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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minyang_0

物管采取措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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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p>高层住户要把电动车停到地下车库确实是很不方便,通往地下车库的坡道又陡又长,车库里面黑黑的,阴森森的,,而且下了坡道后,又有一个门槛,如果本来就是设计好自行车,电动车要停下去的,为什么又要设一道门槛呢?建议物管用水泥把这道门槛砌成斜坡,方便业主进出车库停车.</p><p>&nbsp; 呼吁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反对物业的做法,否则,拒交物业管理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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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p></p><p>呼吁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反对物业的做法,否则,拒交物业管理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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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face="黑体" size="4">物业其实明白事情的原因,但无视业主实际困难,把自己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强加给业主承担,在此表示强烈抗议!</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4">物业唆使保安,未经业主同意,蛮横地搬动业主放在自己居住单元范围内的私人物品,涉嫌侵权违法,可以向110报警!</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4">物业的做法不仅简单愚蠢,而且破坏了业主和保安的关系,极易激化矛盾,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font></p><p></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6 14:18: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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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p>高层住户的地下车库没有通风,没有窗户,非常潮湿.自行车在地下车库放上一个双休日,就会长霉、长毛。而且如21楼所说上下也非常不便。何况最北面高层住宅单元门内又有几十平方米的空间,摆放一排自行车、电动车,即不影响走路也不影响周边环境。只要本单元住户不反对,为什么就不能停呢?物业不能不视实际情况,盲目一刀切。</p><p><a href="http://www.bjqiyuan.com"></a></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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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只要自己单元的住户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时放整齐,不要占用通道就可以了,其实一直以来高层住户停在单元门内都放的很整齐的,大家素质都很高的,所以物业不能一味的一刀切,要考虑住户的实际情况,为住户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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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7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p>无业给出的理由是: 上面有文件规定, 楼道、电梯厅等公共<font color="#bb4444"><strong>通道出入处</strong></font>禁止堆放私人物品。</p><p>文件的规定没有错,作为户主也是支持的,但难以理解的是无业无视<strong><font color="#bb4444">通道出入处</font></strong>,将低楼只有单一口子的空厅也视为通道,一刀切的做法。况且在业主确实有困难将电动车停入地下车库,无业也无法合理解决的前提下,强行拖搬业主停在本楼空厅中并未影响其他业主通行的车子,无法让人不觉得无业在与业主做对!</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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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a href="mailto:xfs@zhejiang">xfs@zhejiang</a>,请问你是何居心,动不动就倡议拒交物业费?拒交物业费,物业的服务就会打折扣,甚至不提供服务,到时候政苑就是一个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政苑了,两败俱伤,我相信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局面.这类现象屡见不鲜.请你仔细思考,慎重发言,尤其不要动不动就发什么倡议.鼓动风潮,作群众领袖,首先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经得起检验.</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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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face="黑体" size="4">物业唆使保安,未经业主同意,蛮横地搬动业主放在自己居住单元范围内的私人物品,涉嫌侵权违法,可以向110报警!</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4"></font></p><p><font face="黑体" size="4">你这话言重了!不要过度维权,单元内有的部位是公共空间,摆放私人物品并不合适,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利益.你方便了,别人就不方便了!不要将自己的权利无限放大!有些公共行为并不需要业主同意,比如你在单元大小便,别人或者物业进行干预,就不需要征得你本人的同意.</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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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公共地方不能停放私人物品?那么请问物管,B区那么狭窄的道路,为什么还要划出一半来停放汽车?是因为小区里的道路不是公共道路?还是因为汽车不属于私人物品?既然都能把道路的一半划出来停汽车,为什么不能把B区小高层楼道内空置的、根本不会妨碍走路的地方划出来停自行车?</strong>[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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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停自行车(不是指电动自行车)还有这样多的革命道理,那可真的可以自己给自己来那么多的[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p><p>人要知道什么叫荣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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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nbsp;&nbsp; 不能为了自己的方便,妨碍其他业主。自行车库是干什么用的,不就是放自行车、电动车的吗?女人推不动,男人去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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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 twffan="done"><b>以下是引用<i>政苑手划船</i>在2006-9-28 14:12:45的发言:</b><br/><p>如果停自行车(不是指电动自行车)还有这样多的革命道理,那可真的可以自己给自己来那么多的[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em18]</p><p>人要知道什么叫荣耻!</p></div><p></p>法律面前车车平等!小汽车可以堂而皇之地停在公用道路上而置消防安全隐患于不顾,自行车只不过用了小小的闲置空间却被说成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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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哪里来的马甲?拉出去,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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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 twffan="done"><b>以下是引用<i>xfs@zhejiang</i>在2006-9-26 13:01:05的发言:</b><br/>强烈反对物业的做法,要求通过本幛业主投票来决定能否停车问题,</div><p></p>严重支持!一户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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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yiminyang_0的建议,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要多为小高层的用户想想</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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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好想的?已经写进小区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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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论坛奇谈怪论真的不少,有积极主张丰潭路当菜场,自己买菜方便,骂城管的;有主张单元楼道当成车场,自己停车方便,骂物管的.一面镜子,照尽了众人相,好在外面的人轻易也不会进来看,家丑都自我消化了.我还是那句话,请大家都遵守规则,马路的交给马路,菜场的交给菜场,道路的做道路的用场.大家都是省级机关的,一天到晚管理别人,是否应该有点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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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9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告诉大家,我既不是做城管,也不是做物管,别以为我又是站在什么管理具体事务的立场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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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9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大隐隐于市</i>在2006-9-28 12:28:06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a href="mailto:xfs@zhejiang">xfs@zhejiang</a>,请问你是何居心,动不动就倡议拒交物业费?拒交物业费,物业的服务就会打折扣,甚至不提供服务,到时候政苑就是一个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政苑了,两败俱伤,我相信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局面.这类现象屡见不鲜.请你仔细思考,慎重发言,尤其不要动不动就发什么倡议.鼓动风潮,作群众领袖,首先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经得起检验.</font></strong></div><p>1. 在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又与无业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吼一下"拒交物业费",也只是普通小老百姓无奈的发泄,如真能引起无业的重视,把问题解决,也不枉发贴着的苦心!<br/>2. 诚如你所说的,真的引起大家都拒交物管费,也只能说明无业的工作真的没做好,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br/>3. 如果最后导致你想象的景象:"<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strong>物业的服务就会打折扣,甚至不提供服务,到时候政苑就是一个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政苑了,两败俱伤"</strong><font color="#000000"><strong>,</strong>我也相信广大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会考虑选择更好的无业!</font></font></p><p><font face="Verdana">真不知你是替无业担心,还是替自己操心!</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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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p>把认为可以放自行车而不妨害人行的楼道照片贴上来,究竟它的特殊性是否存在?是否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网上大多没去过现地,物业一时没想周到也有可能;坚持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业主一时误判也有可能,这比在网上吵吵好!</p><p>热心人写一个调查报告在网上公开,大家可以据实际情况讨论,只对物业提要求,如果在要求中没有充分的理由,恐怕物业不会采纳。而管理楼道则是物业的责任,否则物业失职。要改变物业的某一个具体管理措施,需得到业主的认可。但这个业主的概念不是某一个或一小部分业主,而是大部分业主的主导意见。在这里要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p><p>再一点,在此发言的不会都是省级机关干部吧。可能有部分是网友是家属或其它人,政苑业主讨论区,不是省级机关的代名词,两者是有不同的,所以不必太苛求发言者。但在政苑业主讨论区网上发言的同志,则应尽可能言之在理,慎重措词,维护我小区网友形象是我们大家的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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