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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港湾家园2

港湾家园实施地面无车管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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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没有业委会授权,物业不得代收。——就这么简单:要收费,拿出授权书来;业委会还没成立,哪有授权?

一个未来猴年马月成立的业委会穿越回来授权物业收钱?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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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没有业委会授权,物业不得代收。——就这么简单:要收费,拿出授权书来;业委会还没成立,哪有授权?

一个未来猴年马月成立的业委会穿越回来授权物业收钱?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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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没有业委会授权,物业不得代收。——就这么简单:要收费,拿出授权书来;业委会还没成立,哪有授权?

一个未来猴年马月成立的业委会穿越回来授权物业收钱?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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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44# NNDNND
其实吧,我很赞同你!{:7_492:}
但是吧,现在是fcc出租它的那份权益,只是因为地下车库在我们的地盘。
所以说呢,想停到地下去的业主,不通过业委会,自己想花钱下去,其实也行得通的。
这是我本人愚笨的想法,拍砖,请轻点,本人打针都怕疼。{:7_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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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能否让车停下去,关键是价格和期限,强制是行不通的,根据港湾的实际情况和管理水平,价格不能超过100元/月,如果不能控制地面停车,那就同时收费,价格高于地下,高到一定程度自然都下去了。期限至少给个五年是必要的,这样大家可以比较放心地停下去,省得两年后再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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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心依旧i 于 2010-11-6 15:56 编辑

沈主任:
      其实你可以看到网上绝大部分居民还是认同车子停到地下去的!这一点对你开展工作是很有利的。
      现在欠缺的就是你同fcc的沟通。钱又不从你腰包里拿,说的直白点,钱也不是从fcc腰包拿,顺水人情,都已经做到这一步了,为什么就不做到更好呢?何况就你的口才,说服fcc我认为是很有可能办到的。我对你的口才一向佩服!
    你也可以把你看到的这些反应出去。大家互惠互利有什么不好,你说是吧?
     如果你现在已经不是物管的领导,以上的话,就当没看到,就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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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能否让车停下去,关键是价格和期限,强制是行不通的,根据港湾的实际情况和管理水平,价格不能超过100元/月,如果不能控制地面停车,那就同时收费,价格高于地下,高到一定程度自然都下去了。期限至少给个五年是 ...
chenpf 发表于 2010-11-6 15:19



地面收费违法且不得禁止业主地面停车。这个是绕不过去的坎。

至于FCC和物业对地下车库准备收多少钱,怎么个收法,业主应该是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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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关注这件事,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对解决问题是好征兆。

不知道TX们看到没有,学校保卫处在推广实行那个进大门的“刷卡”制度,保卫处的解释条例里明白说了,“港湾家园资源有余”,是在被管理的范围之内的。个人以为,港湾停车收费本就是学校的“阳谋”,物业不过是学校后勤在使用的一把枪而已。和大家一样,我也希望“零”停车费,但我估计,物业的努力作用有限,寄予过多希望怕是不现实。事情“卡”在那里,损失的是FCC和我们,关物业什么事?

如果要较真,这里很多TX口水横飞,道理条条;但在目前的,说道理能解决问题吗?
提几个问题:1、哪一条规定说地下车库的拥有者是FCC了,FCC收钱就合理?
                   2、我们可以在地面停车,但谁规定地面是让你们这些“个人”长期停车了?作为1700分之1,就个人使用路面权限,如果停车,不是在侵占别人资源是什么,这合理吗?
                  3、物业是啥?4幢都成学生窝了,人家解释说“不是群租”,派出所不管,物业管不了学校行为!据此我们隔壁楼就成了学生电动车乱停之地,整天进出一副乱象,这是合理合法现象?
                  4、这么大一个小区,进出的路是学校大门。各位想过没有,这对以后的“房屋产权”影响是啥?我估计,再往后,大家还得给学校缴纳进出“过路费”,这才是合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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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去关注,去探讨,我不认为是口水横飞。有没有作用,是试过才知道。
1,fcc拥有所有权是沈主任“讲”的,其中还包括不属于小区的一些面积,是属于fcc的。就物管那幢楼,我们业主也只是拥有几个房间而已,其他都是fcc的。这个你可以去了解。这个算法,要找具体的哪条还真没有看过。
2,这条没看懂。侵占资源是显而易见的。小区居民当然有权占有有限的停车位置,这就逼得我们先到先得,后到的没有。所以才会有居民去交了钱,因为位置不等人嘛。我们在外面的小区车位不够也是这么弄的。而有的小区,因为偏远,偶尔停个一两天,不收费都很正常。这就是市场资源的选择。
3,物业是给我们服务的!明白了,你为什么说学校。
4,至于学校的进出过路费,讲难听点,学校敢不让居民回家,这是到哪里也说不过去的,我倒不担心!
现在就是在没有抢占资源的前提下,大家有个合理的价格,得到自己认可的结果,让小区居民得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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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大家作一些让步,总价100元,机动车停在地下车库;
进出小区的机动车都从小区的机动车出入口进出,最大限度减少对小区居住条件的影响;
小区的业主对于属于小区的地下车库享有使用权,全部业主都有优先使用权,因此,所有业主的机动车辆,都应该停到地下车库里去,而不是让一些车辆依然停在路面上,等待以后解决;
停到地下车库的机动车辆,都应该固定享有一个停车位,免得到时候车主找不到车位……;
为了我们的小区,希望大家都配合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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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大可不必对第4点担心

本小区住户有通行权,校方不得阻挠。有门卫拦的话,请110开路即可。

进一步说,校内进港湾的那条路原来(建校前)是否市政公共道路?如果是的话,校方更加没有理由违法强行隔断、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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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50# QFYD
地面收费违法且不得禁止业主地面停车。这个是绕不过去的坎。
------------------------------------------------------------
这个问题很挠头!

至于FCC和物业对地下车库准备收多少钱,怎么个收法,业主应该是没有发言权。
-------------------------------------------------------------------
这个我不是很懂。
fcc的车库占用了业主的地下空间,它亏损与业主无关,可以不理。
物业要维护地下停车场,用的工人是业主请来的,是花业主的物业费的,它的亏损绝对跟业主有关。
你fcc收费与我无关,用业主请的工人,还不给我们优惠,说得过去吗?
其它的水啊,电啊,就不信fcc愿意这么一直亏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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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FYD 于 2010-11-6 18:21 编辑
本身去关注,去探讨,我不认为是口水横飞。有没有作用,是试过才知道。



本身去关注,去探讨,我不认为是口水横飞。有没有作用,是试过才知道。
1,fcc拥有所有权是沈主任“讲”的,其中还包括不属于小区的一些面积,是属于fcc的。就物管那幢楼,我们业主也只是拥有几个房间而已,其他都是fcc的。这个你可以去了解。这个算法,要找具体的哪条还真没有看过。
2,这条没看懂。侵占资源是显而易见的。小区居民当然有权占有有限的停车位置,这就逼得我们先到先得,后到的没有。所以才会有居民去交了钱,因为位置不等人嘛。我们在外面的小区车位不够也是这么弄的。而有的小区,因为偏远,偶尔停个一两天,不收费都很正常。这就是市场资源的选择。
3,物业是给我们服务的!明白了,你为什么说学校。
4,至于学校的进出过路费,讲难听点,学校敢不让居民回家,这是到哪里也说不过去的,我倒不担心!
现在就是在没有抢占资源的前提下,大家有个合理的价格,得到自己认可的结果,让小区居民得到利益。
...
我心依旧i 发表于 2010-11-6 17:43


1、这个沈主任果然是个大忽悠。好像他对物管条例是个大白痴? 条例明确规定物管楼、会馆,只要是规划上是配套的,都算是公摊给大家的。我们买房子的价格里,不止是自己的建筑面积,还包括了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的钱。象之前出租给山寨好又多的行为,被举报的话罚款额度是10万;物业楼是不得挪用给物业当宿舍的。——业主对物业已经很仁慈了。
2、共有的,大家都可以用。业委会成立后可以考虑是否收费补偿不使用的人。但外人——物业和房产处是没资格收费的。
3、物业服务质量明显存在重大问题,大量非小区业主出入,难道可以推卸责任?
4、不用害怕,前面已经提到,小区有通行权;更有可能这里原来就是市政道路,校方如果封闭是非法的。处理起来由于校方就是开发商,更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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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54# QFYD
这个我曾经惨烈的以身试“法”过了!
可以肯定的是校方明确回复,回家那是必须的!不会有人不让你回家的!
担心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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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TX们看到没有,学校保卫处在推广实行那个进大门的“刷卡”制度,保卫处的解释条例里明白说了,“港湾家园资源有余”,是在被管理的范围之内的。个人以为,港湾停车收费本就是学校的“阳谋”,物业不过是学校后勤在使用的一把枪而已。和大家一样,我也希望“零”停车费,但我估计,物业的努力作用有限,寄予过多希望怕是不现实。事情“卡”在那里,损失的是FCC和我们,关物业什么事? ...
geodesy 发表于 2010-11-6 17:14


说实在的,我没看出来事情哪里卡住了?  喜欢停地下的TX大可以停地下去,多停一辆下去多腾出一个位置给大家活动。不想停地下的,法律确实规定有这个选择的权利。

我也没看出我们损失了什么? 我只看到物业和FCC每个月少收大家7-8万。校方放进几百号非业主进出小区大家都可以忍受,还有什么更严重的事情?

FCC收费的依据,是大家之前签的协议上有一条:地下车库委托FCC处理。 但是实际上,如果有收益的话,理应也是平摊给业主的。

求是物业因为跟校方关系密切,在维护业主权益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已经造成非常严重的局面了:

比如郑版前面提到的那个在小区飙车的小无赖,可以拨通某校长的电话来威胁业主和物业。 换家物业的话,哪个校长能威胁得了?

有时候也是蛮同情沈主任个人的。但是也没理由要业主们为有先天缺陷的物业服务高价买单!甚至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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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50# QFYD
至于FCC和物业对地下车库准备收多少钱,怎么个收法,业主应该是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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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不是很懂。
fcc的车库占用了业主的地下空间,它亏损与业主无关,可以不理。
物业要维护地下停车场,用的工人是业主请来的,是花业主的物业费的,它的亏损绝对跟业主有关。
你fcc收费与我无关,用业主请的工人,还不给我们优惠,说得过去吗?
其它的水啊,电啊,就不信fcc愿意这么一直亏损下去!, ...
我心依旧i 发表于 2010-11-6 17:55


地下车库就是物业和FCC联手开发的第三产业,开支和收入跟业主无关。请他们自负盈亏。

如果有盗用业主的水、电、工人开支去经营地下车库的话,从每年的物业费里扣回来。

说到这里,每半年应该交出收支明细,物业也从来没做到。 这物业真是要啥没啥,就是要钱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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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能否让车停下去,关键是价格和期限,强制是行不通的,根据港湾的实际情况和管理水平,价格不能超过100元/月,如果不能控制地面停车,那就同时收费,价格高于地下,高到一定程度自然都下去了。期限至少给个五年是 ...
chenpf 发表于 2010-11-6 15:19


地面能不能停车,你有权说;

地下收多少钱,你没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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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书生们讨论很有意思。
某些DX的话归纳了就是:1、让给钱停地下车库不干,理由:要价不合理(他们大概和我希望的一样,想“零”价位);2、地面就是给我白停车的。理由:目前物业无权收钱,因为没业委会授权(这个大概和我希望的不完全一样,我是认为就“浙大”目前人文环境,有业委会就这事怕作用也不大,成不成立还真不是目前所急;不知道这些DX是不是觉得还是永远没“业委会”的好)。

至于进校门的问题,本人也不担心。但学校完全可以让人进,不让车进啊;车进可以,拿钱来(停小区给物业和FCC,停小区外给BWC).浙大不按法规办的事多了,也不在乎再多一条。

至于损失,目前看,经济上直接的是没有;但哪一天如果“不幸”轮到你或你家出个车祸啥的就有了。大家换位想想,目前小区里就住了很多老人和小孩,他们是希望远离“车”的,目前这种混乱的持续难道不就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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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1、这个沈主任果然是个大忽悠。好像他对物管条例是个大白痴? 条例明确规定物管楼、会馆,只要是规划上是配套的,都算是公摊给大家的。我们买房子的价格里,不止是自己的建筑面积,还包括了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的 ...
QFYD 发表于 2010-11-6 17:57



QFYD大侠既然知道,举报可以让物业收敛或者懂规矩,为什么一直不去举报??在论坛上争吵太多,也没什么实际效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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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36# geodesy
个人觉得港湾的事情好多都是学校搞砸的,我们针对物业,有时候方向好像不太对!现在的物业因为有和学校理不清的“关系”,所以
对学校的种种做法没有履行管理职责,这是我们不能满意的,我们应该去争 ...
我心依旧i 发表于 2010-11-6 11:32


弱弱的问一下,与房产证还没有办好有什么关系?这方面,目前有何法律规定?不好意思,真得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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