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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言论自由就能封锁人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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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六组团夜行侠</I>在2006-3-2 20:32:13的发言:</B>
那好,请你去看一下我发的贴子,然后告诉我那个词涉及敏感了,为什么我在东新园论坛上就能发,而这里就不能发呢。[em05]</DIV>
<P>
<P><b><FONT color=#113dee>本文是我对现代雅苑小区中的停车问题的连续调查之一</FONT></b></P>
<P><FONT color=#113dee>本周,由于本人还在读书中,而且两头考试,辛苦啊,呵呵
所以小区的论坛今天才有时间上,不过还是有个新的关键性的进展要告诉大家的。
首先,本周二,下城区消防大队的同志终于回来了,他来我小区现场看过东侧保安亭以后是这样答复我的,以下是他的原话,请大家注意:
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小区内消防通道上设置建筑物目前已经不需要行政审批了,但一定要符合通行消防车辆的要求,就是上次我在发贴通报中提到的距离规范要求。如果没有问题,就是可以的,那我进一步问道,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小区消防通道上设置的任何建筑物,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不管是否符合其它的法律规定,至少在消防法上是没有问题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由此,我可以简单的从法律上与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的业主朋友SHENB兄为了抗议,经常在东侧以停车而示威,对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提出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消防通道是不能停车的,因此他违法。呵呵,但大家仔细想一下,首先,如果消防通道上设置保安亭都是法律不干涉的,(但要符合不阻碍消防车的通行的前提)那为什么单侧停车就违法了,难道单侧停车就是阻碍了小区消防车辆的通行,那好,如果是这样,那一天,我们弄辆车停在那里,然后请消防的同志来处罚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教授先生,还有我们物业公司的领导们,你们觉得可以吗。实际上,这里我们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他们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消防通道上不能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变成了只要是消防通道就不论青红皂白一律不能停车,呵呵,请问你们,是谁那么告诉你们的,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那位消防的同志还会说保安亭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就是不违反消防法这样的话吗。大家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保安亭对消防车辆的阻碍是肯定大于单侧的车辆停发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好,我们继续来看,如果法律不禁止,那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观点,小区的业主在消防通道单侧停车为什么就是违法呢,违反的是什么法呢,阻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了吗,大家谁见过有业主在消防通道上停两排车的呢。也许教授们又要说,没有审批画个黄匡就不合法啊。呵呵,不好意思,这就更加不和逻辑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在马路旁停车,没有黄匡就要挨罚,但是你在小区里停呢,交通警察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能管吗,依据那一条,你们能说出来吗。呵呵,所以,说穿了,很多事情都是比“司马昭之心”还清楚不过的,动机从第六号公告的内容去品位一下就明了的很了。至于去审批画个黄匡,实际上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政确认,就是行政机关确认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而已,别无其他。说得白一点,不审批也不见得就是违法的。
最后说一句我的一点想法,从我本人来说,是否恢复单侧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业主委员会中的某些教授先生们的动机和工作态度实在值得我们做合理的怀疑,因此,在此建议大家,维护我们的权利,就要维护到底,决不放弃。</FONT></P>
<P><FONT color=#000000>这个是你发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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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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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六组团夜行侠</I>在2006-3-2 20:32:13的发言:</B>
那好,请你去看一下我发的贴子,然后告诉我那个词涉及敏感了,为什么我在东新园论坛上就能发,而这里就不能发呢。[em05]</DIV>
<P>我把你发的东西贴到这里来,
<P>发帖成功,不过这里好象是不显示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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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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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来试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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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周,由于本人还在读书中,而且两头考试,辛苦啊,呵呵
所以小区的论坛今天才有时间上,不过还是有个新的关键性的进展要告诉大家的。
首先,本周二,下城区消防大队的同志终于回来了,他来我小区现场看过东侧保安亭以后是这样答复我的,以下是他的原话,请大家注意:
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小区内消防通道上设置建筑物目前已经不需要行政审批了,但一定要符合通行消防车辆的要求,就是上次我在发贴通报中提到的距离规范要求。如果没有问题,就是可以的,那我进一步问道,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小区消防通道上设置的任何建筑物,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不管是否符合其它的法律规定,至少在消防法上是没有问题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由此,我可以简单的从法律上与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的业主朋友SHENB兄为了抗议,经常在东侧以停车而示威,对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提出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消防通道是不能停车的,因此他违法。呵呵,但大家仔细想一下,首先,如果消防通道上设置保安亭都是法律不干涉的,(但要符合不阻碍消防车的通行的前提)那为什么单侧停车就违法了,难道单侧停车就是阻碍了小区消防车辆的通行,那好,如果是这样,那一天,我们弄辆车停在那里,然后请消防的同志来处罚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教授先生,还有我们物业公司的领导们,你们觉得可以吗。实际上,这里我们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他们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消防通道上不能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变成了只要是消防通道就不论青红皂白一律不能停车,呵呵,请问你们,是谁那么告诉你们的,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那位消防的同志还会说保安亭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就是不违反消防法这样的话吗。大家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保安亭对消防车辆的阻碍是肯定大于单侧的车辆停发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好,我们继续来看,如果法律不禁止,那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观点,小区的业主在消防通道单侧停车为什么就是违法呢,违反的是什么法呢,阻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了吗,大家谁见过有业主在消防通道上停两排车的呢。也许教授们又要说,没有审批画个黄匡就不合法啊。呵呵,不好意思,这就更加不和逻辑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在马路旁停车,没有黄匡就要挨罚,但是你在小区里停呢,交通警察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能管吗,依据那一条,你们能说出来吗。呵呵,所以,说穿了,很多事情都是比“司马昭之心”还清楚不过的,动机从第六号公告的内容去品位一下就明了的很了。至于去审批画个黄匡,实际上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政确认,就是行政机关确认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而已,别无其他。说得白一点,不审批也不见得就是违法的。
最后说一句我的一点想法,从我本人来说,是否恢复单侧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业主委员会中的某些教授先生们的动机和工作态度实在值得我们做合理的怀疑,因此,在此建议大家,维护我们的权利,就要维护到底,决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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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b>本文是我对现代雅苑小区中的停车问题的连续调查之一</b><DIV>本周,由于本人还在读书中,而且两头考试,辛苦啊,呵呵
所以小区的论坛今天才有时间上,不过还是有个新的关键性的进展要告诉大家的。
首先,本周二,下城区消防大队的同志终于回来了,他来我小区现场看过东侧保安亭以后是这样答复我的,以下是他的原话,请大家注意:
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小区内消防通道上设置建筑物目前已经不需要行政审批了,但一定要符合通行消防车辆的要求,就是上次我在发贴通报中提到的距离规范要求。如果没有问题,就是可以的,那我进一步问道,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小区消防通道上设置的任何建筑物,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不管是否符合其它的法律规定,至少在消防法上是没有问题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由此,我可以简单的从法律上与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的业主朋友SHENB兄为了抗议,经常在东侧以停车而示威,对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提出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消防通道是不能停车的,因此他违法。呵呵,但大家仔细想一下,首先,如果消防通道上设置保安亭都是法律不干涉的,(但要符合不阻碍消防车的通行的前提)那为什么单侧停车就违法了,难道单侧停车就是阻碍了小区消防车辆的通行,那好,如果是这样,那一天,我们弄辆车停在那里,然后请消防的同志来处罚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教授先生,还有我们物业公司的领导们,你们觉得可以吗。实际上,这里我们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他们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消防通道上不能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变成了只要是消防通道就不论青红皂白一律不能停车,呵呵,请问你们,是谁那么告诉你们的,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那位消防的同志还会说保安亭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就是不违反消防法这样的话吗。大家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保安亭对消防车辆的阻碍是肯定大于单侧的车辆停发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好,我们继续来看,如果法律不禁止,那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观点,小区的业主在消防通道单侧停车为什么就是违法呢,违反的是什么法呢,阻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了吗,大家谁见过有业主在消防通道上停两排车的呢。也许教授们又要说,没有审批画个黄匡就不合法啊。呵呵,不好意思,这就更加不和逻辑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在马路旁停车,没有黄匡就要挨罚,但是你在小区里停呢,交通警察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能管吗,依据那一条,你们能说出来吗。呵呵,所以,说穿了,很多事情都是比“司马昭之心”还清楚不过的,动机从第六号公告的内容去品位一下就明了的很了。至于去审批画个黄匡,实际上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政确认,就是行政机关确认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而已,别无其他。说得白一点,不审批也不见得就是违法的。
最后说一句我的一点想法,从我本人来说,是否恢复单侧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业主委员会中的某些教授先生们的动机和工作态度实在值得我们做合理的怀疑,因此,在此建议大家,维护我们的权利,就要维护到底,决不放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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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P>    我当过这里的版主,版主的权力只有锁贴和删贴,没有权力封ID或者不让你发贴。至于出现系统提示敏感信息的字样,那是《浙江在线》作为官方网站管理上采取的一些有中国特色的措施所限。以前为了反ri的问题也出现过,为此还引发了版主和管理员之间的一番争论。所以这事和版主是没有一丝关系的,你错怪版主了。此事建议歪歪向管理员祈晴姐姐反映一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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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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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b> </b><DIV>本周,由于本人还在读书中,而且两头考试,辛苦啊,呵呵
所以小区的论坛今天才有时间上,不过还是有个新的关键性的进展要告诉大家的。
首先,本周二,下城区消防大队的同志终于回来了,他来我小区现场看过东侧保安亭以后是这样答复我的,以下是他的原话,请大家注意:
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小区内消防通道上设置建筑物目前已经不需要行政审批了,但一定要符合通行消防车辆的要求,就是上次我在发贴通报中提到的距离规范要求。如果没有问题,就是可以的,那我进一步问道,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小区消防通道上设置的任何建筑物,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不管是否符合其它的法律规定,至少在消防法上是没有问题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由此,我可以简单的从法律上与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的业主朋友SHENB兄为了抗议,经常在东侧以停车而示威,对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提出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消防通道是不能停车的,因此他违法。呵呵,但大家仔细想一下,首先,如果消防通道上设置保安亭都是法律不干涉的,(但要符合不阻碍消防车的通行的前提)那为什么单侧停车就违法了,难道单侧停车就是阻碍了小区消防车辆的通行,那好,如果是这样,那一天,我们弄辆车停在那里,然后请消防的同志来处罚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教授先生,还有我们物业公司的领导们,你们觉得可以吗。实际上,这里我们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他们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消防通道上不能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变成了只要是消防通道就不论青红皂白一律不能停车,呵呵,请问你们,是谁那么告诉你们的,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那位消防的同志还会说保安亭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就是不违反消防法这样的话吗。大家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保安亭对消防车辆的阻碍是肯定大于单侧的车辆停发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好,我们继续来看,如果法律不禁止,那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观点,小区的业主在消防通道单侧停车为什么就是违法呢,违反的是什么法呢,阻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了吗,大家谁见过有业主在消防通道上停两排车的呢。也许教授们又要说,没有审批画个黄匡就不合法啊。呵呵,不好意思,这就更加不和逻辑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在马路旁停车,没有黄匡就要挨罚,但是你在小区里停呢,交通警察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能管吗,依据那一条,你们能说出来吗。呵呵,所以,说穿了,很多事情都是比“司马昭之心”还清楚不过的,动机从第六号公告的内容去品位一下就明了的很了。至于去审批画个黄匡,实际上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政确认,就是行政机关确认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而已,别无其他。说得白一点,不审批也不见得就是违法的。
最后说一句我的一点想法,从我本人来说,是否恢复单侧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业主委员会中的某些教授先生们的动机和工作态度实在值得我们做合理的怀疑,因此,在此建议大家,维护我们的权利,就要维护到底,决不放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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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P>哪个帖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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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ugbuga</I>在2006-3-2 20:26:38的发言:</B>
LZ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那是论坛系统自动封的,因为你的文章里出现了敏感词汇,所以贴子需要审核,这是国家为了控制违法言论给各个论坛规定的措施, 和这里的班主一点关系都没的.</DIV>
<P>正确,跟这里的版主一点关系也没有的。
<P>建议找论坛管理员:CANDYTAO,或者祈晴姐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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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 哈,历届斑竹都出来的么[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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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点向楼主申明,本人自担任斑主以来,一直反对随意删帖事件,这在去年还因此跟浙江在线的管理员争吵过,开了先河(版主与管理员争吵)早一点的人都知道。如果你的某个帖子无法发送,请告诉我帖子题目,我帮你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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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一个帖子也曾经碰到类似的情况,当时可能是讲到了国民 dang,结果当时被管理员锁住,第二天下午才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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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周,由于本人还在读书中,而且两头考试,辛苦啊,呵呵
所以小区的论坛今天才有时间上,不过还是有个新的关键性的进展要告诉大家的。
首先,本周二,下城区消防大队的同志终于回来了,他来我小区现场看过东侧保安亭以后是这样答复我的,以下是他的原话,请大家注意:
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小区内消防通道上设置建筑物目前已经不需要行政审批了,但一定要符合通行消防车辆的要求,就是上次我在发贴通报中提到的距离规范要求。如果没有问题,就是可以的,那我进一步问道,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小区消防通道上设置的任何建筑物,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不管是否符合其它的法律规定,至少在消防法上是没有问题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由此,我可以简单的从法律上与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的业主朋友SHENB兄为了抗议,经常在东侧以停车而示威,对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提出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消防通道是不能停车的,因此他违法。呵呵,但大家仔细想一下,首先,如果消防通道上设置保安亭都是法律不干涉的,(但要符合不阻碍消防车的通行的前提)那为什么单侧停车就违法了,难道单侧停车就是阻碍了小区消防车辆的通行,那好,如果是这样,那一天,我们弄辆车停在那里,然后请消防的同志来处罚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教授先生,还有我们物业公司的领导们,你们觉得可以吗。实际上,这里我们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他们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消防通道上不能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变成了只要是消防通道就不论青红皂白一律不能停车,呵呵,请问你们,是谁那么告诉你们的,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那位消防的同志还会说保安亭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就是不违反消防法这样的话吗。大家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保安亭对消防车辆的阻碍是肯定大于单侧的车辆停发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P><P>好,我们继续来看,如果法律不禁止,那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观点,小区的业主在消防通道单侧停车为什么就是违法呢,违反的是什么法呢,阻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了吗,大家谁见过有业主在消防通道上停两排车的呢。也许教授们又要说,没有审批画个黄匡就不合法啊。呵呵,不好意思,这就更加不和逻辑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在马路旁停车,没有黄匡就要挨罚,但是你在小区里停呢,交通警察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能管吗,依据那一条,你们能说出来吗。呵呵,所以,说穿了,很多事情都是比“司马昭之心”还清楚不过的,动机从第六号公告的内容去品位一下就明了的很了。至于去审批画个黄匡,实际上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政确认,就是行政机关确认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而已,别无其他。说得白一点,不审批也不见得就是违法的。
最后说一句我的一点想法,从我本人来说,是否恢复单侧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业主委员会中的某些教授先生们的动机和工作态度实在值得我们做合理的怀疑,因此,在此建议大家,维护我们的权利,就要维护到底,决不放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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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周,由于本人还在读书中,而且两头考试,辛苦啊,呵呵
所以小区的论坛今天才有时间上,不过还是有个新的关键性的进展要告诉大家的。
首先,本周二,下城区消防大队的同志终于回来了,他来我小区现场看过东侧保安亭以后是这样答复我的,以下是他的原话,请大家注意:
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小区内消防通道上设置建筑物目前已经不需要行政审批了,但一定要符合通行消防车辆的要求,就是上次我在发贴通报中提到的距离规范要求。如果没有问题,就是可以的,那我进一步问道,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小区消防通道上设置的任何建筑物,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不管是否符合其它的法律规定,至少在消防法上是没有问题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由此,我可以简单的从法律上与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的业主朋友SHENB兄为了抗议,经常在东侧以停车而示威,对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提出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消防通道是不能停车的,因此他违法。呵呵,但大家仔细想一下,首先,如果消防通道上设置保安亭都是法律不干涉的,(但要符合不阻碍消防车的通行的前提)那为什么单侧停车就违法了,难道单侧停车就是阻碍了小区消防车辆的通行,那好,如果是这样,那一天,我们弄辆车停在那里,然后请消防的同志来处罚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教授先生,还有我们物业公司的领导们,你们觉得可以吗。实际上,这里我们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他们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消防通道上不能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变成了只要是消防通道就不论青红皂白一律不能停车,呵呵,请问你们,是谁那么告诉你们的,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那位消防的同志还会说保安亭只要不阻碍消防车辆的通行就是不违反消防法这样的话吗。大家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保安亭对消防车辆的阻碍是肯定大于单侧的车辆停发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好,我们继续来看,如果法律不禁止,那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观点,小区的业主在消防通道单侧停车为什么就是违法呢,违反的是什么法呢,阻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了吗,大家谁见过有业主在消防通道上停两排车的呢。也许教授们又要说,没有审批画个黄匡就不合法啊。呵呵,不好意思,这就更加不和逻辑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在马路旁停车,没有黄匡就要挨罚,但是你在小区里停呢,交通警察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能管吗,依据那一条,你们能说出来吗。呵呵,所以,说穿了,很多事情都是比“司马昭之心”还清楚不过的,动机从第六号公告的内容去品位一下就明了的很了。至于去审批画个黄匡,实际上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政确认,就是行政机关确认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而已,别无其他。说得白一点,不审批也不见得就是违法的。
最后说一句我的一点想法,从我本人来说,是否恢复单侧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业主委员会中的某些教授先生们的动机和工作态度实在值得我们做合理的怀疑,因此,在此建议大家,维护我们的权利,就要维护到底,决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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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文章应该顶!必须顶!坚决顶!顶顶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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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对目前三位斑竹的了解,觉得不是他们做的,他们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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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不看不知道,今天漫天都是LZ这篇文章了!贴的象大字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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