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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虹彩股股

车位又要固定了?物管公司在乱搞!极度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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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是天使</I>在2006-2-22 18:08:16的发言:</B>
<P>     目前的方法如我上述所言,业主大会召开出台新办法后,我们将严格执行,也就是我曾多次呼吁大家各尽所能,促成政府 社区同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P>
<P>另外:物业公司毕竟与您所在公司有区别,我以公司为荣,敬请不要过于责骂</P></DIV>
<P>1、心理咨询的第一要素要置身于事外,成为事情的旁观者,不知天使对业主大会的成立、以及停车方法的制定是否已经完全基于以上出发点。从而在物管公司看来:“业主大会的成立是你业主和政府 社区的事,停车方法是你业主和业主大会的事,跟我物管没有关系。”如果贵公司正是这样认为,则请尽快到工商局更改企业名称和营业范围,其实叫“彩虹心理咨询”蛮好的。
<P>2、物业公司与其他公司确实有所区别。不知是否有个“雪崩理论”,当一个物管公司在不能满足20%业户的需求时,必然会占用其他80%业户的利益来满足前面的20%,从而会损害80%业户的利益导致这部分业户也会由满意转为不满意,周而复始会使更多的业户不满意。目前业主对物管公司的信任正处于此雪崩状态。

<P>本人在今年初以前对物管基本是满意的,虽然收费高些,但既然物管公司有心提供高档服务那也认了。但是今年初不经过任何意见征询,就把在入住时约定的固定车位改为机动,逐渐对物管所谓的高档服务逐渐产生了怀疑。现在又是在没有预先告知的情况下改为固定车位则已经完全不能接受。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23 11:48: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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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高兴看到两位提出理性的意见和批评,确实存在沟通的不足,以至衍生出诸如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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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是天使</I>在2006-2-23 11:45:02的发言:</B>
很高兴看到两位提出理性的意见和批评,确实存在沟通的不足,以至衍生出诸如此类问题。</DIV>
<P>1、你别只顾高兴。
<P>2、你认为沟通不足,可是每次我去沟通,没有解释,没有答案,没有进展。只有拖延。你还认为和你们物管沟通有用吗?你认为我们提出的批评和意见是由于沟通上的不足引起的吗?简直可笑。
<P>3、这个论坛也是沟通平台。对于物管事情,没有事情是搬不上台面的。你来了,泛泛而谈,其实什么也没说。还不如不说。呵呵。你的“太极”功夫不错。
<P>4、我认为,你如果没有进展的消息告诉大家,不是正面回答大家业主的问题。你还是来看看,别发言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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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们还未进行交谈,就下结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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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说吧!无须只告诉我一个人,在这里告诉大家吧!你好好把上面大家的问题整理一下,逐个回答吧。</P><P>如果你不能全部回答,你自己选几个吧。大家提出的问题,你是基本一个都没有正面回答过。一直在说“沟通不足,沟通不足”。来吧,回答问题吧。</P><P>让问题来得更猛烈些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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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回答了,看来我们都得再回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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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是天使</I>在2006-2-23 14:16:11的发言:</B>
我已经回答了,看来我们都得再回顾一下。</DIV>
<P>很高兴,天使愿意总结回顾。由于本人归纳能力有限,至今未能完全理会您已经回答的问题。现把目前心中疑问具体整理如下,望天使能给予逐条针对回顾总结
<P>1、业户和物管在第一次订固定车位时的“固定车位、优先续订”、以及第二次的“先到先停”是否属于双方约定?
2、在一个约定没有取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任意更改其中服务内容,这种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
3、在一个约定被违反,被侵权一方应该如何处置和应对?
4、施加侵权的一方除了所谓的道歉和沟通外,还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5、“固定车位”、“先到先停”等方案在贵公司是如何出台制定的?具体制定的领导是谁?业户是否可以跟该领导当面沟通?
6、方案制定前是否征询了业户的意见?征询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有原始的征询意见记录?
7、“长住常停”的定义是什么?本人是否够此资格?
8、彩虹物业是什么资质?是否有资格管理彩虹城?前期管理的委托权是几年?在业主大会没有召开以前,业户如何终止委托权?
<P>由于天使时间有限,暂时先请能够逐条回复上述各个问题,切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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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哈哈……</P><P>我就不增加了。所谓的天使,就请先回答<b><FONT color=#000066>hzwinsome</FONT></b>的问题吧!</P><P>我再也不想听到看到你太极式的回答了。请正面回答!哈哈哈……</P><P>(唱)我们都在盼望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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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b><FONT color=#000066>hzwinsome</FONT></b>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交流总比对抗好;</P><P>1。第一次订固定车位时的“固定车位、优先续订”,协议执行时效是2005年12月31日止,第二次的“先到先停”在办理车卡时已做说明试行一个月,征询意见后于节前定方案;</P><P>2。3。4。请参阅钱江彩虹城业主公约第三章之第11条以及第四章之第16条;</P><P>5。“固定车位”、“先到先停”都有其相对局限性,在充分分析目前现有车位充足条件下,推行、“固定车位”;我们非常愿意与两位探讨;</P><P>6。对大部分入住并使用车位的业户进行了电话或上门征询,比率超过有效率;</P><P>7。“长住常停”:定义为长期居住彩虹城并使用车位,仅有您的网名,不便定义;</P><P>8。彩虹物业目前暂为三级,合法取得5年托管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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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是天使</I>在2006-2-23 18:00:05的发言:</B>

<P><B><FONT color=#000066>hzwinsome</FONT></B>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交流总比对抗好;</P>
<P>1。第一次订固定车位时的“固定车位、优先续订”,协议执行时效是2005年12月31日止,第二次的“先到先停”在办理车卡时已做说明试行一个月,征询意见后于节前定方案;</P>
<P>去年所交的车位费用是在2005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但是后续还有“优先续订”的权利,不知为何剥夺?第二次的“先到先停”我在办卡时没有得到任何说明,并在我所交的费用中也没有划分出那部分钱是用于这第一个月的试行。</P>
<P>2。3。4。请参阅钱江彩虹城业主公约第三章之第11条以及第四章之第16条;</P>
<P>我对格式化的钱江彩虹城业主公约没有如你能够熟背于心,我只知道一个企业存在与社会的基本条件——“诚信”。</P>
<P>5。“固定车位”、“先到先停”都有其相对局限性,在充分分析目前现有车位充足条件下,推行、“固定车位”;我们非常愿意与两位探讨;</P>
<P>既然最终要推行的是“固定车位”,那也完全没有必要试行一个月的“先到先停”。其中动机是否是对大家已经定好的“固定车位”重新洗牌?经过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段来达到物管公司或者决策领导的某种目的,否则完全可以恢复到去年的固定规则和车位位置。</P>
<P>6。对大部分入住并使用车位的业户进行了电话或上门征询,比率超过有效率;</P>
<P>请明确具体比例,并说明是否有原始的征询意见记录。另增加一个问题“有效率是多少?”</P>
<P>7。“长住常停”:定义为长期居住彩虹城并使用车位,仅有您的网名,不便定义;</P>
<P>即时我用的是网名,你也完全可以明确说明“长住常停”界定的范围。为便于你的界定,现我的入住资料如下:04年3月装修始全额交纳物管费,04年8月入住,05年3月买车,去年腊月二十七回老家,今年正月初四回彩虹城,不知这样是否已够“长住常停”资格?</P>
<P>8。彩虹物业目前暂为三级,合法取得5年托管权。</P></DIV>
<DIV class=quote>三级资质能管理的物业规模是多少?5年托管权向谁取得?还有就是顺带的咨询问题没有解答“在业主大会没有召开以前,业户如何终止委托权?"(由于本人非专业法律人事,请不要采用引用,通俗回答)</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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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也想听听您的看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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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要环顾左右而言它,上面还有许多问题,不知所谓的“天使”能否再逐条给予回答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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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4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肉骨头煲</I>在2006-2-21 15:47:03的发言:</B>

<P>停车的地方离门最多就100米路,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喋喋不休的讨论有意思吗?</P></DIV>同意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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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
<P><B><FONT color=#000066>hzwinsome</FONT></B>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交流总比对抗好;</P><P>1。第一次订固定车位时的“固定车位、优先续订”,协议执行时效是2005年12月31日止,第二次的“先到先停”在办理车卡时已做说明试行一个月,征询意见后于节前定方案;(<FONT color=#f70909>表面上看,你的回答好象很有理哦。嘿嘿。关键点你没有注意。我们大家都不知道,说有试行一个月的说法。你们的通知里,和收钱的人的嘴里,好象省略了很多东西吧。一个是是否知情的问题,还有一个是是否认可的问题。所谓的天使,你真的认为你们做得很好,还在这里振振有辞???恩???即使试行一个月,试行的效果是什么?大家的意见是什么?你们好象忽视了很多东西。变更回原来的管理办法,难道是不需要通知的吗?重新变更回来,仅仅依据刷卡数量就重新安排车位了???)</FONT></P><P>2。3。4。请参阅钱江彩虹城业主公约第三章之第11条以及第四章之第16条;</P><P>(<FONT color=#ff0000>听你的意思,好象这个公约里是要业主放弃自身权益吧!搞笑。我们在意实务,也相信文字性的东西是以实务的权利和实行为导向的。不如,你把公约在这里给大家公布一下,看看是怎么写的。对于这个问题,你不用打太极。虽然大家已经习惯了。)</FONT></P><P>5。“固定车位”、“先到先停”都有其相对局限性,在充分分析目前现有车位充足条件下,推行、“固定车位”;我们非常愿意与两位探讨;</P><P>(<FONT color=#ff0000>已经探讨过了。看看你们前台的日记,好多用户都希望实行的管理办法,好象并没有被别人拿来参考哦。这个时候才说,“我们愿意探讨,我们愿意探讨”。之前好象没有被如此重视啊。受宠若惊,受宠若惊啊!!!)</FONT></P><P>6。对大部分入住并使用车位的业户进行了电话或上门征询,比率超过有效率;</P><P>(<FONT color=#ff0000>这个问题就不用再含糊其辞了。公布数据吧。我每天都回家,电话基本24小时开机。搞登山活动都会问问,怎么涉及到如此权益的问题,就不问问了?电话你们那里都有,为什么不都问问?是人员不够,还是电话费贵?只有这两个原因了吧!)</FONT></P><P>7。“长住常停”:定义为长期居住彩虹城并使用车位,仅有您的网名,不便定义;</P><P>(<FONT color=#ff3300>注意,不要偷换概念。我们不是要你用我们的网名去定义。“长期居住彩虹城并使用车位”,问,长期,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长期??车位,指什么车位,是小区内的车位,还是门口广场的车位?)</FONT></P><P>8。彩虹物业目前暂为三级,合法取得5年托管权。</P>(<FONT color=#ff0000>这个有文件吗?要求公开不过分吧。或者就告诉我们哪里有得看吧!)</FONT></DIV><P>还有,接下来,你们物管准备在今年就实行半固定半机动的管理办法呢,还是准备征询意见后再度调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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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P>另外,我回答一下<b><FONT color=#000066>彩虹城灰熊和</FONT><FONT color=#000000><EM>肉骨头煲</EM></FONT></b>聊友的问题:</P><P>我们是这样认为,距离是一个问题,但绝不是一个大问题。如果停车位通通都向后向外退100米,大家也不会去探讨。</P><P>关键的问题是,这里涉及到权益的问题。如果大家不去争取,以后权益受损的事情还有很多。如果任凭物管公司说如何就如何,没有经过让大多数人认可的过程,我们业主权益不保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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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是天使</I>在2006-2-23 21:24:21的发言:</B>
<P>我也想听听您的看法</P></DIV><P>天使啊天使,我们的看法已经表达了,产生了很多疑问。你不必环顾左右而言它,回答大家的问题就可以了。如果你回答不了,请不必发言。如果你知道答案,请言无不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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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候天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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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两天,天使去搜集工作资料去了。然后向大家公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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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P>若干天过去了。竟然没有人回复要求。</P><P>怕是他们拿不出来。</P><P>拿得出来,也怕是交代不了啊!</P><P>哈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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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P>没人想对抗吧?怎么物业和KFS总认为我们想对抗呢?关键问题在哪里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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