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峰 发表于 2015-3-28 21:18
显然是不正常的!哪怕有业主未按时缴纳物管费,也是事出有因。而且这个因是物管服务存在严重问题,业委会与 ...
政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及经营性收支 5、乙方每年从经营性收入中提取170万元(税后)交甲方,每年分两次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根据物业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使用。 第五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二十五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附件二 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要 求
1、有专门的物业服务办公机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8、按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公共经营性收支情况。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90%以上。
(二) 服务管 理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的,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或经营性收益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0、每年一次公布甲方的经营收入收支帐目。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前3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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