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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4"> 昨天邀约了AB区的几位邻居一起去物管,一方面对目前这种强迫性征收地下车库(位)管理费的方式表示不满,同时也对地下车库位收取管理费的定价情况进行了了解.据物业单方面称,此次定价基本是业委会所为.由此我们要质问业委会,对于决定直接涉及到全体业主利益的问题时,业委会是否充分了解了民意,在决定各项收费前是否征得了所涉及的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所作出的决定是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还是只考虑部分业主的利益.</font></p><p><font size="4"> 在此提出个人的想法:地面停车位收取100元费用是应该的,因为目前小区地面停车位紧张,抢占了地面资源的业主就应该付出一点,这里要考虑一个全体业主的公平性问题,况且这个价格是杭州市的统一价格.地面停车位的资源分配应首先考虑私车.对于地下停车位,鉴于目前购买率和使用率不高,应提高地下车库位的租赁费为300元(这个价格与购买车库位的价格相当),这既是为已购买车库位的业主的公平性考虑,也是鼓励有车没有位的业主尽可能购买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对于已购买车库位的业主,应鼓励他们尽量将车停放在车位里,为此要尽量低收管理费,当然这就要求物业要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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