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不起房子,偏偏有那么多人在出售刚刚拿到手的经济适用房!心里非常不平衡,还是在 http://www100.hangzhou.gov.cn:8000/hz12345 投诉一下心里才感觉好受一点,哈!
投诉内容见下:
杭州出台的历次房产政策都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出租、出售,但是实际情况是有很大一部分经济适用房在业主刚拿到手就拿出去出租或者销售的。我想,经济适用房推出的初衷应该是给那些买不起房子,或者生活暂时有困难的市民提供一个固定的居住环境。但是把刚刚建成的经济适用房拿去销售的现象严重违背了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也不利于茅市长提出的“居着有其屋”承诺的实现,给房产市场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如果政府愿意对这种现象进行调查和统计,随便上哪个房产交易网上看看肯定会大有收获。
所以我和广大无房者强烈建议:修改现在的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方法:
1,在抽到经济适用房准购号的时候重新评估购买人的收入情况。同时为了减少夫妻双方为了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人为推迟结婚或者其他方式的情况,我建议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修改为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杭州目前的房价比较高,两个人6000块税前收入购买商品房还是比较困难)。
2,如果已经有房子,并且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不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
3,如果在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不到5年的时间内,将该房子出租、出售、置换的情况,政府有权利让房主补交与商品房的差价,并且进行其他处罚。
以下是我在房易网上看到的信息
发布日期 2004-1-1 点 击 数 3835
房源编号 A040101017 内部编号
城 市 杭州 区 县 滨江区
房源名称 滨兴小区 建成年份 2003 年
面 积 100M2 出售价格 X 万元/套
房 型 2室1厅1卫1厨 楼 层 第 1 层 / 共 6 层
房源地址 钱江南岸四桥脚下
物业类型 公寓
交易方式 置换
产权性质 经济适用房
基础设施 水一户一表, 电一户一表, 煤气/天然气, 有线电视, 防盗门, 阳台, 宽带, 自行车库, 车位
装修程度 毛坯
公交车站 317 K337 315 K317 322 K322 301
联 系 人 xx 过期日期 2004-1-20
联系电话 。。。。。。。 [em12][em11][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0 19:00: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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