业主,努力在为小区工作,有意见多沟通,大家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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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业委会,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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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10-17 21:49 编辑

本来,拟另开一帖,作一商榷。犹豫后,放弃。因为跟帖更能对照着看,看得分明。
   云顶欠费业主在忍受了四处张贴牛皮癣,电话短信轰炸,最后通牒恫吓,停车费诱导,暂停部分服务的歧视,停水停电的威胁,网警举报,流氓窥探、公开隐私,部分恶俗业主的谩骂围攻后,业委会经过千转百回,“摸着石头”终于打听到了去法院的路怎么走;这是一种扬弃,也是一种进步。加上昨天,业委会迈着蹒跚脚步,颤巍巍地从内部网不远万里走到了这个它又痛又恨又放不下的虚拟网络,来发表了一个“情真意切”的关于物业费的说明。这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为了这些变化,我们应该鼓点掌。
      但是,既然是虚拟网上的一个帖子,当然可供大家评说。
      一,60万分手费的法律关系。《说明》说,业委会是花了60万买了240万的“自由债权”,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欠费业主将来免受振邦催逼,且无还手能力。不妨略作分析。1,物业服务合同一旦生效,业主交费给物业公司就是义务。如果业主欠费,那就构成物业公司债权。但是你与物业公司作了一个勾兑,用60万买了240万的债权,如果你是在做生意,那当然是划算的。可是,你是拿谁的钱去做的这笔交易?买回来的240万,又是怎么处理的?从你这笔划算的生意中谁得到了利益?
      当欠费业主交齐物业费后,你付给振邦的60万是不是一笔在正常物业费外的支出?这个钱是不是云顶业主出的?如果你们业委会劳苦功高的诸位把这个60万分了,业主们一定会觉得这笔钱用的适得其所,因为你们为了保护云顶无反抗能力的欠费业主免受振邦催逼,交点“保护费”也值!但是,这个钱流到振邦的腰包里去了,这跟送还有区别吗?问一句,如果现在业主把欠费清了,那这个在物业费总额外莫名其妙少掉的60万钱,到时你们业委会的诸位是不是可以分担一下,把它补回来,用于那些岌岌可危的设施设备?

(有事外出,先发了,以便先批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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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早就该维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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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请明确一下:
1.振邦期间云顶业主欠费240万里有没高力遗留的债权?如有,那是多少?
2.振邦期间一共收入多少?用于云顶的维护是化了多少?因为还欠了60万呐。
3.说明里讲现在一个保洁员的工资是1800元(全含),那么业委会能告诉我现在的千翔物业用同样的保洁员,咋贵了这么多呢?总之,在自治期间8万可以搞定的物业工资,千翔来了就要13万了,一年就要多付60万,不会说不清楚吧!
业委会觉得在这里回答不方便的话,可以在实名网里回答。当然不回答,我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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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业委会的工作,相信业委会的同志们怀着一腔热情,做大家的事,本人在此感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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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MJCH 于 2009-10-17 19:59 编辑

“业委会一直呼吁与业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也欢迎业主在实名论坛上提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共同来探讨“降低”收费标准和“打折”收费的可能性,探讨如何让云顶走上正轨。但是,在网上谣言满天飞的情况下,业委会不会与网上的虚拟人物交流,谁都知道网络上的人和事真假难分。干实事才能救云顶! ”

就业委会说明的结束语谈几点看法。首先说明下:人有智、愚之分,论坛上的智者一看业委会的说明就心知肚明了,一一明白,但我这愚者还是有些不明白,所以请智者多宽容多体凉,少拍砖噢!
1.                   关于业委会一直呼吁业主面对面的交流问题:
好象在对部分业主物业欠费问题上曾经有邻居提出物业收费难问题并不是云顶的个例,杭州的许多小区都存在,建议业委会成员多点耐心,工作做细点,有空与欠费业主多交流,业主的疑虑解决了,收费率自然高了。(本人记性欠佳,大概意思,请智者慢拍砖)接着就有跟贴说业委会成员也有自己工作(这点偶绝对理解)哪有这么多时间来交流?(还是大概意思,绝非原话)跟贴者是体恤业委会成员也可理解,但也没见业委会有个态度啊?或者业委会会说不是邀请某XX某XX来面谈了吗?说难听点你这是枪打出头鸟!我想云顶业主有意见的不会光是这几位吧?有的上台说了有的没上台,否则业委会也不必心急火燎地催物业费了,不是吗?再说许多业主也要上班,也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去趟云顶也不容易,业委会是否也该体恤下老百姓?至于虚拟和实名网真的有这么重要吗?记得杭城“胡斌”事件一出,网上就有成千上万的网民发贴谈各自对事件的看法,杭州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地对网民的看法进行回应,也没见有关部门说都是虚拟的一律不予回应!再说我们的总理还在网上与民交流,也是虚拟的,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还经常上网了解民意,听听老百姓的呼声泥!当然云顶业委会成员的级别和素质绝不能与上述的同一而言,但这是时代的进步和潮流,云顶的村官是否也该与时俱进,学着点呢!
2.                    关于“网上谣言满天飞的情况下,业委会不会与网上的虚拟人物交流,谁都知道网络上的人和事真假难分。干实事才能救云顶!”
所谓的网上谣言满天飞不知指的是哪些?是否有劳业委会整理下,指出哪些是谣言,哪些是善意的批评,这样也好让云顶村民看个明白,以视正听!
关于“业委会不会与网上的虚拟人物交流,谁都知道网络上的人和事真假难分。干实事才能救云顶!”
其实听取意见是对事不对人,所以真正地听取意见并无需要去打听提意见者是谁,是看意见有没有值得考虑、值得采取!“有者改之无则加勉”是实施民主的前提。所以听取意见者首先要有诚意!当然有意捣乱者例外,我想业委会有的是办法让捣乱者绳之以法,也算是为民除害!
以上是本人对“业委会关于......的说明”结束语的一点看法,我认为业委会确实不可能对论坛上的所有贴作出一一回应,但至少可以派专人关注业主的发言,并对所提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定期进行回应,哪些是已在做的,哪些是准备做的,哪些是做不到的存在哪些困难。这样业主心中有底了就不会乱猜疑,就是真有少部分人要搅混水也失去了市场!云顶人也是中国人中的一部分,通情达理的到哪里都是大多数,否则这个社会还会进步吗?还有希望吗?
最后还要说:别再抱着实名论坛死死不放了,事实说明实名论坛行不通,业委会的这个贴不已说明问题了吗?否则你为何要发到这里来?发在实名论坛得啦!是在哪说话是公民的权利随大家的便吧!

                                               over!
                                      钢帽戴好了,等着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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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云顶的关键时刻,请以大局为重,就事论事,切勿煽动对立情绪.维护和维持来之不易的对话气氛,尽量促成业委会和老步,沙龙.....等业主的对话.
云顶目前急需的是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对策而不是空泛的支持.
能够历经考验,坚持不懈地用自己头脑去思考大胆提出自己见解的人在云顶不多,而且越来越少,这对云顶不利.事实一再证明很多正确的意见出自他们之手.如果当初就认识到这一点,云顶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业主可以少付很多代价.
诚然良药苦口.对于等待得太久的业主,有些过头的话,请业主委员会谅解.毕竟他们倾诉的对象是一级组织,相反他们所受到的围攻通常直指个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还有什么委屈不能化解,云顶还有几个这样置己不顾敢讲真话的人.
退一万步讲,我们的工作没有失误吗?云顶走到今天都是开发商和物业造成的吗?无论个人还是组织只要涉及到群体利益就要允许批评,如果真诚接受批评还需要设置条件吗?
真诚希望业主委员会抓住这个契机展开真诚对话.以利带领我们走出困境,邻居们也应该在这个智者的对话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为过激的言词降温.
我们都应该记住:云顶没有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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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钢帽戴好了,等着挨砖!
BMJCH 发表于 2009-10-17 17:27

这个论坛让人心寒啊,提点建议还要带钢帽。
送几朵鲜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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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业委会,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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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long 于 2009-10-17 21:32 编辑
关于“业委会不会与网上的虚拟人物交流,谁都知道网络上的人和事真假难分。干实事才能救云顶!”
其实听取意见是对事不对人,所以真正地听取意见并无需要去打听提意见者是谁,是看意见有没有值得考虑、值得采取!“有者改之无则加勉”是实施民主的前提。所以听取意见者首先要有诚意!当然有意捣乱者例外,我想业委会有的是办法让捣乱者绳之以法,也算是为民除害!
BMJCH 发表于 2009-10-17 17:27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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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业委会的工作,业委会成员辛苦了,云顶人不会忘记你们无私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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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10-18 10:33 编辑

好,把话续完。
   归纳一下自己的观点:
   1,60万是业委会失误(或更严重到说明)而产生的,是由业主多余支付的款项,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2,业委会眼里没有全体业主,业主大会这样的概念。在这个说明里。谁看到了这个词吗?
   3,解约是勾兑的结果。这个损失必须有人来承担;云顶业主只能交为云顶建设所需支付的费用,但是绝不能为某些人的独断专行和错误决策买单;
   5,所谓自由债权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债权转让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必须是确定无争议的债权,二是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但是,业委会的“债权”有无争议?业委会获得的债权来自怎么样的途径?是否以合适的方式通知了债权人?擅自做主的,不确定的债权,通过勾兑而得的债权,旨在损害业主利益的债权,甚至在出卖业主利益的债权,是有效的吗?一个业主民选的自治组织,用部分业主出的钱购买了对另一部分业主的“债权”,呵呵,不是绕口令,是脑筋急转弯。
   6,  业委会不是圣人,做错了事情,应该诚恳地道歉,耐心细致地作解释,以求得大家的宽恕。并努力改正。一味地逞口舌之利,那是在试图愚弄业主。即便口吐莲花,又能若何?谁也不是傻瓜。我删掉的帖子上,曾提议搁置争议,分步理顺,竟然受到攻击,真是迷惘。
    7,  很想知道,目前的业委会班子,愤而出走的,托病不出的,借故离开的,所剩几人?60万的损失不会文过饰非,但为什么没人引咎辞职?改组业委会才是云顶救赎之道,也是一个温和改良途径。不能改革吗?
    8,各种名目的监督小组比比皆是,但是以刘老师这样的德高望重,以业委会“副”主任身份下施其职,担当一财务监督小组组长身份,居然不得允准,又说明什么?
      所以,这个债权转让,以及其后的《说明》是非常非常使人长见识的。
      窃以为,存心也罢,失误也罢。这么大的损失,必须正视,不能回避,不能轻描淡写,更不能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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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均每月至少需24万元,即每月的物管费收缴率要达到82%以上。但是,自4月1日至9月30日,云顶总共收到物业费  129万多元,平均每月不到 21.6 万元,收缴率只有74 %,连维持日常运行都很难..
云顶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09-10-16 20:38


问题的关键出来了。
是想办法提高收缴率呢, 还是以74%的收缴率维持1。5的收费标准?甚至涨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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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整物业费标准,须有云顶物业管理成本科学测算的基础,并须在此基础上经业主大会讨论表决,业委会无权擅自调整标准。同时,若是在科学测算成本的基础上调整物业费标准,“降低”或“提高”的可能性都不能排除。希望就要求“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后再缴费的业主三思。 ...
云顶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09-10-16 20:38

是否现在就可以去做?
因为, 有信服力的费用测算,以及随后的交费标准调整, 非常有助于提高物业费的收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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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2、自觉按时缴费的业主占多数,小区尚能运行,就全靠他们的支持。如果对欠费的业主进行打折,就是对已缴费业主的不公平。如果长期欠费还能享受打折,将没有业主会按时全额缴费,云顶就会崩溃。如果对已全额缴费的业主进行打折退费,将使本已紧张的物业费更不够用。对此,也希望要求“打折”后再缴费的业主三思
:38

当然不能打折。
只是, 希望“策略性”欠费者们先无条件交纳欠费的70%,表示只是“策略性”欠费,不是“老赖”。
然后可以花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比如半年,慢慢协商。
对无此行动的”策略性“欠费者, 则要尽可能快地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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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为云顶和谐起见,主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希望欠费业主能着眼大局、着眼未来而主动缴清欠费,和和气气地解决欠费问题。可惜部分欠费业主不能全面、理性地看待欠费问题;更有几个别有用心者的造谣生事,致使欠费问题越来越严重,已危及云顶的生存。为了云顶的可持续生存,为了云顶全体业主的根本利益,业委会将不得已而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以彻底解决欠费问题 ...
云顶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09-10-16 20:38


采取法律手段, 是已缴费业主和”策略性“欠费业主的共同期待。
法制社会里到法庭去讲理, 再正常不过, 不要看得那么严重。
希望尽快加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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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4月1日起,业委会就呼吁广大业主参加业主监督小组,监督物业费的开支和物管的工作 ...
云顶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09-10-16 20:38


呼吁成立法律支援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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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顶湖 于 2009-10-18 09:35 编辑

[quote别再抱着实名论坛死死不放了,事实说明实名论坛行不通,业委会的这个贴不已说明问题了吗?...
BMJCH 发表于 2009-10-17 17:27 [/quote]

别这么快就下结论。
你说行不通就行不通?不见得。
实名网有它自己的作用,而且,好用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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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为什么物业费不打折扣?

    1、业委会无权擅自决定打折标准。

云顶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09-10-16 20:38


大家在谈的物业费打折, 是指对不常住房的打折, 不是给“策略性”欠费者们的打折。不是一个事情, 别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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