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增购房资格前置核查 买方通过“浙里办”APP“e房通”应用进入“购房一件事——二手住房”,点击“我要看房”,选择心仪的自主挂牌房源后,即可发起购房意向。如所购房屋为限购区域住宅的,系统将提示需在线办理限购查档手续,填报身份、婚姻、户籍、住房等情况信息,并拍照上传证照资料的电子影像。经系统核验符合购房资格条件的,购房意向即自动传输至房东。值得注意的是,自提交限购查档后至交易完毕或交易终止期间,买方不能再提交其他限购范围内住宅的限购查档申请。 买方选择心仪房源(左);在线填报“限购查档”资料(右) 2 新增意向合同网签 参照交易惯例,选择通过第三方账户交割交易资金的,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前,增加意向合同网签环节。由买卖双方协商,对自主交易的转让价格、定金支付、签约时间、交房条件等重要事项进行事先约定,并网上签署意向合同,为签订正式转让合同做好充分准备。一旦线上签订意向合同,交易房源将即时锁定,防止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 买卖双方在线签署“购房意向合同”
3 新增资金保障服务 为保障自主交易资金交割安全,新增交易资金提存公证服务,选择该项服务后,购房定金、房款均需打入公证部门开设在银行的专用资金账户,由公证部门根据意向合同、转让合同的约定在条件成就时向卖方划转资金。目前,首家试点公证机构为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服务费约为转让价格的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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