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家是两个人的,有能力都要承担,除非LG有能力不需要LP承担,我们是他出首期我出装修,大家钱一样出的多,而两年来,因他要自己创业没有往家拿一分钱回来,整个家都是我在承担.只希望等他成大款了不要去傍小蜜就行了. 当时我没考虑过,只是很自然的在协议书上填上我的名字。。。LG也没有在意。后来房地产公司的人问他为什么不要求写双方的名字。。。他说没考虑过哦。。。写她写我都一样的 只是后来我不心说漏了给我妈妈听。。。妈妈说我不能这样。。太自私了。。所以坚持让我在房产证上写上LG的名字。。。其实我也是无心的。。只是自然的写了自己的名字了。。 男女平等。。。。双方共同供是应该的。。。 我们买房的时候还只是在拍拖半年多,那时婚期都还没定.看楼价不停涨,想就算买来投资也好啊. 双方父母也不是很肯定我们买房是为了结婚还是投资,我父母的意思是2家各出一半,房产证写BF和我2个人的名字.可GP说不用我家出钱了,他们一次付清.但我LG是个孝顺儿子,只让GP付了5成首期,剩下的他自己供.然后GP要求房产证写我LG和他爸2个人的名字....说实话,当时我是挺伤心的,觉得他们防着我,当时哭得很伤心呢!我爸爸逗我说:"你有什么好伤心的啊?我们又没拿钱出来买房,人家干嘛写你名字啊?你还有得住呢!"(我GP自己另外有房,不和我们住).我后来想想,买房那么多钱啊,人家挣钱也不容易,我还不是他们家人,凭什么不防我啊.要是我爸妈拿钱出来买的话也不可能也我老公的名字啊.所以我觉得房产证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很简单,谁拿钱出来买房就写谁喽. 两个人因为爱走到一起,就不要在乎这些,写谁的都一样.即使将来真的因为什么原因分手了,难道都撕破脸不顾曾经的感情去争一个房子么? 反正我是觉得,如果真分手了,即使房产证没有写你的名字,大家就凭良心做事吧.我是不会去争的 俺也一样,婚前买的房子 当时傻乎乎的,根本没考虑要在房产证上写俺的名字,所有的事都是LG一人搞定,钱也是他出的,不过,装修时我零碎也花了一万多块钱,后来才听说婚前的私有财产要等结婚8年才算是两人共同拥有,于是,经常跟LG讲,要去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加上俺的,可是要花几千块,又心疼,呜呜,决定以后把房子过户给儿子 现代女人如果有能力,应该要和男人一起承担家庭责任,不仅是买房的事情。。。房子写谁的名字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一定要齐心协力好好过日子。。。如果变心、背叛要来的,注定会来的。。。我是不是有种宿命论。。。 个人觉得,既然两个人都要结婚了,那么除了感情聚合在一起之外,财产上也是一个团队的,所以男方拿钱也好,女方拿钱也好都是自己的家,结婚除了买房之外还有很多的支出,所以没有必要在金钱上计较,关键是两个人的感情基础好,即便对方没有房子,甚至一无所有,如果有缘分的话,我照样会接纳他,我想,如果女人在婚房的花销上计较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情,毕竟感情比金钱重要,感情可以超越金钱等很多东西! 我们谈恋爱的时候钱就合在一起用了,所以买房时并不知道谁出的多,谁出的少。我们也从没计较过哪些钱是我的,哪些是他的。组成了家庭本就是一个整体,还计较这个问题只能说明不够相爱! 首付我比老公多出六倍,按揭一起还,就象你们说的,谁有财力谁就多出些,计较这么多,就别嫁给他,虽然有时吵架会很委屈,但生活就是这样的啊,笑笑就过去了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有那么重要么?理性地去想,如果是老公出钱买的,就应该是老公的名字,为什么要写成太太的名字呢?老公、老婆各出一半当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说,老公出钱,写老婆的名字,老公心里可能也会不好受,这很正常,他们也是有父母的,也是人,也是有面子和感情的。 男女没有平等,平等是说说而已,不要当真,当真了会很辛苦的。想过得舒服吗?自己挣钱去,自己出钱买就好了,不用那么多想法,简单明了。 爱对方就要尊重对方,你想要什么?就给对方什么!这就是爱 之前差点就和LG买房子。当时LG说他家有能力不用我家给,他们付首期,他来供,然后名字写2个人的,我住就可以了。为这我还和他吵了一架(他约别人看房子都没跟我说),觉得他没有把我放在他生活里。嘿嘿,偶觉得还是两家都出钱,写2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4 16:21: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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