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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看不过去1

地下车库为什么那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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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通道啊


另外角落里有个非亚特的那个位置好象是没车位的吧,车子倒是天天停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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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uttuhs 于 2007-12-14 12:01 发表
哟,长得漂亮的来了。
宣传乱停车的都来了,后面呢?开始列队................

是啊,学某人捣乱,再指着鼻子说别人捣乱,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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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武林门 于 2007-12-14 22:50 发表

是啊,学某人捣乱,再指着鼻子说别人捣乱,嘿嘿


http://bbs.zjol.com.cn/dispbbs.asp?BoardID=35&ID=304303&replyID=&skin=1
以下是引用长剑入鞘在2006-3-8 11:51:30的发言:
罢免YWH是当务之急有一个真正的YWH,你不用担心WY敢怎么样.换不换WY都能很客观公证地为业主服务.
可是如果有一个连公告后面都挂一个房产促销的YWH的话,你换100个WY也不会有好的服务的.
武林门2006-2-26 17:25:09 楼上辛苦了~~~~~~~~~看了你选N多规章,发现现在的业委会真的不合法,呵呵
武林门2006-2-22 15:07:32 那我也泼一下.........推选坚持停东侧消防通道的业主担任业委会;
e888892006-2-22 15:53:11 时间虽然很仓促,这几天很多朋友还是聚在了一起..........在商量落款的时候(不能没有落款哦,呵呵),大家决定先称呼"业主维权志愿者小组" 也有业主想与我们联系,在此先公布维权小组电话13185716007(望用短消息),另附加一句"欢迎加入业主维权志愿者小组"
以下是引用武林门2006-3-21 4:59:37的发言:第一封信是我写的,我愿意对此负全部责任!
如果你觉得我违法了,尽管去告去,手机号码已经公布2,有关部门随时可以查到我.
告不赢,也不要你干嘛,在这里对我赔礼道歉就行!
你不告我,就是你没种!从此也不要再叽叽歪歪..........
我就不信还是你的歪理(曲解法规)能告了我!
说破了,你的歪理不是针对我们的,而是吓乎支持我们的业主看的......因为你本来就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如果能告,你也不会发那么多贴,早去告了,我跟你又非亲非故!
所以我是吃定你了!
现在几乎每一个小区都经历了"维权"运动,采取的方法也各式各样......
凭你根本无法挡住潮流~~~~
小区目前大多矛盾本与我无关,今天我告诉你------这个"闲事"我管定了!!
以下是引用武林门2006-2-22 3:13:31的发言:昨天听孩子妈说,东侧消防通道因业主委员会规定禁止停车,而遭到部分车主的强烈抗议,事情闹得很僵........本人问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业主委员会到底是什么???
孩子妈:.....................
本人也算第一批入住雅苑的业主,这个业委会即将成立的通知收到过,不久成立了也有所耳闻,但这个业委会到底由谁组成的,成员的具体情况........笔者一概不知!!!
我只知道入住4个月后,我被地库赶了出来,不久又被挤出了停车场,那时香谢大街车很少,就停了那里....后来大家都发现了,又被挤到东侧消防通道............为了停车,晚上回家晚一点就要充当"巡逻保安",从南门来回巡逻到北门,如此1,2个小时后,只有在现代之窗前停靠,怀里揣着小孩,老婆帮我拿着沉重的公文包走回21,有时超市回来大包小包就更惨了........于是乎,本人晚上一般不敢出门~~~~~~
有些事是100%,全体业主都想过上方便舒适的生活,我想包括坚持停在消防通道的车主也一样,他也不想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他也想有个畅通舒适的环境!!!
但很多事都是始料不及的,当初的建筑设计者也没想到车会那么多,而开发商又把地下车库当肥肉(开发商没有卖库位的权利)给吞了!!!这个问题由开发商甩给物业,物业甩给业委员,业委会把180元甚至260元甩给车主!!!
令人发指的是,当车主提出抗议时,业委会居然以代表"大部分业主"为名采取强硬的态度!!!
仔细分析一下业委会所谓的"大部分业主":
1)()不关己,高高挂起;
反正自己没车,只要业委会保证自己环境舒适,进出方便就支持业委会,.........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考虑到以后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要买车了怎么办???如果有开车的亲戚朋友来晚上看你怎么办???其实只要换位思考一下,结果很清楚的..........
2)已买车位的........这里就不说了;
3)保持沉默的"部分业主",有的摇到了号,想想自己以本职工作为主,他们以管理小区为工作,没时间也没精力和他们争辩,为这180(或者260)吵架也烦,交了算了......因此现在有车位的业主一般也不会站出来;
于是剩下的就是没有摇到号或者不愿意交180(260)"小部分业主".
业委会正是利用了"大部分业主"的这种心理去对付剩下的"小部分业主".
也许业委会忘了,"小部分业主"也是业主,"大部分业主"一样,本来对地下车库和地面车位也都应该有支配权.在目前地库归属,地面车位算不算停车场等等物权不明的情况下,凭什么向车主收取高额的费用???凭什么把车主赶出缓解紧张的消防通道???难道业委会就是法律法规,难道业委会就是来制裁业主的???
对于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就消防局来说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雅苑的情况并不严重,可以说完全能达到安全要求的,这点消防局已经是默认的.....另一方面,车不会因为难停而少,随着时代的发展,业主的车还会增长,到时候车停到哪里去???所以,停东侧消防通道是大势所趋,杭州的现代雅苑如此,上海如果有现代雅苑也是如此!!!
然而业委会这时候为什么还要担当恶人角色??他有什么好处啊!!!
唯一能给人无限遐想的就是:业主委员会成了开发商推销地下车位的"业务委员会",在他们的努力下,地下车位的销售又火爆了一阵,以至于饱受资金困扰的开发商又套了点现金投入到下沙的现代XX
于是问题不断:"业委会"是那些人组成的???这批"业委会"为什么对停车费涨价持支持态度???
在此也善意的提醒这些"业委会",有困难就和大家说,让大家真正的表决一下,表决的时间不要选在春节前后,尽量提前一个月通知..........业主如果不在家可以用电话联系;
"业委会"如果缺钱可以向大家说明,比如停车费100元不变,额外加收几十元建设基金....我想大家都能理解的.
其实目前"业委会"有一点还是做得不错,就是有效解决了地面乱地库闲的矛盾,但是收费实在不合理(请不要和香港上海等高收入城市,或市中心写字楼比),给人影响十分不好,代价太大!!!少数业主一定要停在消防通道,只要不影响他人,应该让他停,这是他的权利!!!千万不要用那些恶心的强制手段!!!他没有犯法!!!小区也是他的!!!
另外,如果收费高是因为开发商给于压力,是否代表一下广大业主,和开发商打一场痛快的官司???说不定这是委员长您晚年再次扬名立万的机会.
不要再拿XX法学院来对准业主好吗??
PS:
声明:本人目前有车位,写这个贴是有感于自己以前的停车难,目前收费的不公道......以及"业委会"的强硬态度~~~~有的话可能狠了点,但也是义愤填膺~~~~~希望版主勿删贴,笔者自己也有论坛的.........
以下是引用武林门2006-2-26 17:25:09的发言:楼上辛苦了~~~~~~~~~
看了你选N多规章,发现现在的业委会真的不合法,呵呵
其实<<6号公告>>目前大家都还是执行了,不管心理愿不愿意.起码大多数的车主还是按月180260交了钱................
但是有少数实际困难的人,以各种方式进行抗议(目前无暴力事件),我想即使在国外也一样........论坛只能算个舆论,我们也只是舆论上的谴责
以下是引用e88889在2006-2-22 15:53:11的发言:再次重申,支持消防通道停车(本人已有车位)。
大家也不希望雅苑有那么一部分人因为停车而生活郁闷吧。再说东边停车对广大业主也无直接厉害关系。
估计我们也没有因为一辆电动车占一个电梯而发牢骚吧,总得互相体谅吧!
最欣赏野猪委员会不把
地下车库卖光
誓不罢休的态度。
觉醒吧,kfs会出20万为我们修改大门?(20万也有水分)
广大业主没给野猪委员会好处,他们会为你们着想?
试问
有车的wyh成员,他们的车位是怎么解决的?
有几个是要不到号停在马路边的。
还真把自己当成官了。天下乌鸦一般黑,妈的连麻雀也黑。
我们在自己的家园上被极少部分人欺侮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啊。


[ 本帖最后由 puttuhs 于 2007-12-15 08: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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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武林门在2006-3-7 13:39:33的发言:
组织一下,大家碰个头,做个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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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剑入鞘在2006-3-8 11:51:30 :“罢免YWH是当务之急”.有一个真正的YWH,你不用担心WY敢怎么样.换不换WY都能很客观公证地为业主服务.可是如果有一个连公告后面都挂一个房产促销的YWH的话,你换100个WY也不会有好的服务的.
长剑入鞘在2006-3-21 19:11:39 :你说的完全可能.不过我看到的YWH是垃圾的.但愿正直的YWH委员能浮出水面,为民请命.
俺来也在2006-1-19 12:21:07 :YWH目前的表现忒差,是召开业主大会的时候了,该下的下,该解决的问题应该摆在台面上了.特别是某些YWH成员,真不知道站在谁的立场上,为谁维权?那副嘴脸简直就是WG的探子,我都怀疑是WG安插的.
俺来也在2006-1-24 16:58:40 :谢谢,我QQ号408706160(本区的XDJM加我时说一声是雅苑的),过年后我准备在大门口发起声讨YWH/WG的行动.你们觉得如何啊?
长剑入鞘在2006-1-24 14:11:46 :同意楼上观点.支持楼上的楼上!
俺来也在2006-2-5 12:53:34 :不要晕头啊.我们要继续斗争,不行的话就炒掉现在的WG和YWH
主持公道在2006-2-11 21:50:54 :欢迎你经常在网上进行沟通,让广大业主做见证到底是谁在“主持公道”!!!!请不要逼我“替天行道”!!!
武林门在2006-2-26 17:25:09 :楼上辛苦了~~~~~~~~~看了你选N多规章,发现现在的业委会真的不合法,呵呵
武林门在2006-2-22 15:07:32 :那我也泼一下.........推选坚持停东侧消防通道的业主担任业委会;
e88889在2006-2-22 15:53:11 :时间虽然很仓促,这几天很多朋友还是聚在了一起..........在商量落款的时候(不能没有落款哦,呵呵),大家决定先称呼"业主维权志愿者小组" 也有业主想与我们联系,在此先公布维权小组电话13185716007(望用短消息),另附加一句"欢迎加入业主维权志愿者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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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革命尚未成功,腐朽庆祝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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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一个事情来,当初YWH拿到的地库都卖光了没有,根据告示好象还是低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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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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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剑入鞘 于 2007-12-15 09:09 发表
想起一个事情来,当初YWH拿到的地库都卖光了没有,根据告示好象还是低价的?


价格非常非常低,涨价幅度不亚于房价。
也许已经全卖光,“钞票估计进了人YWH成员的口袋了”;P ;P ;P 。把他们抓去坐牢。;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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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一,首要前提是承认作为“独立存在的理性”的存在,自利观点的理性行为是一种存在的理性,它要求理性行为必须采取追求某种独立界定的自身利益形式。
其二,该形式所显示的内在一致性法则则属于“手段方面的理性”,因为手段方面的观点要求个人追求某种独立界定的目标。一致性法则无条件地把自身利益方式中暗含的手段上理性的方法包括在内。
其三,手段服从于一定的“目的理性”,即实现目标函数的极大化,使自利理性通过手段理性达到现实了的而不是潜在的目标理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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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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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uttuhs 于 2007-12-15 09:15 发表


价格非常非常低,涨价幅度不亚于房价。
也许已经全卖光,“钞票估计进了人YWH成员的口袋了”;P ;P ;P 。把他们抓去坐牢。;P ;P ;P


YF会感谢你们的.
比较担心YWH不但拿不到钱,被忽悠一番,几根骨头打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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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剑入鞘 于 2007-12-15 09:35 发表


YF会感谢你们的.
比较担心YWH不但拿不到钱,被忽悠一番,几根骨头打发了事.


狗眼看人皆狗。
白痴才买高价。

[ 本帖最后由 puttuhs 于 2007-12-15 10: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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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
结果改变的是:更多减少帐号存款,增加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换来没有产权的两条线。
有本事就顶住!?是否要哀叹——这千呼万唤的《物权法》怎么不来保护这个伟大业主的“权利”?
你是有权利,哈,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背景下,你还只能看人家脸色行事才能实现你的权利,长也好短也好,出也好入也好,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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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父子驾车于高速,见上牌。
儿问:爹,这牌啥意思?
爹答:你傻啊?叉叉就是“禁止”,意思就是“到宜兴埠禁止放屁!“
儿应: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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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儿子于是明白并牢记。
一日忽见下图:


儿子断定:这标志的意思肯定是——“禁止在电脑上开窗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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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日儿子又见此图。
于是他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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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YWH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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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了19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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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下能颠倒以下就准确入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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