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潜水员在2004-10-6 8:49:24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长剑出鞘在2004-10-5 14:44:36的发言:
我认为可行的操作方式:
1。论坛斑竹。
a。要提供一套标志真伪业主的方法,如果是斑竹认证过的业主,大家(包括物业)要认真对待,没认证过的,可以不理。这样可以避免有人瞎捣乱。如果可以,斑竹可以在头像下面加一标记。如不可以,就,另发一贴,注明已认证业主。
b。控制气氛,有过激言行一律删之,决不手软。
认证业主有些困难,不过可以尝试一下,这次我们就先来认证一下 雨浓的真伪,如何?
气氛一直在控制当中,有过激言行肯定也会处理的。
TO 雨浓:请把你的业主证扫描一遍贴到网上来,当然真名和照片可以隐去,房号也只要保留幢数就行了。
没办法拉,风头上面只好拿您先试验一把了,我暂时想不到别的通过网络认证的办法,只好出此“下策”了。见谅!
不过,您有权拒绝,因为论坛是公众的
[/quote]
潜水员斑猪:是不是看偶好欺负啊?拿偶开刀?不过怕了你了,偶老实一点算了,照了一张智能卡照片,号码你可以上物管查的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7 12:09: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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