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业"创作",广告是面向对象的设计,也就是说一则广告的好坏是由开发商好恶和消费者反应来评判的,广告人自己认为的好坏实在是无足轻重的.
开发商握有广告方案的生杀大权,但大部分客户是以广告的促销作用而非纯个人好恶来判断的,我更热衷于相信客户不满意有其正当的理由.
另一方面,广告人总会有创作者情结,一个热呼呼的方案出了炉,自己都为自己的奇思妙想兴奋得想上街裸奔,这时候遭受拒绝的感觉和一个诗人拿着退稿信(如果有的话)骂编辑部没一个长眼的是相同的.
我相信,更多地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是成长的最佳心态.
quote]以下是引用方军在2004-3-4 9:43:27的发言:
我一直认为这是很糟糕的事情,这则广告最终能通过并非因为广告的本身,而是因为客户对我的信任才通过的,这样的市场很糟糕。
叶茂中曾给传化做过的两个广告篇一开始也根本不被认可,但由于叶的个人能力而通过了,结果使传化损失了几百万的广告费。
所以,我也担心,将来会不会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呢?
希望能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做咨询,做广告这行是否要有点职业道德,不要把客户的钱乱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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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9 17:24: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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