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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w102

想入读学军分校的圣苑业主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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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上法院问题,现在是先把三证办下来!

我在想问题只能一步步来,没有三证什么都是白说,现在关键点是三证,把三证办下来,户口迁入,事情可以名正言顺地说了!大家觉得有道理吗?没有三证,叫事实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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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教育厅的反映信拟好了,请大家提宝贵意见,谢谢。


尊敬的厅长:您好!
我们是省府机关圣苑小区的业主,圣苑小区作为省直机关与耀江房产合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和耀江文鼎苑同属一个项目地块,按照原来的配套设计,小区业主的孩子应就近入学到学军小学紫金港分校,当初省直机关有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出于孩子将来教育的考虑,将市中心的房子办理置换至该小区的,而且去年学军分校第一批开班,小区已有部分孩子进入该校就读,今年一月份,小区物管也已对下半年准备入读该校的学龄孩子信息进行了登记。
但随着公办学校报名日期日益临近,最近却有很多家长从学校和西湖区教育局得到消息,因圣苑小区房产的教育经费一直拖欠未交,小区至今尚无学区归属,这也就意味着:如果5月份报名日前学区还未划定的话,学军小学将无法接收圣苑的孩子入学。(此条内容见该局网站323网站公告“关于公布调整后小学教育服务区的通知)。
为此我们的业主代表联系了西湖区教育局,对方回复:目前,耀江房产下两个项目,其中文鼎苑的学区报备、审批、交费等手续都是完整的,但圣苑小区至今未按要求走相关流程,也未缴纳相关费用。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还明确告知:现在的情况是圣苑小区不属于任何学区,其业主小孩就读有可能是最终统一分流,即可能分流到各个名额未满的34流学校。一句话,我们小区孩子即将成为几方利益纠葛的牺牲品。
从事情的起因来看,首先当然是开发商无良,我们业主为此也在积极向开发商和圣苑房产项目的丙方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情况,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但西湖区教育局的做法是否同样存在问题呢?
如:关于学区划分的问题:
首先,我们业主购买的是经政府许可销售的房产,即应该拥有该房产相应的合法权益,包括享受配套教育设施的权利。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条款规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规定:
      
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必须依法入学,按规定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第六条  适龄儿童凭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发的《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到划定的小学办理注册手续,取得义务教育学籍,并由学校负责填写《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     

由此可见,为小区就近划定学区本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对学生及其家长应尽的法定职责,是一种不以开发商是否缴纳有关费用等为前置条件的职责性义务。西湖区教育局如果没有收到相关费用,他应该通过行政或法律等合法的途径强制开发商执行,而不应该牺牲我们业主的利益来对开发商实施要挟。
由于公办学校报名招生马上就要开始,我们家长恳请省教育厅领导对此情况开展调查,尽快落实相关政策,让我小区孩子顺利入读学军小学紫金港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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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cow102 于 2009-4-16 10:02 发表
给教育厅的反映信拟好了,请大家提宝贵意见,谢谢。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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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COW102水平真是不一般啊!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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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水平有限,:$ 只是给逼急了,还得谢谢圣苑居民及时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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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LZ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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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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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无论家里有没有孩子要读小学,作为圣苑业主大家应该关心和支持,有时间应该参加今晚7点西城的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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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中学学区问题,要求一并解决!!: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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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鼎苑的徸中学学区是在翠苑中学文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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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物业是为了怕麻烦而糊弄人的,上周日还告诉我说已经协调好,圣苑的小孩可以就读学军小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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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信访的信也写好了,大家可以下载补充,写上自己的门牌号或业主姓名,这两天抓紧交到信访局去,感谢支持!





关于圣苑小区孩子入学问题的情况反映(送呈省府领导)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省直机关圣苑小区的业主,作为省直机关与耀江房产合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圣苑小区和耀江文鼎苑同属一个项目地块,按照原来的配套设计,小区业主的孩子应就近入学到学军小学紫金港分校,当初省直机关有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出于孩子将来教育的考虑,将市中心的房子办理置换至该小区的,而且去年学军分校第一批开班,小区已有部分孩子进入该校就读,今年一月份,小区物管也已对下半年准备入读该校的学龄孩子信息进行了登记。
但随着公办学校报名日期日益临近,最近却有很多家长从学校和西湖区教育局得到消息,因圣苑小区房产的教育经费一直拖欠未交,小区至今尚无学区归属,学军小学将无法接收圣苑的孩子入学。(此条内容见该局网站323网站公告关于公布调整后小学教育服务区的通知
得知这一情况后,很多小区业主,特别是今年有小孩准备入学的家长心急如焚,开始为此四处奔波,从前期我们反映问题后得到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当事各方的态度基本上是这样的:
1.机关事务管理局方面,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圣苑小区房产的开发商是耀江房产,你们的购房合同也是与耀江房产签订的,教育经费的缴纳也是耀江房产的事,跟事务管理局没任何关系,业主要找也只能找耀江解决问题。
2.耀江房产方面,受理来电的客服人员明确表示:他们只负责解决文鼎苑孩子的入学问题,圣苑小区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你们的问题应该向事务管理局去反映。根据事务管理局某位处长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耀江的销售主管吴经理,吴经理给我们的解释则是:圣苑小区房产本来就是集团与省直机关合作的项目,教育经费的事情并不完全是开发商能解决的,牵涉到房产商、省财政和事务管理局、教育局等多个单位,大家需要协商确定,至于协商什么时候会有结果,对方表示自己也不确定。
3.西湖区教育局方面则称:耀江古墩路地块的两个项目,其中文鼎苑的学区报备、审批、交费等手续都是完整的,但圣苑小区至今未按要求走相关流程,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因此,现有的情况是:圣苑小区不属于任何学区,其业主小孩就读有可能是最终由区教育局统一分流,即可能分流到各个名额未满的34流学校。教育局工作人员还称:如果圣苑小区不按要求走报备流程,他们完全可以不知道有这个小区存在为理由拒绝给圣苑划分学区,对于家长提出的 “就近入学”问题,教育局的人也态度强硬,称对于一些新楼盘聚集的地区,他们也可以不按街区等来划分学区归属,象圣苑小区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划至三墩小学学区。而且言辞之间对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流露强烈的不满,认为省直机关也不应该有什么特权,不按他们的规定行事。
我们就此也向法律方面的专家进行了咨询,专家明确指出:教育经费的问题,不是由合同解决的,是公法上的义务,应该按法律的规定办,而不是按合同办。因此,如果教育系统没有收到相关费用,他应该通过行政或法律等合法的途径强制开发商执行,而不应该牺牲我们业主的利益来对开发商实施要挟!如果教育费用的缴纳牵涉圣苑项目合作的双方(指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耀江房产),而事先在权利义务上又没有约定,则应按有关法律条款尽快确定责任归属。作为业主,我们不可能了解当事各方其中的利益纠葛,我们只知道:为小区就近划定学区本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不能以开发商是否缴纳有关费用等为前置条件。我们圣苑小区的房产,是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手安排购买的,购房合同上分别有开发商耀江房产和销售代理商机关事务管理局两个单位的大印,上述两个部门应该保障我们与房产相关的所有权益,包括享受配套教育的权利。但现实的情况是:当事的各方还在就此相互扯皮,我们住房三证的办理、小孩入学的问题,解决起来似乎都还遥遥无期。
眼看公办小学报名的日子很快就要到了,我们家长只希望,当事的双方尽快解决问题,不要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耽误我们的孩子,更不要将我们当作牵制和要挟对方的棋子。希望省府领导能过问和督促此事,让我们的孩子顺利入读学军分校,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也让我们圣苑小区所有的家长们能够安心工作。

[ 本帖最后由 cow102 于 2009-4-16 14: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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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楼上所说,本人了解过.
现在耀江说正在报批小区,小区成立就可以办好三证.
但现在耀江还是想在机关管理局身上多搞点钱出来.
毕竟公家的钱好搞啊
但耀江也没想想,我们这块地是省财政出的,他们就是盖了个房,建安成本也就2000多元,只是少赚点,应该只足了.
管理局也要吸收教训了,当初政苑怎么没事,现在圣苑反而有这多么事,难道当初就不懂法吗?双方协议就不知道涉及这点?

[ 本帖最后由 jjff2000 于 2009-4-16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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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孩子在对面的分学校上学吗?好象去年9月转学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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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奸商0距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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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COW102水平真是不一般啊!辛苦了!
教育局这样做是有历史传统的,本质上是他们对开发商没有办法,就拿学生家长当人质!我就做过一回这们的人质,想起这事真是不堪回首,那时还没有这样的论坛,对着这冷漠的局长,只会感到绝望和无助。虽然有些家庭现在还没有面临这事,但这也是关乎我们圣苑每个人的利益,所以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我看还是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起商讨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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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立即向西湖区教育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为将来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需,也为了做到仁至义尽,建议立即以圣苑业主或者即将就读子女家长的名义,向西湖區教育局提交一分书面申请书,请求其立即依法将圣苑小区划入学军小学紫荆港校区之学区。
    提交申请书时最好让其出具收条,或做个登记,也可以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送达,在寄送物品栏注明“请求立即划定圣苑小区学区的申请书”,保存好由邮局盖章的回执备用。
    因为下午和晚上要给法研考生复试,很遗憾没能参加各位高邻的聚会,相信你们已经商量出了好的解决办法。若需本人尽力,可发个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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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苑小区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你们没有办法。现在圣苑小区明明是你们一手操办的省直机关专用房,非商品房,却把学区问题又推给受托造房的房产商,你们又什么都不管。请问你们的职责是什么?你们为谁服务?你们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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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商量的结果,下周二大家一起先找机关事务管理局胡局长,反映问题并提交我们的书面请求。要求他们给出承诺,如果不行的话,大家就直接寄上访信给省领导。诸位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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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商量的结果是下周二大家一起先去机关事务管理局找局长本人反映问题,递交书面材料,要求对方承诺解决此事,如果不行的话就直接向省府领导寄送信访件了。因为时间比较紧急。大家看这样做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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