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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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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城市农夫</i>在2007-8-8 21:29:00的发言:</b><br/><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lee_hz,你的热心和执着让人钦佩,但是你的工作方法不敢苟同,小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每一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我们的团结更显的重要,上次我发现我的报箱里有一份谴责没有参加维权活动人员的公告,说实在的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住到小区去,现在也刚刚开始装修,偶尔去看看,但是我还是感到愧疚,今天我从论坛上看到填写意见书这事,下午下班以后特意赶到小区去填写意见书,但是打开报箱发现没有意见书,发现的是又一份内容一模一样的谴责,我当时就在想你这样的工作方式是不是对头,我可以告诉你我们这边很多住户是都没有住过来,你应该多发的是意见表,而不是所谓的责问,住在这个小区的人不一定想法是一样的,我们没有权利去强迫他们去做这件事情,大家要学会相互宽容,当然我是支持这次的维权行动的,所以我在这里希望我们这次行动能够团结更多的人,动员更多的人,这样我们的力量才会更大一些,希望你方便的话能够往我的邮箱里发一份意见表,我可以打出来填好后再送过去.</font></strong></div><p><城市农夫>你好,对于你的意见答复如下:</p><p>1,首先我们的维权行动完全是富有责任感的热心业主自发的没有组织的,因而我并不是也实际没有负责人,只是联系人之一,你针对我并提到的"我的工作方法"问题并不成立.</p><p>2,其他业主(包括你)是什么意见?什么态度?什么作法?我更无权干涉!</p><p>3,这封热心业主自主印发的反思信我们几位联系人都看到,我们对他的热心\责任感\积极性表示由衷的钦佩与赞同4,我想他的本意应该是想唤醒更多还尚未觉悟到的业主,应该是已经入住并且能够腾出时间参加各类维权活动而从来拒绝参加的人吧,并且应该是利益最直接相关者,他说的:这是你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讲的很对啊,请换位思考吧</p><p>4,退一步讲,就是他的言语过激了,他和你一样有自由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们大家无权干涉,难道不会宽容吗,况且我们认为他是为大家作贡献是大家的榜样</p><p>5,实际上就有南边业主不但不反对,反而赞成修路,并言语打击我们的维权行动,你如果面对他你作何感想?</p><p>6,我们有很多业主真的令人很感动,他们主动打电话去质旬,出差在外还请家人从大老远赶来代替,有抱病参加有推迟出差,有自己主动到物业要来楼道每家电话(主要是未住进来和出租了的)反复动员,许多北边业主的积极性和给予我们的支持更令人感动等等</p><p></p><p></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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