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size="4"><strong> </strong>我在单位里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认真研究并着力抓好民主选举工作。对这次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尽管有关同志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本人觉得开展得实在有些稀里糊涂、让人伤感。已到选举时间了,我们绝大多数主业都普遍反映,对绝大多数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不了解。那我们怎么选?我们选谁?是不是让我们糊里糊涂地投一下票,选举程序走到,就算业主委员会产生了。</font></p><p><font size="4"> 作为民主选举,最起码的总要有个知情权吧。即要让广大选民清楚了解<strong>《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strong>,要让广大选民对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文化、单位及职务(职称)、简历或专长,及候选人具体产生过程等基本情况,有一个大概的基本了解。但现在我们对这些基本情况绝大部分都不了解!每个单元门口贴的候选人的情况,只是涉及一点点而已。至少,我认为可以请筹备小组认真准备一份《选举办法》和一份候选人简介,分发到政苑小区每一家每一户。如果怕不保密,也可以在投票时回收或上门回收。况且,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是自愿为业主服务、决心为业主维权的,总不会不愿让选民了解你的情况。或者,筹备小组也可以选择某个休息时间,专门组织一次竞职演说,每人限定3分钟时间介绍一下自己基本情况和参选想法,这样让人“对号人座”、有的放矢。否则,我们选举时,只好随便猜猜,随便画圈,无的放矢。试问,这样的的选举权会神圣吗?这样的结果会代表选民意志吗?这样选出的同志会乐于服务奉献吗?</font></p><p><font size="4"> 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搞得这样不到位,实在是组织者们工作的不力,也实在是我们政苑小区广大业主的悲哀!</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8 18:49: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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