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pleasure606

TMD移动/联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口诛笔伐对“无赖”是不痛不痒,只有业主组织行动起来,设法让他们偷偷建立的基站统统成为摆设,发挥不了作用,使他们感到国信嘉园的业主不是好欺负的。只有事情闹大,才能引起政府和媒体注意,要知道只有“天下大乱 ...
多姿多彩 发表于 2010-6-9 11:00

是呀!
最TMD是物业!
没有他们配合,联通移动光纤怎么进小区?!
没有他们配合,联通移动光纤怎么进了34幢、1幢的弱电井?!
没有他们配合,联通移动设备怎么装进了电梯间?!
没有他们配合,联通移动天线怎么伪装得这么好?!
最TMD是物业!
有没有出卖业主利益不知道?!
有没有签协议不知道?!
有没有收钱不知道?!
有没有收电费不知道?!

事情总会真相大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LZ有点过激了,你能做到移动、联通、电信的手机都不用吗?小区没有手机信号辐射就等同于不能使用手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文笔真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说理,何必如此作贱。
今天开会,机关同事笑说,“你就是住TMD那个小区”?
移动联通确实操作不规范,但关键还是物业的问题。物业为何为产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是监督不力。到目前为止,有些人还是呵护有加。骂移动联通不遗余力,没有半点指向物业。
谁给物业这么大的胆子?它卖的是主人的“房子”,为何还不给主人看契约。真是咄咄怪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2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27# 虎虎生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住在你们小区,但也就在你们小区边上,在我们小区的论坛里看到了你们的帖子,冷静分析后,我觉得关键是政府在规划时没有考虑这些需求,要是当初在规划时统一给个地方安装,别把地全卖给开发商建房,留点给公共事业就好了,运营商也不至于这么偷偷摸摸。不装基站吧,用户投诉,装了吧,业主投诉,关键还是政府规划的问题。个人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2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我们这里讨论的是,物权法,侵权行为,
出卖小区业主物权换钱,
辐射只是出卖这个违法行为的副作用,
要是你家被保姆偷偷接了水、电给隔壁
你气不气!你要不要赔偿?!
辐射就是你家保姆偷电之后又导致火灾,你要不要赔?
当然楼主可能气昏头了,把力气用错地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说理,何必如此作贱。
今天开会,机关同事笑说,“你就是住TMD那个小区”?
移动联通确实操作不规范,但关键还是物业的问题。物业为何为产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是监督不力。到目前为止,有些人还是呵护有加。骂移 ...
虎虎生猫 发表于 2010-6-11 20:56

这个才是正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32# 有人使用

楼主没有气昏头,这么个国字头,还500强,连跟谁签合同都搞不清,不是TMD是什么?至少这个滨江郑经理是TMD不是东西。现在为什么不拿合同出来,就是这个TMD发现合同签错了对象,拿出来全世界都会笑话这个TMD500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芷涵妈妈 于 2010-6-13 09:04 编辑

其实滨江分公司没有什么实权的,物业和移动签的合同也是和杭州分公司签的,滨江的一个老总估计也就只是办事处主任的职务,找不出合同也是情有可原。上午他们会和政府部门去探讨合同去了哪里的案件。如果讨论没结果,建议请公安局的同志协助破案。世界500强的绝密文件被盗一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32# 有人使用  

楼主没有气昏头,这么个国字头,还500强,连跟谁签合同都搞不清,不是TMD是什么?至少这个滨江郑经理是TMD不是东西。现在为什么不拿合同出来,就是这个TMD发现合同签错了对象,拿出来全世界都会笑 ...
追梦者 发表于 2010-6-13 07:10

合同最后也许不会公开,但是我看到其它帖子上关于这个合同的一条:
“甲方需要保证租赁物业的所有权标的无争议性”世界500强合同当然要回避自己的法律责任,他们也能回避。
关键是谁出卖了你的权益?物业死不承认,在那种条件下,所以把矛头指向外部,所以我觉得楼主气昏了,忘了自己最终的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幽默,看了痛快。我也觉得楼主没有气昏头。

现在有许多人把矛头指向合一,说不定真“冤枉”了合一。凭500强这样的水平,真不知和谁签到合同。
这里我也发现一个商机,不过本人不会经商,愿把机会让给P版。建议P版去和500强谈判,以批发价每个社区1000元(500强们,这个价格很优惠了,千万不要讨价还价了),批发转让10000个社区,500强尽可以在这10000个社区内装“悬棺”,P版“保证租赁物业的所有权标的无争议性”,不过有争议可不能罚款噢。至于是哪10000个社区,500强自己去找好了,没关系。万一被人发现,只要声称“有合同,合同不方便出示”即可。P版,这可是1000万的商机,趁现在还是这个郑经理在,抓紧,免得别人捷足先登,错失良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1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o81_好买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4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mo56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14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38# youngs179

偶是交了一年物管费的,2块一平方哟,谁能够帮偶讨回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版主这是维权吗?简直胡闹。害人啊!
以后国信嘉园怎么出去办事。政府部门得罪了、社区得罪了、媒体得罪了,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1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leasure606 于 2013-9-10 08:33 编辑
太阳版主这是维权吗?简直胡闹。害人啊!
以后国信嘉园怎么出去办事。政府部门得罪了、社区得罪了、媒体得罪了,哎!
尾大不掉啊 发表于 2010-6-14 14: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22 09:22 , Processed in 0.057610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