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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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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nghorn 于 2010-1-27 18:49 编辑

"2、有关3万5,那是伯爵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跟开发商主张了自己的空调安装费,也顺便给业委会的7个人要了这个钱,按照每户5000元,六合公司给了共计3.5万。我分发了其中的4个人。应鸣等三人提出不要了,我已告知六合公司,近日退回,以保证他们自己去主张的权利。顺便说一下,这个也是每个业主自己的权利,私权,想主张的可以自行主张。"

请问主任, 哪4人拿了这5000元?  哪3人没拿了这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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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路过凑个热闹,现在帐目出来了;不过这样简单的罗列恐怕还会给人以口实吧? 先瞎拍几下.......emo_671   

首先:如果是7个人的业委会,那么买4W多的电脑是不是奢侈了?emo_089 合一个人6000+了,当年我的HP3433带无线网卡的才5100,搞7个无线网卡还要1000大洋,还是网购的,市场上A货也就138一只emo_00F ..............当然办公用的自己也拿不走另当别论。

其次:刻几个章花了300........明明配饮水机更合适却搞个电水壶emo_AB7 ...........

最后:如果那三顿餐费都是7个人算,你们也太能吃了吧emo_1C2 ........工作餐能吃60多/人,庆功宴吃掉2000+?当年我们在山外山给领导过生日13个人才吃了1400+emo_8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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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赵001 于 2010-1-27 21:30 编辑
"2、有关3万5,那是伯爵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跟开发商主张了自己的空调安装费,也顺便给业委会的7个人要了这个钱,按照每户5000元,六合公司给了共计3.5万。我分发了其中的4个人。应鸣等三人提出不要了,我已告知六合 ...
longhorn 发表于 2010-1-27 18:47
本人在主任盛情之下,接受了这5000元钱,但想既然是六合公司贡献的5000元钱,也没必要退回,但也不敢单独拿取,因此马上于11月1日转手捐献给了小区物业,指定他们用于小区公益性支出,各业主随时可以去查阅!
至于电脑,我家电脑确实够多,因此早已拒绝接受业委会电脑。
也就是说,在我身上除了业委会配置给我的一把办公室钥匙、盖有业委会公章的纸质记事本、和一根水笔总计价值10多元钱以外,没有任何业委会或者六合公司配置给我的任何公共财物!
虽然论坛是小众的,但也跟着主任的“声明”声明一下自己的财务情况,也请任何上网的业主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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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关注小区的论坛,很少发言,今天特意拿出以前选举业委会成员的快件,一一比对,竟然都记不起以前投票给谁了,我想很多业主可能可能都像我一样,不认识业委会的候选成员,我们那会只是投出了我们的信任和希望,而且我们也得到了业委会给我们争取的前期权益。每个人都会私欲和犯错,但只要把多数业主和小区的核心利益把握住,有些花费我们大可以宽容点。在这个非常时期,表示下对在做事的业委会成员的支持,鼓励下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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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天下靠热血,坐天下靠无私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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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mo17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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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且先不论这些财、物性质如何,所有权使用权归属以及去向合理与否,至少终于让业主们了解到了这么多天来“贪污”、“内幕”之类的由来和矛头所向。既然公布清楚,是非曲折自然分辩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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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zabsolute 于 2010-1-28 15:50 编辑

今天看了我们业委会主任理直气壮、满含委屈公布的账目以及对其中账目的说明,我实在忍不住想说两句,首先,这其中可能不存在“贪污”的问题。其次,本人深切的感受到,我们的业委会主任对“业委会”这么一个公众、公益机构的管理能力以及对一些原则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实在不敢恭维。

第一:主任一直在强调7万8千元是六和房产给业委会成员的钱,和业主无关。试问一下:六和房产凭什么给业委会成员钱,那是因为业委会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广大业主是业委会所有维权行为的坚强后盾,如果业委会代表的是你们几个个人,这事儿能闹腾到什么程度?六和房产会那么快屈服吗?所以,只要以业委会的名义所获得的所有利益都应该是全体业主的,这是一个最基本最原则性的问题,是每个业委会成员必须铭记在心的。当然,我们的业委会成员在前期为广大业主成功维权所付出的很多很多,这绝对是值得尊敬而且应该得到回报的,包括业委会成员以后的工作都应该有报酬,但怎么回报应该由广大业主决定,可以对工作成绩一次性奖励、可以进行提成、也可以形成固定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机制,但决不是擅作主张地以某种名义私下瓜分。

第二:业委会的办公开支是正常的开支,业主是应该负担的,但也应该有个标准,事先也应该将办公设施的配置和费用标准公开一下,怎能擅自给每个业委会成员配手提电脑,这是工作的需要吗?这怎能不让业主担心呢?

第三:业委会成员是业主的代表,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但你们怎能背着业主争取你们自己的利益呢?开发商补偿给你们业委会成员5000元空调安装费是为什么呢?还不是想堵住你们的嘴!开发商那司马昭之心难道你主任会不明白?拿钱的业委会成员会不明白?说白了你们是把业主们卖了!现在还说什么让大家自己去主张,当初为什么不号召大家一起去主张呢?现在开发商可能对每个业主进行补偿吗?

第四:业委会作为一个公益的自发的机构,所有的开支费用都是由全体业主承担的,工作原则应是最大限度地为业主增收节支,合理运用。在内部管理上必须更加规范严谨。但从主任的说明中看,业委会在日常费用开支上没有任何申请、审批的程序,对开支的必要性、费用的标准事先都没有讨论、审核的过程。财务管理更是违背了最基本的钱、帐、权分离的原则,没有任何监督制度,不乱也得乱。

第五:作为业委会主任,又在维权行动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小区内也算是个公众人物,既然是公众人物大家对你的褒贬、评论也会比较多,在面对各种质疑时应该坦然面对,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去解决,对于大家的疑虑耐心去解释,没有必要太生气,说那么多的气话,何况业委会成立以来在内部管理上确实不尽人意。

第六:同样,作为业委会的其他成员,对业委会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有什么建议,或是对同事的工作有什么不理解,都应该坦然地主动沟通,甚至当面提出要求,没有必要背后使劲,使工作陷入瘫痪,最后损害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最后说明:我们的业委会在前期维权的工作中有口皆碑,但功过不能相抵。此贴的用意只是实事求是的对业委会存在的问题(本人不认识业委会任何人,只是在论坛上关注很久)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没有任何恶意,也不站在任何冲突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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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公道话:1.这六台笔记本电脑应该属于业委会,但不属于业委会成员个人,只是你们有使用权,你们任期满了应该移交下一届业委会。我们单位的有些财产就是这样处理的,到时清查财产时,你个人无权占有。这样比较合适。
2.这5000元钱既然是开发商送的,但是按法律来讲,不能排除商业贿赂的嫌疑,老赵处理得比较好。
最后我想说的是:要和谐,要团结。7个人的力量才能拧成一股绳。
希望你们一切向前看!抛弃过去的种种不愉快!!团结起来!
我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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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5000空调安装费,我们每个业主都应该有一份的,业委会在维权的时候怎么还未帮我们拿回这笔款项?1400人家,5000元一户,七百万呀,支持业委会带领我们再次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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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不是开放商的爪牙吗?把钱给物业不就是送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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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入住天寓以来,结交了很多新邻居,也认识很多新朋友,味味就是其中一个。一直以来,微微在我心目中是个热心肠,心直口快,落落大方的人,我非常尊敬她。之前业主指责野味会财务有问题,个人也只抱着质疑,不敢肯定的态度。可刚看了她的这几点声明,我心情非常沉重。财务问题关乎天寓小区的长远利益的原则,也涉及到业主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几句话不得不提出看法。
      如9楼所言:7万8千元是六和房产给业委会成员的钱,但是也不应该说与业主无关。只要以业委会的名义所获得的所有利益都应该是全体业主的,这是一个最基本最原则性的问题,是每个业委会成员必须铭记在心的。业委会的办公开支是正常的开支,业主是应该负担的,但也应该有个标准,事先也应该将办公设施的配置和费用标准公开一下,怎能擅自给每个业委会成员配手提电脑,这是工作的需要吗?这怎能不让业主担心呢?业委会作为一个公益的自发的机构,所有的开支费用都是由全体业主承担的,工作原则应是最大限度地为业主增收节支,合理运用。在内部管理上必须更加规范严谨。但从主任的说明中看,业委会在日常费用开支上没有任何申请、审批的程序,对开支的必要性、费用的标准事先都没有讨论、审核的过程。财务管理更是违背了最基本的钱、帐、权分离的原则,没有任何监督制度,不乱也得乱。还有这7万8千如果如大张之前的帖子所说的是打到野味会帐户上,那么这个钱要动用,是需要全体野味会集体同意,然后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的。怎么可以随便动用而拿出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呢?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样的操作是违规的,怎么还可以那么振振有辞呢?
      在味味1月19号的个人声明里说:“业委会至今收到一笔7.8万来自六合的款项”,根本没有提到还有3.5万和4万左右的款项,怎么现在又冒出来了呢?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要一一浮出水面了。

      其它的所购的物品就不去说了。
      实在不忍心看到出现这样的结果。我想以我对味味本人的了解,应该是受到某人的蛊惑,才对自己所做的事情的严重性没有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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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恶心,空调安装费的主张就要我们业主自己去主张,那还要你们业委会干吗啊,吃饭庆功宴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花自己的钱啊/?还好意思列出来,你觉得你们有这个权利拿这个全体业主的钱来庆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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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5000元一家的空调安装补偿,早在10月就收了,为什么之前这么久没通知其他业主可以去维权啊,偏偏这个时候才提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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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碎花点点 于 2010-1-28 01:10 编辑

俺认识陈主任—薇薇不久,是在一次叫我去业委会办公室里,希望我担任业委会的秘书,那时才知道她就是业委会的主任,她做事很有大将之风,引楼上的“热心肠、心直口快、落落大方”一点也不为过。
几年前就认识了阿库拉和大张,两个那时形影不离的人,开朗、有骨子热情的人。
进入业委会当这个小跟班也没有多久,一个月都没有的时间,却眼看着进入了多事之秋,我很避嫌的闭嘴。
之前的大风大雨我没有参与,不说没有尽力,连听闻都很少,只知道阿库很正经的告诉大家,业委会的七个人的名单都在政府那边存档了的,有个万一都是很严重的问题。听听我就汗毛直竖,当时那么团结的一个群体。
薇薇是很雷厉风行的人,很有大将之风,作为主任,也很压得住各种场面。对大家的信任却是一个温柔的大姐姐的感觉。记得几天前的一个晚上,给我电话,交给我了3000元,以及一些名单,是当时维权基金的款项,她以前都是一户一户人家的退回的,现在心情不好了,把这些交给我来退回,给了钱,给了名单,我却一个收据都没有给她,感觉缺少了手续,但却是一种信任的崇拜心理油然而生。这几天,一直在退回维权基金的钱,很多业主都很奇怪,这个钱不要了吗?完全没有还能拿回钱的心理准备。(这笔基金大部分都由薇薇退回了,现在还有一小部分还在退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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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主任一直在强调7万8千元是六和房产给业委会成员的钱,和业主无关。...
fanjq 发表于 2010-1-27 23:23


两码事吧?

不管是味味的声明,还是六合开据的承诺书,都提到7.8万是六合为业委会提供的办公用品费用。没有说是单独送给业委会成员的。

业委会和业委会成员是两码事,办公用品是业委会所有,业委会成员作为办公人员,出于工作需要,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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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18# 即将入住
同意楼上。
我也看明白了,味味并没有说7万8是六合给“业委会成员”的钱,她说的是给“业委会”的,也就是说,即便业委会换了一帮人,这批办公设备还是会留下给下一届业委会的。对吧? 哪来的“私下瓜分”之说? 9#的不要混淆是非,乱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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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公道话:1.这六台笔记本电脑应该属于业委会,但不属于业委会成员个人,只是你们有使用权,你们任期满了应该移交下一届业委会。我们单位的有些财产就是这样处理的,到时清查财产时,你个人无权占有。这样比较合适 ...
fanjq 发表于 2010-1-27 23:23


我个人不认为这个空调费应该退还物业,要知道现在物业还是开发商控股,你还给物业就是还给开发商。

伯爵争取到的这个5000块钱,完全可以作为大家维权的依据,如果不是开发商理亏为什么要赔这个钱给他?

既然开发商同意了给伯爵赔偿,那么有什么理由不给其他人赔偿?这笔赔偿金是维权最好的证据。

现在如果有人把钱退给开发商,反而给了开发商借口,说明业主内部不团结,伪军有机可乘!

大家应该理性,统一行动,目光放长远,将维权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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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码事吧?

不管是味味的声明,还是六合开据的承诺书,都提到7.8万是六合为业委会提供的办公用品费用。没有说是单独送给业委会成员的。

业委会和业委会成员是两码事,办公用品是业委会所有,业委会成员作为 ...
即将入住 发表于 2010-1-28 02:39


楼主的帖子在之后编辑过了,原本那一条没有最后一句....................emo_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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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我觉的我们看问题要看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当前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还是业主与六合的权益矛盾。

从长远和大局观来看,大家应该理性,消除误解,团结一致。

我的理解,天下都还没打下来,要贪拿什么来给他们贪?

如果真要贪那几万的款,我相信他们当初还不如直接像六合投降了。

相信业委会成员们都是身家不菲,真会动那几万?

所以我觉的明白人应该知道再纠结这些只会破坏团结,破坏大局。

如楼上所说:大家应该理性,统一行动,目光放长远,将维权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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