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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淡淡的叶

(别沉)棒杀之后,何以不能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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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p>烟雨MM的话楼主目前还难以完整理解的</p><p>在主人还十分难过的时候</p><p>对这件事作所谓超脱的分析和评价显然是不仁义和不明知的</p><p>留作以后再细细道来其中的人、狗、事、情、理、法</p><p>也许没有这个以后</p><p>就如当年我们的“唐北小学”</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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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4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政苑手划船</i>在2007-3-24 8:09:00的发言:</b><br/><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p>如果选择起诉,其结果,人人都能想象得到</p><p>如果选择宽恕,其结果,只有你自己知道</p></div><p>人人都能想象得到的结果,当然既包括赢也包括输,这赢和输对于主人现在来说也许很重要,但实际上远没有你选择宽恕来得更为重要更为有收获.</p><p>说实话,如果主人是我的亲人挚友,我是绝对要阻止其去做这一收获还不及一场灌水游戏的输赢的沉重付出,这样的官司即使完胜也不可能给主人带来什么愉悦和解脱,这是主人贴中的话语已经告诉了的.唯有选择宽恕才能真正收获最想收获的什么.</p><p>希望楼主能记着这些,适时调整.</p><p></p><br/></div><p></p><p>芒果事件存在宽恕,但是宽恕的背后也存在诚实。</p><p>还是希望保安能诚实面对,一味的狡辩,一味的抵赖,将矛盾激化,是事情的根本。</p><p>官司输赢与否,只是一个态度问题,也是公民维护尊严的方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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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烟雨-江南</i>在2007-3-23 17:04:00的发言:</b><br/><p>&nbsp;&nbsp;&nbsp; 我常常不能保证每晚都能带它出去散步,若你也养过狗,你一定也能从它的眼神中体会出快乐和那些忧郁的时刻。但作为它的主人,只要你开门回家,不管多晚,永远都拥有它一个最热情的拥抱,并且你深信,这样的热情和忠诚,是永久的。</p><p>&nbsp;&nbsp;&nbsp; <font color="#0909f7">这总是一个被一些人深深理解同时又被另一些人认为与已无关甚至是不以为然的一种生活形式。尤其是期望求得对这种对动物的情感来影响对事非的判断的情况下,不同人会得出完全对立的两种看法。</font></p><p><br/>&nbsp;&nbsp;&nbsp; 将芒果之事,送上法庭,是不是就此我们可免去谈人的“道德问题”了呢?我想,法庭不是回避道德问题的避难所,如果“对不起”这句话,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仍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被逼出来,则于我、于死去的芒果意义何在?</p><p>&nbsp;&nbsp;&nbsp;<font color="#1111ee"> 问题是,可以预见,责任归属后,从法理上可以进行赔尝责任的追诉,正因为如此,只能用证据来判定责任的归属,而期望唤起道德良心,使当事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主动承担责任,成功概率往往是很小的。</font></p><p><font color="#000000">&nbsp;&nbsp;&nbsp; 当我想起那个小女孩不停的哭着说她看见了</font>保安们打死芒果的情景,想起此时我内心深深的对人性那些弱点的厌恶和倦意,终于决定第一次拿笔写下这整个事情的感受。</p><p>&nbsp;&nbsp;&nbsp;<font color="#0909f7"> 可惜仅仅是一个有缺陷的证据。保案是谁?它的集合与男人女人一样没有确定指证某一个俱体个人,而不能作为完全证据,也就是说,不能仅据此口供定案,还需要更重要的直接证据。</font><br/><br/>&nbsp;&nbsp;&nbsp; 3月16日:终于等到了保安公司电话。<br/>保安公司一反调解时的诚恳态度,明确表明,他们保安到现在还未承认杀害了芒果。</p><p><font color="#1111ee">事实的结果正是这样。</font></p><p>如果公安确定事实的话,可直接去抓人,但保安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他们又表示,如果保安损害的是业主的财物,他们一定会负责,但是遗憾的是芒果只是一条狗而已。<br/>&nbsp;&nbsp;&nbsp; <font color="#0909f7">这是一个法律空白点。</font></p><p><font color="#0909f7">&nbsp;&nbsp;&nbsp;&nbsp;一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文明规定对于擅自处死流浪狗的行为的惩罚条文。</font></p><p><font color="#0909f7">&nbsp;&nbsp;&nbsp; 二是,虽然荒果并不是流浪狗,打死(?)它的人也会辩明它可能是与主人走散的一条家犬,但在追究责任的时候,对方可以咬定它是流浪犬,因为它没带牌。</font></p><p><font color="#0909f7">&nbsp;&nbsp;&nbsp; 三是,对于业主财产的认定,并没有涉及到在小区游荡的犬只。比如小区路上有业主丢失的一只包,但保案发现这只包时,在地上的这只包并不是业主财产。这荒果也一样。</font></p><p><font color="#0909f7">&nbsp;&nbsp;&nbsp; <strong>但是,在已有零性证据和双方交涉过程的说话内容看来,其事实的本来面貌,很可能正如楼主所说的。从目前法律、规章的适用情况看来,这“官司”,楼主赢不了。</strong></font></p><p><strong><font color="#0909f7">&nbsp;&nbsp; 几点建议:</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09f7">&nbsp;&nbsp; 有确实成案的证据,并同时有可适用法律、规章条文,楼主可毅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09f7">&nbsp;&nbsp; 在上述不能达成的情况下,对于那些对动物并没有爱心的人,并没有必要期望他们为此而道歉。这是社会文明进程的课题,而不是你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当然你可以呼吁,但既然是呼吁,就要有不被理睬的思想准备。</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09f7">&nbsp;&nbsp;&nbsp;让自己的悔恨和悲痛获得升华,一是还要认清对动物的感情和对人类的感情的区别。不能长久沉浸在这种痛苦和自责之中,这与人类养宠物之目的是为了获得心灵慰藉的初衷相违背。二是,把这种不甘心的心态调整好。法制社会就是这样,不相信眼泪,只相信证据。我们处于现今这个社会,我们必须让自己尽快从心理上适应这种规则。三是,我们可以做一个文明道德观培育的积极分子,以和风细雨的方式,尽自己所能,促进社会道德的进步,比如宣传爱动物的文明道德观。</font></strong></p></div><p>赞烟雨!上周曾亲自到你出没处想一睹芳容而未果</p>[em14][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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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烟雨-江南</i>在2007-3-24 10:08:00的发言:</b><br/><p></p><p>业主与管理的和谐问题---</p><p>任何某一个单个事件,只会让一部分特定的人感受深刻;</p><p>另一个单个事件,则会让另一部分特定的人感受深刻;</p><p>---这是业主与管理的和谐问题的一个显著特点</p><p></p></div><p>芒果事件发展到今天,物业和保安一味的回避,而未采取积极的态度来解决,这样的物业和保安还能让人信赖吗?</p><p>其实开始大家也看到,最初主人的要求很底,第一:能承认。第二:能归还狗皮。</p><p>最终,物业和保安将事件发展成官司。其原因的根本,能全怪主人失职,没看好芒果吗?</p><p>如今,事情的讨论似乎已经放到了证据取证的层面上,但是这能让物业逃避管理问题,和保安逃避素质问题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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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p>3.19,为救治同学母亲,学院的研究生们自发举行了“爱她永不太多”的募捐活动,这是一工作人员在88发的感动瞬间之一。希望LZ尽早走出失去芒果的悲情世界,更多地关心人类吧。</p><p>下午四点半左右的时候,五、六食堂门前人群还是稀稀疏疏。<br/>我们刚刚安顿好桌子和展板,就看到有一位穿着极其朴素阿姨在我们台前徘徊,时不时停下来瞅了瞅展板上的海报。然而当她目光和我们相接的时候却又迅速闪了开去。过了一阵,阿姨又忍不住又转了回来看了看展板,于是我们的工作人员mm趁这会凑了上去递上一张爱心卡片,向她说明林挺萃同学家里现在面临的困境。阿姨似乎若有所思,但终于掏出了口袋里几张挤得皱皱的纸币(约摸二十块钱吧)。<br/>我们习惯性地微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您的爱心”,却发现她并没有离去的意思。她转进了食堂,又转了出来,每次都不忘盯上募捐箱几眼。我们当时也就没太在意她,就如对其他捐款者一样的笑笑。<br/>&nbsp;&nbsp;&nbsp; 约摸快五点半的时候,阿姨却忽然凑到我们身后,悄悄地说:“你们能不能多等一会?我回家去拿钱。”我愣了一下,微笑地点了点头,继续朝接踵而来的捐款人群说谢谢。<br/>&nbsp;&nbsp;&nbsp; 大约又过了十几分钟,我忽然感觉后边有一个轻轻的声音传了过来。回头一望,阿姨正拿着一叠厚厚的百元大钞递了过来,我们顿时间呆住了!阿姨却将钱一把塞到一位工作人员手里便匆匆离去——她一句话也没说,我们甚至来不及朝她说声谢谢……<br/>&nbsp;&nbsp;&nbsp; 那一刻,我仿佛从她的背影看到了泪花;那一刻,我们被感动了……<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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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转一同学的帖子“感动3.19的另一角度”</p><p>没法不觉得可惜, 没有机会亲身感受募捐过程中孩子们的一尘不染, 年长者的涓涓善心, 老师们的慷慨解囊, 同学们的拳拳祝福. </p><p>没法不觉得可惜, 当听到现场定点工作的mm回到寝室时候说着"真的觉得生活是美好的, 因为善良的人这么多", 看到她虽然精疲力尽的脸上有着满足的笑意, 心里深处,突然遗憾自己也许缺失了这么一份美好深刻的感受以留作永久的记忆. </p><p>可是, 忽然想起, <br/>为了活动细节的尽善尽美不停计划着修改着协调着而牺牲无数时间甚至熬夜到晚上一两点的&nbsp;&nbsp; Lxu&nbsp;&nbsp; ,同样也是他,一个人趴着在本来就不大的寝室地板上完成了两整份的募捐倡议书; </p><p>在整个活动前后都全盘打点, 一早从玉泉赶到紫金港担起紫金港募捐点这个最大重担, 坚持要亲自一个一个地复查紫金港中午活动所募捐得到的 149 个 1 元硬币的Jin Yuye mm, 虽然她在募捐的前一天, 才刚刚为了整理活动的分发品创下自己的最晚睡记录;</p><p>在玉泉的6个募捐点之间反复奔走协调, 提供硬件支持以及不停地处理各种紧急情况的&nbsp;&nbsp; Li Min&nbsp;&nbsp; , 全心投入的这个大男生, 晚上活动结束的时候才发现, 白天路上行人对他投来的窃窃目光, 原来不是因为自己的行色匆匆, 而是他百忙之中用来装活动用品的塑料袋, 粉色的底子上面赫然印着"xx婚纱"的字样;</p><p>还有还有, 天雨的时候却坚持不愿意撑伞发送祝福卡, 唯一理由是不希望自己的伞弄湿任何一位卡接受者的&nbsp;&nbsp; Huo Yuanyuan mm;活动当天最早赶到准备品领取点, 希望可以通过早点开始募捐来补足下雨带来的不便的&nbsp;&nbsp; Zhang Yufeng;<br/>在寒风细雨中双手冻得通红, 却在不停送出祝福卡片并且耐心向接受者们解释的Dong Ling mm;活动一早身体不适, 但是仍然足足坚持一整天的&nbsp; Gao Ming;<br/>... ...</p><p>可以说的, 还有好多好多, 可惜的是我没法说出他们每个人的名字, 描述他们每个人的长相-- 正如实际上, 他们之中的一些, 直到活动中才知道受助同学的名字, 之前也许和受助同学一面之缘也都没有, 却义无反顾地, 暂时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学习, 拿出吃饭休息的宝贵时间, 去做一件没有金钱或物资任何回报的事情 -- 我唯一能描述的, 是他们脸上共同的, 让人熟悉和温暖的, 或许有些腼腆却在那个朦胧雨天的背景下无比干净明快的, 笑容.&nbsp; </p><p>而还有多少, 是我没能看见的人事和片断? <br/>而还有多少, 是根本素未谋面的祝福和帮助? </p><p>88 Graduate版congling版大的经典帖子还在记忆中; 而更多时候, 我们看得见的是置顶和转贴, 看不见的, 是置顶之外和转贴之后的默默维护. 连面容也无从得知,我唯一能想象的, 是在这些时刻, 一个个ID之后的脸上一定存在的, 让人熟悉和温暖的, 或许各异却在这个虚拟又现实的空间背景下无比真实明快的, 笑容.</p><p>这样美丽的笑容, 在我未知之处, 又有多少?</p><p>想起听到他们给我讲的, 那在三食堂募捐箱前真实发生的一幕:<br/>"哥哥, 这箱子里面是什么呀?"<br/>"这里面... ...是爱心."<br/>"爱心? 我会画的, 我画一个给你们好不好?"<br/>于是, 我看到满载祝福的留言本上, 一个孩子稚嫩却认真的笔触, 见证着她所捐出的,独特形式的爱心.</p><p>原来, 真的, 生活里并不缺少美. </p><p>请, 允许我微薄地说一声谢谢.<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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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tingyu</i>在2007-3-24 11:49:00的发言:</b><br/><p>3.19,为救治同学母亲,学院的研究生们自发举行了“爱她永不太多”的募捐活动,这是一工作人员在88发的感动瞬间之一。希望LZ尽早走出失去芒果的悲情世界,更多地关心人类吧。</p><p>~~~~~~~</p></div><p>芒果带给我的意义是个人情感的意义,但这并不表示我不关心其他的弱势群体。</p><p>金华山区某个希望小学,还有我结对子的2个学生。</p><p>云南的44朵小花,还有我报名当美术老师的志愿表。</p><p>而芒果事件如果就此不了了之,这一辈子我都心存遗憾,官司的结果对于我来说无多大意思,但是努力过,对与一条无辜的生命,却意义重大。</p><p>也许我的选择让人不可思意。为了一条狗打官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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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可思议的事情多了</p><p>&nbsp;</p><p>但最后的结果还是当事人自己最痛苦</p><p>&nbsp;</p><p>大家说了这么多,你不想回头那也是你自己的事,你在这里说这么多其实是没有任何用处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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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p><p>这样的保安你们觉得心安,那确实没什么用处!</p><p>论坛发表感想而已,芒果毕竟是死在政苑的,主人也正是每年按时交纳费用的政苑业主。</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4 13:35: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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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一下:“上帝说,你若不饶恕别人,你在天上的父也必不饶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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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淡淡的叶</i>在2007-3-24 12:03:00的发言:</b><br/><p>芒果带给我的意义是个人情感的意义,但这并不表示我不关心其他的弱势群体。</p><p>金华山区某个希望小学,还有我结对子的2个学生。</p><p>云南的44朵小花,还有我报名当美术老师的志愿表。</p><p>而芒果事件如果就此不了了之,这一辈子我都心存遗憾,官司的结果对于我来说无多大意思,但是努力过,对与一条无辜的生命,却意义重大。</p><p>也许我的选择让人不可思意。为了一条狗打官司!</p><br/></div><p><font size="4">钦佩LZ。</font></p><p><font size="4">没有人认为你“为了一条狗打官司!”而觉得不可思义。</font></p><p><font size="4">主张合法权利,本身也是一种对社会正义的支持。</font></p><p><font size="4">或许作为保安公司,对于自已所承担工作职责的区域内,</font></p><p><font size="4">有人指证有保安杀狗这一事实,只要这个证据切实,即</font></p><p><font size="4">使无法取得具体是哪</font><font size="4">一</font><font size="4">个保安人员所为的证据,作为管</font></p><p><font size="4">理单位,</font><font size="4">至少应该向狗主人道歉。理由很简单:处理流</font></p><p><font size="4">浪狗的管理单位是城市执法局而不是什么小区保安。</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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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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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p><br/>&nbsp;</p>[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4 19:54: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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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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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p>还是劝LZ算了.花这么大精力获得一个道歉,有点不值.</p><p>从尊严上说,当群众不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花再多的精力,争取到一个说法,是值的.</p><p>但当群众已然了解了情况时,花这么大精力去获得一个道歉,不值.</p><p>再有,现在的道德观,对动物有不同态度,不爱狗的可能还是一个生活中的热心人,所以,杀狗行为,在一部分人看来,比偷窃容易使人宽恕.你也得正视这个现状.如果某个保安坐实了这错误,可能会丢失工作岗位.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算了.我想,你的宽容会更能教育这个同志.到你真正付出宽容时,或许他会主动向你道歉也未可知.据你对穷困学子的举动,相信你是一位豁达的人,至少值得我学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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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这件事情好像闹得好大的</font></p><p><font size="4">现在用GOOGLE搜索我们政苑也都是一些有关保安打狗的事</font></p><p><font size="4">好久没来论坛里,一来看到的居然也是这件事...</font></p><p><font size="4">我能体会芒果爸爸的心情,我也养过狗狗</font></p><p><font size="4">记得那时最盼望的就是下班,不是因为下班可以休息</font></p><p><font size="4">而是下班回到家,我知道会有一个小东西用他最热情的拥抱守候在家门口迎接你的到来,</font></p><p><font size="4">这种亲切的感觉能让我忘记一天所有的疲劳和不快。。。</font></p><p>说实在,这些保安没人性,妄做人(个人观点!!非常愤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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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烟雨-江南</i>在2007-3-24 20:17:00的发言:</b><br/><p>还是劝LZ算了.花这么大精力获得一个道歉,有点不值.</p><p>从尊严上说,当群众不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花再多的精力,争取到一个说法,是值的.</p><p>但当群众已然了解了情况时,花这么大精力去获得一个道歉,不值.</p><p>再有,现在的道德观,对动物有不同态度,不爱狗的可能还是一个生活中的热心人,所以,杀狗行为,在一部分人看来,比偷窃容易使人宽恕.你也得正视这个现状.如果某个保安坐实了这错误,可能会丢失工作岗位.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算了.我想,你的宽容会更能教育这个同志.到你真正付出宽容时,或许他会主动向你道歉也未可知.据你对穷困学子的举动,相信你是一位豁达的人,至少值得我学习.</p></div><p>宽容,说来真的很简单。但是还是那句话,宽容建立在坦诚的基础上。</p><p>最起码他们的真诚才能获得大家的宽容。</p><p>我不同意烟雨MM以上观点,杀死一条狗和偷窃抢劫无何分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牲畜也是公民的私有财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4 22:10: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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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4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p>引用烟雨MM一句话:处理流浪狗的管理单位是城市执法局而不是什么小区保安。</p><p>如果保安按照城市执法局规定进行举报,被抓的狗还需等待3天再做处理,而我也绝对会将芒果带回。一场悲剧就不会发生。</p><p>原因何在,根本何在?保安的素质何时提高?物业的管理何时加强?</p><p>说到宽恕,当然应该给我们一个态度,我们还是愿意坐下来谈。而并不是我们单方面的事情。</p><p><font size="4"></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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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p>在一般人看来,这条狗是无主狗呀</p><p>说真心话,如果我是那个保安,我也不会道谦的,因为我觉得我打的是野狗</p><p>还有,为一条狗你把事情弄这么大了,即使我有心想向你道谦,但我敢吗?象你这样认真的人,谁会有那么大的胆子来承认这个事呢?万一道谦以后你没完没了怎么办?何况你又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更没办法找到真正的事主。</p><p>所以,不管你如何努力,结果除了会让自己更加难受以外,我想不出会有什么好处。如果这条狗地下有灵,我想它也不会希望你现在这样的。</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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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淡淡的叶</i>在2007-3-24 22:34:00的发言:</b><br/><p>引用烟雨MM一句话:处理流浪狗的管理单位是城市执法局而不是什么小区保安。</p><p>如果保安按照城市执法局规定进行举报,被抓的狗还需等待3天再做处理,而我也绝对会将芒果带回。一场悲剧就不会发生。</p><p>原因何在,根本何在?保安的素质何时提高?物业的管理何时加强?</p><p>说到宽恕,当然应该给我们一个态度,我们还是愿意坐下来谈。而并不是我们单方面的事情。</p><p><font size="4"></font></p></div><p>看样子你这个人是说不通的了</p><p>还是少说,闪人了,呵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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