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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单角落

狗狗芒果事件讨论专帖-请先看顶楼说明(相关讨论已汇总,请勿另开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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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2 11:19:00的发言:</b><br/>所以我说无理走天下啊,你们口口声声懂法律,你到说说看狗的主人能不能看监控,她又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就算是业主或警察也要在办案的民警陪同才可以看监控的,不是办案民警,保安是没有义务给你看的,你们口口声声保安把狗打死了,你们说了算吗??还不是警察说了算啊??你们怎么不评评那个女人打了保安的事呢,所以我认为你们是狗主人的朋友,真实性值得怀疑,在你们的眼睛里,人是不如狗的对吗??</div><p>我承认在我的眼里除了父母、亲戚和朋友,其他人都不如我家养的狗,,至少狗知道主人对它好它也会忠诚的对待主人,不像某些人,是非不分,还不如我家的狗,可谓是连狗都不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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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2 11:19:00的发言:</b><br/>所以我说无理走天下啊,你们口口声声懂法律,你到说说看狗的主人能不能看监控,她又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就算是业主或警察也要在办案的民警陪同才可以看监控的,不是办案民警,保安是没有义务给你看的,你们口口声声保安把狗打死了,你们说了算吗??还不是警察说了算啊??你们怎么不评评那个女人打了保安的事呢,所以我认为你们是狗主人的朋友,真实性值得怀疑,在你们的眼睛里,人是不如狗的对吗??</div><p>真被你说对了,在我眼里,你这个人比癞皮狗都不如.</p><p>真不好意思,拿癞皮狗跟你对比还真侮辱了癞皮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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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1 13:19:00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心已零度1:你认为现在的媒体负责吗??我这两天也看了报道,也到物业了解了情况,这个媒体报道属实吗??值得怀疑,在说媒体也不是权威机关,媒体说的就一定对吗??我觉得你们对待这件事有偏见的,听说其中有一个记者也参与了这件事,有这样的记者在,公平就很难说了........................................</font></strong></div><p>你去物业 了解情况,搞的来你是个领导似的,怎么。你是浙江省省长还是杭州市市长啊?领导同志</p><p>你也不想想看。他们物业的保安做出了这种事会轻易的承认错误吗。更何况你是谁啊,听物业的片面之词就说是人家对,我看你就是政苑的物业吧。媒体说的也许不一定对。你保证物业说的就一定对,SB一个嘛。好滚回去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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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1 13:30:00的发言:</b><br/>现在有人出来管狗的事情,我认为是对的,方法欠妥当,但是办是实事我赞成保安的做法,把所有的事情往保安头上推是没道理的,狗的主人不就是有关系吗??没关系能弄成这样吗??主人也有责任的,当然我对狗的主人表示同情也理解,但是打人也不对,你打是保安,要是打的有路子的人呢............无理走天下啊</div><p></p><p>谁没经过我同意就动了我的私有财产就该打,管他有没有路子,更何况是一个有生命的狗狗</p><p>你的人和你的ID真是一模一样啊。无理走天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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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1 21:29:00的发言:</b><br/><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淡淡的叶:我不相信你的法律界朋友能把杭州的法规改了,为了什么“芒果”能把《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改了,我就在家里看看你们怎么样为“芒果”讨回公道。。。。。。。。。。。。。。。。。。。。。。。。。我到觉得要把打人的女人审之与法,这个女人也太嚣张了</font></strong></p><p></p></div><p>你干嘛要在家里看呢。既然你这么胸有成竹有本事就站出来看,</p><p>我到觉得要把看热闹挑拨是非的人绳之与法,你这个人太无耻了</p><p>还有字都写错,就你这种文盲还上来发言。笑掉别人大牙的,没文化不是你的错。出来丢人显眼就不对了</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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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p>凭什米杀狗,就为了吃,怎么不去吃自已的肉啊!还能自产自削自吃,多好!人个P道,来畜道都不如!那些人活该被打,我看还算轻的!让他们也和那狗一样被这样杀死一万次,这才公平!</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2 14:32: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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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再来绞肉机绞一下,做成肉团子,给狗吃,第二天变成排池物拉出来!骨头剁成浆和那排池物混在一起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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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领导干部大多是吃干饭的多,说什米是老红军,真正十万里长征走下来升官的又有几个,还不如那些最后捡了便宜,快到目的地才跟了红军的!现在官当了大,自吹自已是长征下来的,我呸!所以别把领导搬出来,要搬你搬回家供着去,当你家十八代老祖宗去!天天鼎上三柱香,升管发财来你家,来人进门只认钱,寿尽没人送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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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心已零度1:我说一句粗话,只有你的家人和狗是平等的,让你的父母看看吧,难怪你跟疯狗一样弄说话,我不想说你象疯狗一样乱咬人,其实你是这样的..........................</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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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索性心死死了吧好的类,你个总人啦,说粗话才对的起你老人家!拜托你表献丑的类!丢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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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2 11:19:00的发言:</b><br/>所以我说无理走天下啊,你们口口声声懂法律,你到说说看狗的主人能不能看监控,她又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就算是业主或警察也要在办案的民警陪同才可以看监控的,不是办案民警,保安是没有义务给你看的,你们口口声声保安把狗打死了,你们说了算吗??还不是警察说了算啊??你们怎么不评评那个女人打了保安的事呢,所以我认为你们是狗主人的朋友,真实性值得怀疑,在你们的眼睛里,人是不如狗的对吗??</div><p></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为什么要评女人打保安的事?如果没有保安丧尽天良在先,他会被打吗?人是高等动物,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了事情就要承担后果,芒果妈妈的朋友至少已经站出来表示愿意承担她打人的后果了(当然是要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那禽兽不如的保安呢?堂堂七尺男儿,还不如一个弱女子敢做敢当,不觉得丢脸吗?</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至于有人一再在被吃的狗是不是芒果的问题上纠缠,我觉得完全不必。就算是流浪狗流浪猫,也不是你保安想吃就吃的,不过问题在于如果真是一条流浪狗,甚至于是一条来历不明的狗,请问保安敢吃吗?不怕得病吗?只有小区业主爱如家人的狗狗才是定期免疫的,才是健康的,正因为这样这批两条腿的动物才敢放心去吃吧。</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芒果的爸爸妈妈,你们还是太善良了,你们的要求仅仅只是道歉和归还狗皮,可是善良是唤不醒冷血动物的良知的。</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至于人是不是不如狗,那要看人的品行,当一个人无视法律和公德做出禽兽行为时,这种人当然不如狗!</p><p>&nbsp;&nbsp;&nbsp;&nbsp;&nbsp;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2 15:25: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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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芒果妈!!!</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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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2 14:59:00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心已零度1:我说一句粗话,只有你的家人和狗是平等的,让你的父母看看吧,难怪你跟疯狗一样弄说话,我不想说你象疯狗一样乱咬人,其实你是这样的..........................</font></strong></div><p></p><p></p><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弄说话是什么意思?</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字儿都打不好就表出来丢你娘的脸了</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真为你妈妈感到悲哀,养了噶大原来是个狗也不如的东西!</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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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小面包ss</i>在2007-2-2 15:22:00的发言:</b><br/><p></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为什么要评女人打保安的事?如果没有保安丧尽天良在先,他会被打吗?人是高等动物,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了事情就要承担后果,芒果妈妈的朋友至少已经站出来表示愿意承担她打人的后果了(当然是要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那禽兽不如的保安呢?堂堂七尺男儿,还不如一个弱女子敢做敢当,不觉得丢脸吗?</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至于有人一再在被吃的狗是不是芒果的问题上纠缠,我觉得完全不必。就算是流浪狗流浪猫,也不是你保安想吃就吃的,不过问题在于如果真是一条流浪狗,甚至于是一条来历不明的狗,请问保安敢吃吗?不怕得病吗?只有小区业主爱如家人的狗狗才是定期免疫的,才是健康的,正因为这样这批两条腿的动物才敢放心去吃吧。</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芒果的爸爸妈妈,你们还是太善良了,你们的要求仅仅只是道歉和归还狗皮,可是善良是唤不醒冷血动物的良知的。</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至于人是不是不如狗,那要看人的品行,当一个人无视法律和公德做出禽兽行为时,这种人当然不如狗!</p><p>&nbsp;&nbsp;&nbsp;&nbsp;&nbsp; </p><br/></div><p></p><p></p><p></p><p><font size="7">完全赞同</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2 16:22: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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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2 14:59:00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心已零度1:我说一句粗话,只有你的家人和狗是平等的,让你的父母看看吧,难怪你跟疯狗一样弄说话,我不想说你象疯狗一样乱咬人,其实你是这样的.....................</font></strong></div><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000000"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我不得不说你连狗都不如…</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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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2 14:59:00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心已零度1:我说一句粗话,只有你的家人和狗是平等的,让你的父母看看吧,难怪你跟疯狗一样弄说话,我不想说你象疯狗一样乱咬人,其实你是这样的..........................</font></strong></div><p>你很开心是吧?整天就看见你们几个在这里乱叫,惟恐天下不乱似的,还摆着一副就你懂的样子.恶心伐…看见你就想吐,说你比猪笨吧你还不承认,猪都比你懂事,早点滚回娘胎躲个十几二十年的再出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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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芒果,把杀害你的人,都带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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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试试呼悠老天爷</i>在2007-2-1 22:43:00的发言:</b><br/><p></p><p>[em01][em01][em01]</p><p>突然发现再跟你讨论下去根本是枉费口舌,对一个根本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无异乎对牛弹琴。</p><p>以法论理,不管我对错,我至少还会引用,你呢?</p><p>倘若不是为了替芒果讨个说法,仅仅来比谁更能狡辩,我想,我不用跟你站在同一个档次里(有兴趣的网友可以查查我的历史帖子,当然,也可以觉得我是在吹大牛),玩中国文字,呵呵,你还嫩太多,还不够级别跟我玩!惜芒果命苦,才让我在这里跟你说了这么多!可惜,倒让你借来炫耀三脚猫功夫了。</p><p>再顺便说一句:高人指点,算是吧,那是我大学里的法律老师。忘了告诉你,在大学时系里有个模拟法庭,我当了几任“律师”,不想这些年下来,倒真是荒废学业了,惭愧!好在我还知道“正气”二字,不像你这般枉读了一些书却为虎作伥!</p><p>你大可以再顶着我这段话如何如何,没所谓!芒果的事,我们已经在做该做的程序了。</p><p>最后,有些替你父母难过,生子礼义廉,不如孤老啊!但愿你还有些孝心,老人家们没教好你,但至少养育了你!</p><p>还替你的孩子难过,千万别跟你学啊,如若不然,前途堪忧!</p><br/></div><p>同感同感!<br/>我也突然发现再跟你讨论下去根本是枉费口舌,对一个根本不懂法律的人讲法律,无异乎对牛弹琴。</p><p>以法论理,不管对错,你倒还会引用,我也确实没有引用给你看。可是,我引用了你看得懂吗?不要以为<br/>认识几个中国字就来奢谈法律了。</p><p>看你前面的口气,我还以为来了个不是法官就是整天中院进高院出的专业人士。原来只是个模拟法庭里<br/>模拟“律师”啊。一个当了几任“律师”的人,自己碰到个被盗的小案子却要跑到网上来到处请教“<strong>请各<br/>位大人给我一个建议,这样的官司能打吗?能赢吗?要打的话,得准备哪些东西?如何起诉等等。在此,<br/>先谢谢了。</strong>”你的学业也荒废了太彻底了些吧?你的大学里的法律老师(如果有这么个人的话)看到估计<br/>要吐血了。看来现在的大学教育确实大有问题啊。</p><p>当然,看了你前面的帖子,你的文笔很好,我跟你确实不在一个级别。可惜,法律文书不是小说、散文,你的这点小把戏在“该做的程序”里恐怕没有用武之地了。</p><p>最后,替你的大学里的法律老师难过,建议你别没事拿着你那荒废的学业出来显洋了,有空还多去看看你<br/>那已经吐血的大学里的法律老师吧<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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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pppa</i>在2007-2-2 23:07:00的发言:</b><br/><p>同感同感!<br/>我也突然发现再跟你讨论下去根本是枉费口舌,对一个根本不懂法律的人讲法律,无异乎对牛弹琴。</p><p>以法论理,不管对错,你倒还会引用,我也确实没有引用给你看。可是,我引用了你看得懂吗?不要以为<br/>认识几个中国字就来奢谈法律了。</p><p>看你前面的口气,我还以为来了个不是法官就是整天中院进高院出的专业人士。原来只是个模拟法庭里<br/>模拟“律师”啊。一个当了几任“律师”的人,自己碰到个被盗的小案子却要跑到网上来到处请教“<strong>请各<br/>位大人给我一个建议,这样的官司能打吗?能赢吗?要打的话,得准备哪些东西?如何起诉等等。在此,<br/>先谢谢了。</strong>”你的学业也荒废了太彻底了些吧?你的大学里的法律老师(如果有这么个人的话)看到估计<br/>要吐血了。看来现在的大学教育确实大有问题啊。</p><p>当然,看了你前面的帖子,你的文笔很好,我跟你确实不在一个级别。可惜,法律文书不是小说、散文,你的这点小把戏在“该做的程序”里恐怕没有用武之地了。</p><p>最后,替你的大学里的法律老师难过,建议你别没事拿着你那荒废的学业出来显洋了,有空还多去看看你<br/>那已经吐血的大学里的法律老师吧<br/></p></div><p>&nbsp;&nbsp; 在逐行逐句地看完你的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压抑的喜悦,震动了整个生命!怎会有如此精妙绝伦的好文章?我潜水网络bbs多年,自以为贴在人外,何肖评说,岂可妄动情谊呼!未曾想到今日竟有如此好文章现于眼前,激动啊!&nbsp;<br/>&nbsp;&nbsp;pppa,是你让我幼小的心灵再次深深的领悟了何谓造旨之高深、文笔之挥洒。。谢谢你! <br/>&nbsp; 在看完全文后,我立即动手回复,因为我生怕迟到的回复不能使更多的人领悟你的圣明,以至使这等网上少有的好文章就此轮沉,我担不起这样的罪名!更加重要的是,能在如此重要、精辟而又生动的贴子后,留上自己的网名,这对我的生命,以及我的家庭,乃至我所处的社会中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啊,请您高贵而又宽容的心,能够原谅我的这点小小私心! <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2 23:50: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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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3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理走天下</i>在2007-2-2 11:19:00的发言:</b><br/>所以我说无理走天下啊,你们口口声声懂法律,你到说说看狗的主人能不能看监控,她又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就算是业主或警察也要在办案的民警陪同才可以看监控的,不是办案民警,保安是没有义务给你看的,你们口口声声保安把狗打死了,你们说了算吗??还不是警察说了算啊??你们怎么不评评那个女人打了保安的事呢,所以我认为你们是狗主人的朋友,真实性值得怀疑,在你们的眼睛里,人是不如狗的对吗??</div><p>呵呵,看了阁下取的ID和您的发言,我只想说,阁下在单位应该属于狗腿子类型的吧,也就是前面几位朋友说的虎假虎威型,让小的倍感些许恶心,麻烦阁下下次少发点言吧,也算行善积德了;不过您如果很闲,领导暂时用不上您这条腿,想上来发言也无妨,小女子权当减肥之用了,谢谢!</p>[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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