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道长里选,确实是个好主意
业余爱好者 发表于 2009-11-26 13:20

关键是谁来操作?谁会来当楼道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6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谁来操作?谁会来当楼道长?
胖胖羊 发表于 2009-11-26 16:11


筹备组,社区,业主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紧先选楼道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比较大,我觉得不仅要选楼道长,楼道长选好后还应该再推选出四个区的区长,并从楼道长(包括自荐、推荐)人员中选出业委会委员。这样以后业委会、物管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就会比较方便些。
筹备组是否可以考虑这次业委会成员的选举从推选楼道长开始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的建议在"业委会"和社区党委前面全部是废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废话公示干吗?!楼道长问题的建议,我今年已经致电社区建议多次!废话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反抗不了,就快乐地享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换届之前,希望筹备组做三件事:
    一是与社区联手,参照老小区的成熟经验,建立单元长,配合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做好有关工作。
    二是按照《省物管条例》的有关规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这是选举合法、正常进行的前置条件。
    三是希望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里多几个离退休老同志,特别是懂法律政策、热心小区工作、有良心的离退休老同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选举搞不好,我要骂你们筹备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承认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规则错了违法了,选举结果无效!物管费也会坚决拒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比较大,我觉得不仅要选楼道长,楼道长选好后还应该再推选出四个区的区长,并从楼道长(包括自荐、推荐)人员中选出业委会委员。这样以后业委会、物管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就会比较方便些。
筹备组是否可以考虑 ...
lotus_l 发表于 2009-11-27 15:22

是的,我们小区太大,选了楼道长,才真正架起了业主、业委会、物业、社区之间的桥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不进的,熄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不进的,熄火!
北高峰 发表于 2009-11-28 20:57

如果要说听不进,那是“故意”听不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已成小区的公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高峰 于 2009-11-28 21:23 编辑

鉴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关于表决票计算的条款,与《省物管条例》严重不符,导致业主委员会和物管滥用职权,且任何议案只要提起,均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计算方式存在的问题而被通过!
    存在瑕疵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正在不断地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业主大会无质量可言,只是被物管和业主委员会利用的工具而已!想涨价就涨价、想合同期满已经几个月的物管续聘就续聘,甚至我们业主想罢免业主委员会就可以随意罢免!(道理请参阅相关帖子,此处不再重复)
    这样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难道不该修改么?希望有共识的业主,一起为恢复政苑的公平、正义、合法秩序而奋斗!
    在此,先向所有保持理性、良知和正义的业主表示诚挚的敬意!




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3040239-1-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6年5月24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http://www.zjjs.com.cn/DesktopMo ... entList.aspx?id=252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作出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是否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但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应当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业主大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高峰是到了该出山的时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高峰 于 2009-11-28 21:31 编辑

如果依据物管条例进行选举,依据有用的几条还是全部依据?《省物管条例》第十一条作为依据还是放弃?选择权属于谁?筹备组代替不了全体业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高峰是该出山了。我们支持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选能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能办实事,又懂法的人。北高峰符合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6 19:44 , Processed in 0.064305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