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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ckydaniel

[江湖堂] 云顶的物业费为何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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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明白化神云顶兄的意思,十分感谢,不过:

个人以为,这世上不能有为支持而支持。开发商也未必就偶们想像那么与偶们对立。

相信凡事,一定要有是非标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是业委会说的,一定都对,如果大家一味的只支持,不监督,总有一天,业委会会自我膨胀,直至违背成立业委会的初衷。好的业委会,就是不断在不同意见中,看到正确的,修正自己的,最终达到为广大业主服务的目的。

开发商为维持自己的利益,与偶们有利益冲突,正常的,偶们要做的,就是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拿回属于自己的利益,这之中,有与开发商争执的地方,也有有开发商合作的地方,不能一味的把它们放对立面,举个例子,开发商好比是开大超市的,偶们业主是顾客,顾客买到假冒伪劣,当然是找超市,有时,顾客只一味“骂”超市也不解决问题,更多的时候,应该配合超市去找那生产商,在这个时候,偶们可以是合作关系。

[ 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08-9-12 12: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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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溪清清 于 2008-9-12 11:58 发表
但物业费收不上来的问题不解决,会恶性循环,最后少数人交的费用来维持这么一个大摊子是不现实的,像紫云一样的后果不是没有可能的,业委会也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只是要把握好工作的轻重缓急emo_D46 emo_D46

就我住的单元,大部分是交的,72户已交清的58户缴费率在百分之80,不知别的单元怎样。如果整个云顶达到百分之80,对物管运转影响不大,只是利润没什么了,影响了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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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遗留的问题,许多对开发商来说,也是一把高悬的剑,如果不解决,不作个了断,他们永远会睡不着。这不是危言耸听。所以怎么找到一个好的方法,把问题解决了,开发商也一劳永逸的放下包伏,这是偶们要关注的。所以偶反对任何妖魔化开发商的行为。也不要以为他们就真的希望偶们内乱,他们好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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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8-9-12 12:47 发表
就遗留的问题,许多对开发商来说,也是一把高悬的剑,如果不解决,不作个了断,他们永远会睡不着。这不是危言耸听。所以怎么找到一个好的方法,把问题解决了,开发商也一劳永逸的放下包伏,这是偶们要关注的。所以偶 ...


老甲是个大善人!:emo67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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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工作方式,不是善不善的问题:emo67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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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只看结果。拜托老甲!:emo68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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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为了让开发商有睡不着的感觉,偶们要抓紧时间,把责任固定下来,在有政府介入的情况下,把责任固定下来,把分歧明确下来。
不要只一味指责,却拿不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拿不出曾做过什么工作,一笔糊涂帐,好让人家有辩解的机会,有反过来指责偶们的机会。

[ 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08-9-12 13: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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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顶乌龙院方丈 于 2008-9-12 12:56 发表
我们只看结果。拜托老甲!:emo68_

又错。
如果偶们固定了责任,也有明确的公函,在政府部门有备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何一方以种种理由拖着不办,一旦出事,那就不是再解决问题这么简单了,政府部门以前知道不督促解决,那是政府部门不作为,是涂职;开发商的责任,那开发商负法律责任,是物业公司的,那它也跑不了。这就是所谓悬在头上的剑,不解决,它永远悬在那里
相信这样的工作方式,已促使情况在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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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开发商在解决遗留问题上,诚意不足,否则不会拖了三年不解决。原因可能他们也有难处,但主要的是云顶目标不够集中,给他们的压力不够。当然这个压力不是作对的压力,而是迫使他们赶紧解决遗留问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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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少说多做,静观止语!上炕:emo4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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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化神云顶 于 2008-9-12 13:03 发表
个人觉得开发商在解决遗留问题上,诚意不足,否则不会拖了三年不解决。原因可能他们也有难处,但主要的是云顶目标不够集中,给他们的压力不够。当然这个压力不是作对的压力,而是迫使他们赶紧解决遗留问题的压力。

在商业社会里,大家都讲诚意,但事实上靠的是制度,是合理的依靠制度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开发商能拖这么久,只能说明偶们还没有找到让他们担心的,或认为可以让他们在法律面前觉得自己不占理的地方,压力只有在法律支持你时,才有用,不然你以为是压力,人家在心里还在笑你弱智呢。

目前,偶们的优势是:找到了一个好的流程,业委会有相对了解政府工作流程的老雾,有了解公司运作的晓青,有与开发商,物业多年打交道,了解许多事来龙去脉的合生,更重要的是偶们占理。不利在于,偶们面对的是一个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他们有律师为他们的言行把关。
以偶们的工作经验,对付专业的房地产公司,专业的律师,偶个人认为目前与开发商的交涉,不是低级的要求他们诚信,要求他们拿出善意,这是在合理合法之下的能力对抗。

偶相信开发商所言所行一定会合情合理。偶们的也合情合理,但,偶们要靠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努力去证明偶们的比他们更合情合理,更能得到政府及法律的认可与支持。

[ 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08-9-12 13: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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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有业主曾经提到过物业费先由业委会代收,再根据实际开销支付给物业,这样就不怕物管费被乱花掉,消除部分业主的顾虑,对提高缴费率有些作用吧.但是后来也没再说起了,如果这样做可行的话,不妨请业委会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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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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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8-9-12 12:06 发表
物业费的收缴应该靠这二个方式
一:振邦切实提高物管质量,现在有进步,还要提高,还要制度化
二:依靠法律手段,该起诉起诉,该采取强硬手段,就采用强硬手段。
不能因为要提高物业费收缴,就业主说什么就是什么 ...

偶就顶这个.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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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yq8 于 2008-9-12 16:43 发表
物业费的组成值得商讨,现在我住城中某某花园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九毛钱,物管质量也不错,卫生员每天到搂层倒二次垃圾《不象云顶要业主把垃圾拎到楼下》每天拖一次走廊扶梯。其他物管内容与云顶相似。单元的电梯、路 ...



从老甲的发言可以看出,本届业委会拒绝考虑降低物业费问题。而从公布的每一次的业委会的开会来看,物业公司的经理都参加业委会的会议,所以,现在2家可以说是一家。怎么可能去降低物业费!业委会的工作是跟物业一起催交物业费,然后乞讨每个月1万元的文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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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看出有拒绝吧,只不过有个先后顺序,凡是总要一件一件来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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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50年以后办也叫先后顺序,实际意思就是不办。开发商遗留问题有哪些,麻烦业委会出个清单,据我估计,业委会是不会列出来的。从宣传委员的话中还能嚼出隐含的两种选择。第一,业委会负责打官司,业主资助相关费用,一旦业主掏了钱,就成了无底洞,没法追踪资金去向,打点各环节的费用是弹性的,继续伸手你能不继续给?不然前面的钱都打水漂。过程中经手人想捞些好处易如反掌。第二,如果业主不资助,业委会则无能为力,解决不了问题不是业委会的错,开发商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不是所有人都会站在业主这边的。前面乌龙院方丈提出最终看结果,连这句话都成了错,没开工时就已为失败打了伏笔,让人不由得怀疑维权队伍的立场。无论什么结果,表面看都是业主作的决定,却都达到了业委会的目的。这是个人的一点理解。最终只要看业委会要不要求业主掏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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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既然大家投票选出了这一界业委会,那就应该尽量地支持他们、相信他们,而不是一味地揣测、猜疑。当然监督也是必要的。他们能站出来替2001户业主办事,我在心里是非常非常的感谢的,作为一个长住户,我能做的支持就是按时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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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樟脑丸的发言,不能不说明是动过一点脑筋的。只是他绝不是为了这个小区。
以自己“成长”的经历,偶坚信一点,凡事,不要相信有所谓的“相信多数人的判断力”因为许多事的发生,没有人是先知先觉的,根据麦氏曲线,先进者是少数,绝对的落后者是少数,多楼人是中间状态,随风摇摆。这就要求有一个,教育的过程,一个辩论的过程,在辩论中,把所有的观点,事实展现在众人面前,展现的越充分,众人才会了解的越透彻,才会形成自己的看法。

相信只要是事实,总一定会真想大白,一定会得到众人支持,所以不努力,不宣传,以为“酒香不怕巷子深”,这是迂腐的书生之见。

如果所谓的新马甲老生,还有那个SALONG的错误太明确,不值得去反驳,因为一个是在造谣,明明是一周的例会,却变得了永远在一起的开会;一个是不合法,根本无可操作性。而那个樟脑丸,却是毁灭偶们建造自己的利器。

不管会会真走到那一步,作好实质性的准备,准备人力,物人,准备与开发商走法律程序,偶们一定要有这样的准备。口头的恐吓没有用的,只有作好实质的准备,且也只有作好实质的准备,反有可能不走这步而解决问题,这,最终会涉及到请律师,会涉及到钱。

不到万不得一, 不会谈及钱,但钱绝对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障脑丸明白这一点,所以先预先提了出来,以歪曲事实的方式,要先毁去偶们的努力。他说的有没有道理?当然有,不过,他提出问题后,应该是引导大家去想办法,如何要求业委会去建立一个可被监督的,可被检查的透明的财务制度,而不是根本就反对去积聚人力,财力去与开发商抗衡。

这是一场斗智斗勇,斗实力的较量,没有实质性的准备,是不可能取得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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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在为小区,谁在为自己,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2001户业主都希望信任和被信任。一旦牵涉到钱,为避免所担心的事发生,业委会能否提前制定一套预防监督体系,由业委会以外的人聘请财务人员对账目进行监督。宣传委员也不用急着撇清,事情还没开始,那么快就给提出担忧的同志扣帽子,可不太符合业委会广纳谏的气度。只要你们能出台让所有业主信服的财务制度,再谈钱的问题不迟。不是我居心叵测,是我从你这个帖子的发言里闻到了钱的味道。之所以那么早的提出是为防止事到临头病急乱投医,逼业主掏兜。哪据话在毁灭建造自己的利器?业委会的行动难道不该被监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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