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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水洗尘

一个无耻下流的男人(9-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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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是删了吧

我不认识当事人,但是我觉得这样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拿出来说。
评论别人是容易的,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也是容易的,但是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呢?
其实这位男的也不是大恶之人,事情其实也很简单:男的不能接受女的可能不能生育的问题,所以选择了分手;女的开始想挽回,但是发现男的动作太快了,所以觉得受伤,一怒之下来发帖。
他们谈恋爱也不是很多年,试问这里的男士们,你们有多少能接受一个有可能不能生育的相亲对象?反正我的选择也会和这个男的一样的
其他嘛,就是一些小细节问题了,拿前任女友的身材做比较,这纯粹是私房话,只是他的现任女友嘴边大了点,不该说给前任女友听的。但这个也不是什么大是大非问题。还有,他的前几任女友的事情,LZ在谈恋爱的时候就是知道的,也是能够接受的,为什么分手了却又拿出来说事呢?

还有,这里的两位“西西和东东”、“非寻”,都是临时注册的用户,相信大家也看得出来
我想对楼主说的是,既然他接受不了,你又何必呢?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多的是,而他在你眼里又是那么一文不值了,那又何必这样来破坏他人名声呢?

我们都不是圣人,大家口下留情吧

[ 本帖最后由 滨江之鱼 于 2008-4-29 17: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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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上说的两个人确实是我认识的人,是我蜜友,都见过他本人。
2、如果说,没打算跟女人结婚,还把她们的肚子搞大,估且不算他是“恶人”(我没说他是恶人,这可是楼上说的),至少说明这个人的道德品行有问题。
3、能不能生育不是他说了算,医生也没有说不能生,这只不过是他的借口罢了,他和那个女孩子早就有来往了,他们第一次体检,那个女孩也有问题(是她自己告诉我的),但他还是认了。
4、恋爱时间和程度不成正比,恋爱时间确实不长,但已经到谈婚论嫁的程度,我们是经过双方的好朋友介绍的,省去了很多背景了解的时间。
5、在我知道他和那个女人快速同居后,我并没有想到发贴来申讨他,而且据他所说,是那个女人自动搬进去的,当时只是觉得很可笑,要是他不同意,别人怎么搬进去?我是在知道她那张大嘴巴说的这些事后才发的贴申诉的。没见过这么恶心的男人。
6、恋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有这么多女朋友,更不知道他们中间的事,我也是在他提出要分手的时候,在他的电脑里看到他跟他那些前女友的照片和VCR的,要是早知道他的性生活这么不检点,感情这么泛滥,我是不会和他交往的。
7、我不想破坏他人名声,以事论事,人正不怕影子歪。
8、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说你不认识当事人,我敢肯定,你是认识他的,我在文章里没有提到过“相亲对象”几个字,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跟你说的,我已经说了,我们已经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 本帖最后由 清水洗尘 于 2008-4-29 2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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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并不是想卷进来,只是希望你适可而止,无论对你还是对他都好,报复是双刃剑,伤害他的同时也在伤害你自己
1.没话说
2.你也说了,你是在他提出分手后了解到的。那你为什么还要再去找他呢?我相信不会是你最后一次给他送早饭的时候发现的。
3.不评论,也不想评论这些
4.个人认为,恋爱时间在一定程度还是影响着双方感情的深度的
5.那么,是不是说,就是这个原因你才来发帖的呢?
6.前面第2点我已经说过了
7.冤冤相报何时了
8.我发誓我不认识他。相亲对象,是你的帖子里谈到是朋友介绍认识的
最后还是希望这件事就此打住吧,无论对你还是对他都好。人都应该往前看,并不是说他不要你,你就完了。相反,我觉得你们要真的走到一起,你们才都完了。
同时也希望大家不要再对当事的这位男士口诛笔伐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大家都不是完人,他只是做了自己的选择而已
希望楼主早日走出来,祝福你早日找到自己的Mr.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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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道理说出来大家都明白,只是人不是机器啊,感受的东西很难控制的,特别是女人。楼上的不是女人吧不明白呢。宣泄完了祝愿楼主早日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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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to:滨江之鱼
你不是女人,所以你根本不知道女人的感受,为了他,我放弃了一次可以结婚的机会,这些他都是知道的,他说他会珍惜我,你可以换个角度考虑,如果你是女孩子,你所有的朋友、同学、同事、亲威,都知道你要结婚了,突然之间,他又说不结了,又在半个月里找了另一个女人同居,而那个女人,又在你面前炫耀,说了这么多伤人的话,你会是什么感受,我不是想让别人来评价什么,我确实是想发泄一下,也想让住这儿的人知道他是什么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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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说出来,受害了还不能说出来,换作你也不会。。。
滨江之鱼为这样的人说好话,bs你虚伪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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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水洗尘,说真的,你的每句话都很幼稚。
我是觉得你把他的名字写出来,是做得过头了,适可而止吧。你之所以要发帖,导火线不过是他现任女友在你面前炫耀,这只能说明她的肤浅。但是你又为什么要去联系她呢?你的行为你的语言都真的很幼稚
另外,TO sghaha:
海绵宝宝说,有些道理说出来大家都明白。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如果你不会在他面前骂他,那么在网上骂骂人也不算太光明磊落。就事论事,他真有那么坏吗?在我看来,他就是做了一个选择而已,其他的,都只能算小瑕疵小错而已,至于让你说得那么不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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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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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lephant 于 2008-4-30 12:21 发表
公道自在人心!!!

这本来就是别人的私事,作为旁人还是不要过多议论的好
但如果你说公道,那不如说得更明白些:到底你觉得这个男的错在哪里?
一是一,二是二,不如我们来一点一点地说。
他是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还不至于要让大家来批斗。
而且,让楼主来发帖的最主要原因,我想大家都知道,是因为这个男的的选择吧。他们没有结婚,他为什么不能再做选择了呢?不要总把自己置于道德制高点,设身处地为他想想吧。
LZ情绪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就说是他的错了。
作为旁人,我觉得我们还是劝说为上,而不是盲目地煽风点火
大家都是成年人,为什么不能理性一点,也宽容一点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就算你是圣人,你也不能要求别人都成为圣人
大家都在一个小区,网络暴力能免则免吧

再劝一句LZ:失恋没什么大不了的,关键还是调整自己的心态。你真的很不成熟,希望你快点长大吧

[ 本帖最后由 滨江之鱼 于 2008-4-30 14: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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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男人跟女人站立的角度不一样,男人觉得把女人肚子搞大只是小错或小瑕疵,可对女人来说是件很大的事。男人觉得觉得结婚可以随便在嘴上荡荡,可女人不一样,这关系到一个女人的名声,男人当然无所谓,女人越多可能越代表他有本事吧。我面说的六点,如果是你或者你的家人碰到了,你还可以这么冷静、觉得这只是一些小错吗?在没碰到过这些事情前,我也不知道自己会这么不冷静,但碰到了,才知道,有些事情,你不是当事人根本无法体会这种感受。
突然想到一个场景,那个雨天的夜晚,也就是他跟我提分手那天,我们在黄龙这边,他对着天长叹,“上天注定要让我打一辈子光棍”,现在想想,他的演技真是不错(这个场景仿佛在电视里看到过),一回头就抱着别的女人上床了,演技真的很好。
我也不是因为他不能跟我结婚才来这儿说这些事的,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早就应该发贴子了。我第一次恨他,感觉他恶心,是在他的现任女友告诉我他和她说的这些话开始的,她告诉我他们早就有来往,他却一直在骗我。还有,知道他跟他前女友的这些事。
这个女人存心就是想横插一脚。
我跟他还在交往的时候,就老是打听我们之间的事,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告诉我说她要找房子,就找他帮忙,奇怪了,自己有男朋友,干嘛找别人的男朋友帮她找?她们公司里的人多着,住在超级星期天的同事也很多,为什么就偏偏找他?找着找着索性就搬到别人家家里同居了,还有没有羞耻心啊,女人怎么能这么轻浮。这下房租省了,伙食费也省了,真是一举多得。

[ 本帖最后由 清水洗尘 于 2008-6-19 17: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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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的帖子

楼上的火气是否太大了一点,我只说了6个字,你就说了一大堆,呵呵,这事难道与你有关??既然你不想“煽风点火”,你也不必这么激动啊,因为与你无关啊?!呵呵,有趣!
我不想与你多说,就像你说的,这是别人的事,——————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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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lephant 于 2008-4-30 15:20 发表
楼上的火气是否太大了一点,我只说了6个字,你就说了一大堆,呵呵,这事难道与你有关??既然你不想“煽风点火”,你也不必这么激动啊,因为与你无关啊?!呵呵,有趣!
我不想与你多说,就像你说的,这是别人的事, ...

我只是觉得有理就辩,没必要说话说半句,半阴半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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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清水洗尘 于 2008-4-30 15:19 发表
呵呵,男人跟女人站立的角度不一样,男人觉得把女人肚子搞大只是小错或小瑕疵,可对女人来说是件很大的事。男人觉得觉得结婚可以随便在嘴上荡荡,可女人不一样,这关系到一个女人的名声,男人当然无所谓,女人越多可 ...

如果是我碰到了,我也绝不会采取这样的行动
谁碰到了都不会好受,但这样发帖,就像以前闹到单位去一样,其实难看的是双方
如果你来发帖的原因是他对他女朋友说那样的话,那你大可不必这样,因为这是他们的私房话,只是他女朋友不应该说出来,当然你也不应该去联系她。
理性一点,对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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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还是到此为止吧

希望版主能删掉,当然还是先和LZ沟通一下
看开一点,世界其实比你想象的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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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3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同意删掉的,为什么女人要忍气吞生?“滨江之鱼”你可以不看这个贴子,这事确实也跟你无关,你也不必弄得比我还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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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说女人就要忍气吞声,没有必要扩大到全体女人的范围,这只是你们自己的事情。
抛开男人女人的话题,也没必要谈这个。我只是觉得做人报复心不要太重
我没有比你激动,激动就不会这么一句一句地来劝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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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的帖子

没有你这样虚伪劝人的,我只是认为男主人公是一个极端自我为中心的人,打个比方,一个强盗,破门闯入一户人家抢劫,然后对人说,你们今后门做得牢一点一样,这只是小错或小瑕疵吗,滚远一点,
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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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的帖子

你这个比方打得...你也就网上谩骂的水平了。我倒真想看看你有没有胆量在我面前说“滚”字
我想我前面回了这么多,看得明白的人也应该能看明白了,看不明白的人再说下去也不会明白的。我不回帖了,否则真的变成客观上在顶这个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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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之极

无耻之极,设身处地,道德何在,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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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笑的鱼,人家无耻关你什么事啊,不要再激动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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