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垃圾物管</i>在2007-1-29 12:16:00的发言:</b><br/><p>楼主说的在情在理,对于一个旁观者来说,相信芒果的主人也是希望看到大多数人持这个态度!</p><p>本人也反对部分恶言辱骂的回帖,骂和诅咒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姑且视为同仁们过于愤怒的表现,毕竟.骂是死不了狗吃不了肉的,比起那些实际作为了却不肯承认的人来...这些骂声也是他们活该当了的!</p><p>在作出令人发指的行为后还妄图恶人先告状,挖空心思的编派些业主和芒果的不是,妄图掩盖真正的主要矛盾. 妄图蒙蔽不知情的业主. 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妄图博取他人的同情! 或许在你们眼中,不就吃了一只狗! 但是你们可曾想到:就是这件事,你们出卖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出卖了自己的良心....你们没有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么大吧? 晚上睡觉可还塌实? </p><p>还有就是物业,事情出在你们员工身上,不管是否属实,你们至少要拿出一个态度来,子不教,父之过...你们对自己的员工必须有约束.必须有责任!还是上粱不正下梁歪? 如果是一丘之貉, 那么对你们也没什么可以指望的了! 不指望你们会有什么作为,也不指望你们能继续胜任你们的工作!</p><p>对于调查到芒果的主人非业主而是户,这一消息是从何得出? 你们的这些行为在第三方看来已经是困兽犹斗了. 是想再给主人一个打击,还是尽量收集可以咬人的证据...如果你们不心虚,如果你们没有作为过,那为何做出这些那些妄图掩盖的行为? 或许你们以为要先下手为强.但是做过和没做过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舆论业已经倒向了芒果的主人.试问你们还能挣扎多久? 不安了吗? 你们的不安比不上芒果的绝望,你们那叫活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p><p>P.S. 因为那些做过的人不肯承认, 观者无法只好以团体为单位来称呼,当然有很多保安还是尽职尽责的...相信你们比旁观者更厌恶这些害群之马. </p></div><p></p>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