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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对于熊猫家族的疑问,或者说是质问.我的回答如下:</P><P> 首先,我要说的是,你找不到我所说的规则就对了,这就是我们要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的事情.请问,您口口声声要我和业主委员会或某某部门好好沟通,那好,您觉得沟通有法律的保障吗,如果没有人站出来,每个人都说自己很忙或者事情都要等某某人来决定,那当如何?难道这就是您眼中所谓的合理合法?</P><P> 其次.你一定要说我们不代表全体业主,那是您的权利,但我们要坚持我们的观点,说明我们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也是我们的权利,在此事上是各不相干的.如果一定要有争论,在这里争辩毫无意义.扎扎实实的做事,推进业主大会的召开才是重要的.如果熊猫对我们有任何的意见,开会时您可以尽情发表.因为业主大会对每个业主都是公平的.您不至于觉得召开业主大会会是如何如何的不好吧,呵呵,再多说一句,您既然又讲到了所谓的法律权限问题,那很好,我不得不指出,您学习的那个志愿者条例不知进展如何了.我很愿意继续和您讨论,也欢迎您积极的举报和控告,这是您公民的权利.</P><P> 最后,请允许我行使我公民的权利,也发表一下我对您的一些回应吧,读了您很多的发言,坦率的说,我都不知道您想干什么,如果,您仅仅是想讨论法律问题,或者是要贬低我们维权业主的行为甚至动机,那很遗憾,您至今采取的行动仅仅在网上,我已经多次说过了,要有实际行动才可以阻止我们的.呵呵,我想作为一个业主,如果胸怀坦荡,不需要躲躲闪闪的吧,呵呵.再进一步说,我们讲的是不是规则,或者不要想您一样仅仅断章取义,那就是一个应然的规则,是不是符合我们现代雅苑的要求,不开一次业主大会经过大家的讨论,您就可以下定论吗,如果您觉得可以,那我只好说,至少我觉得不可以!不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您的不可以对我的可以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吗,呵呵</P><P> 最后,批判不敢当,当愿意在一个平和的气氛下讨论问题,希望您能做到.</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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