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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心依旧i

提交给今后成立的业委会的一些工作内容,请继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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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四十而惑 的帖子

不是,我们是想尽早成立业委会,但业委会的成立必须公开、透明,都必须符合程序,必须让广大业主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对现在正在组建的筹备组工作提出我们的意见。通过论坛网的表达,这种意见应该得到参与筹备组工作的业主的尊重,合理合法的要予以采纳,及时指出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及防止被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观点、行为所左右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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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alachite 的帖子

当然会用我们的形式去反映,但在论坛网上也必须予以指出,这也是维护我们业主权益的一个重要领域,请你尊重他人的表达权。对于你的指责我们不会再去评论,因为,这也是你的权利,即使你重复100遍以上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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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劝yanweiquan和我心依旧不要再争了,大家都是为了港湾好,如果自己内部都不团结,便宜了那些不希望港湾好的人。任何事情总要有人牵头,我心依旧也不要气馁,凡事开头难,大家是因为对现存物业、开发商意见太多,才会对业主委员会有很多要求,大家要互相体谅。我对筹委会有个建议,发一张意见征求表,收集一下各业主的意见,因为有些业主并不上网,特别是一些年纪大的,意见一点一点收集,一点一点去解决, 这样才会更好。筹委会成员是否有专门的信箱,有建议应该如何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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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猫咪妮妮 的帖子

我已经就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公开。
至于他人要揪住我不放,我可以理解为是对筹备组的不满,而不是对我个人的攻击。
不理解的是这么关心业委会筹备的事宜,既然存在不满,为什么不去投诉和申诉呢?这不是很难的事情!

一直讲知情权和参与权,那么给了机会,不去,这也怪在我的头上吗?
如果你没看到公示,没了知情权。那么参与权,你大可以堂堂正正去社区要求。

对于猫咪妮妮的意见,我希望可以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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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aoweiquan 的帖子

我越发的感觉你的别有用心!本来我以为你起码算是很有正义感和有知识的业主。
可是你不觉得自己越来越不着调了吗?

请问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们是被招安的呢?如果我是被招安的,请问替我说话的那些业主是不是也被我蒙蔽,也被招安了呢?

做人说话要讲道理,你自己这么随意猜测妄想,以为你就是百分百正确,不是很可笑吗?请问你的学识就是用在这种地方吗?

既然你觉得不对,社区或者什么组织的做法违规,你可以投诉和申诉。
没有人拦着你啊。一面说坛子里看的人不多,没有必要,另一方面还一定要在这里大声疾呼。
那么再不济我心依旧i去自己争取了,请问你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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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心依旧i 于 2011-1-13 18:28 编辑

一直拖着不去组建业委会,是你的目的吗?
想让我自动退出筹备组就是你此次的目的?
刺激和激怒我你想干嘛?
请问yaoweiquan你想要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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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aoweiquan 的帖子

请问我给其他业主扣什么帽子了?
注意你的措辞!

我为小区做了一些事情,哈哈,是我自己说的吗?是我宣扬出去的吗?再说我也没做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事情啊。
就一个像草籽的人物,你还真没必要和我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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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个建议:
    现物业费不合理,电梯费按楼层高低收费也不合理,难道下面的都不上顶楼吗?况且楼层高的当初的房价里已经体现出来了,还有群组的一户住了十几个人,难道他们的电梯费也得大家分摊吗?我的意思是既然每户的人员结构也不同,没必要分那么多因素,一并打包到物业费中,万科物业就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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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rwe669 的帖子

本人也不赞成现在电梯费的构成。尤其是要替群租的一并分摊!

请问你有没有具体的分配方法可以借鉴?可以向以后成立的业委会提出来希望可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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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心依旧i 于 2011-1-13 20:35 编辑

呵呵,就yaoweiquan说的我心胸狭窄,一触就跳,是不能进入筹备组和业委会的说法给予回复。
首先进入筹备组是自荐的,你也可以去!
你不去还要阻拦他人去,这个做法难道就是心胸开阔的表现?

举个例子就像是法律上的漏洞,对于老人跌到路边无人问津,导致死亡一样。
你不去扶,也要求别人不要去扶,然后口口声声说是为了他人好!而我去扶了,你就在一边指指点点,诸多质疑!
你不觉得自己正在做这样的事情吗?

至于业委会,不好意思,就算我想进去,可惜新的条例规定筹备组成员是不允许进入业委会的。
如果你一直这么搅和下去的话,我一定会退出筹备组,然后仍将参与业委会的选举!请问你可以阻止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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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syqr 于 2011-1-13 04:36 编辑

回复yaoweiquan
我心依旧:“有了业委会,还要召集业主投票表决撤换物业公司,得到选票结果才能根据民意做决定。大家大部分同意撤换物业公司,业委会就是漫长起诉过程,想想我都头大。”
以上就是‘我心依旧’在误导业主,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就可以依法向外公开招聘物业公司,这是业委会成立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漫长起诉过程。
希望业主们擦亮眼睛,不要以为自己做了一些事情就可以对其他业主扣帽子,我们在这里讲的内容都是实话,我们发表的“严正声明”的内容是实实在在的、是在用法律的武器在维护业主的权益。
在这里,我们可以非常明确的告知,我们不仅积极参加了反对建创业街的活动,而且今后还要继续用法律的武器继续参与进去,直到创业街寿终正寝。
我们只是表明了这次公示是有严重问题的,很多业主都没有看到,甚至于不知道,这些从“我心依旧”搞的所谓调查中就可以看出。但我们强调的并不是这些次要问题,而是这种极短时间内的公示,反映了社区对这一工作的极不重视,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们要求重新公示,所谓元旦的6天公示期根本就不够,至少应该为半个月,同时,在公示中还要说明以上筹备组的业主成员是怎样选进去的,因为,我们不但要知道结果,还有权知道基本的过程否则,我们广大业主可以拒绝承认这个筹备组的合法性,可以用行动来表示抵制。不是我们对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有意见,而是对这种藐视业主的充分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做法表示反对。同时,我们也要善意地提醒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你们在公示的时间和内容上的做法没有做到家,希望今后在这一类问题上能予以重视。对你们的工作,也同样给以支持。
    请认为把扣“放空炮、以已为大”帽子的业主认真看看我们的严正声明,这里面有哪一点不是为广大业主在呼吁维权,哪一点是在以我为主,难道听你们的就不是以我为主了吗!我们不希望在业主中造成分裂,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的,只要目的是一致地维护业主的权益。而从“我心依旧”现在做法来看,除了心胸狭窄、一触就跳外,那就是想继续在业主中造成分裂,依这样的表现,我们认为“我心依旧”是不能进筹备组和今后的业委会的。
======================================

我的理解和建议:
1、红字部分:是“我心依旧i”在2010年11月11日贴出来的,那时候他还没有进入筹备组,所以他说这话时不具备筹备组成员资格,也不值得你作为这些天来一直紧追不放的把柄。
2、蓝字部分:从你话语里看出这是社区工作的极不重视,那么建议你去社区直接向有公示权的领导提意见,在论坛里叫是没有任何作用的,社区来不来看都不知道。如果你贴出来是为了让“我心依旧”将意见带到筹备组,那么,你是承认了她是筹备组成员。否则,我们其他邻居看到了也无能为力,你有觉悟的都不去说,我们没觉悟的更加说不灵清了。
3、紫色字部分:
     A.从你们的谈话中我看出“我心依旧”一直在重申对事不对人,也一直在努力地正面回答你的问题。但是,从你上面的话里看出你对他进行了人身攻击“心胸狭窄、一触就跳”,这不是一个一直标榜以法律法规来说事论事的人的做法,也不适合论坛讨论风格,请慎重用词。
     B.“我们认为“我心依旧”是不能进筹备组和今后的业委会的。”这里你说的“我心依旧”不能进入筹备组和今后的业委会,虽然你对目前的筹备组成员有意见,但是今后的业委会成员还得广大业主选举产生,你这个“我们”代表了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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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syqr 的帖子

说实话,关于成立业委会一事,所有业主者有听说过,但不是所有业主都了解并有时间和精力参预的,但这不说明业主主动放弃参预的,反正我们是没有收到过任何投票选举单,开会的话,有时候上班时间冲突,参加不了的,如果是真正想到以全体主业的公选为基础,应该发投票单。现在我们对选入的业主代表了解不多,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的业主。现在要真已选取好的业主代表,那就切实为业主做实事,做好事。
13幢3楼的走道电灯都坏了多少天了呀,从来没有人来修过,那其它楼层,其它楼呢?有多少物业在做事呢?????前面天刚看到杭州新闻电台在讲的,滨江滨文小区的物业与业主的战争,听到了人害怕!!!!中国呀!!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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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rwe669 的帖子

上顶楼晒衣物的大多是底层的人,他们应该承担电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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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心依旧i 于 2011-1-14 12:16 编辑

回复 福燕 的帖子

虽然你是和wsyqr对话。但是我还是要插嘴说一下。
现阶段还没有成立业委会!

现在只是筹备组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只是为今后选举业委会成员铺路,只是为业委会筹建先期做一些筹划的工作而已。大事情还需要今后业委会成员出谋划策,出力干活。

再有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筹备组的成员除了社区的工作人员,就连开发商代表都是本小区的业主。这个毋庸质疑。
但就是业主,你也不敢保证他一定是为业主利益出力的,这个要有思想准备。

再有第一次是没有投票选举的,都是由业主自荐参与的。我在做的调查就是想知道有没有业主没看到公示,然后以此为依据向社区投诉,希望可以重新每家每户做调查。可是现阶段无论是qq群里还是论坛,大部分业主还是看到了第一次公示,这个让我很为难。
业委会成立是很重大的事情,就算社区不挨家挨户发选票,我作为筹备组成员也是坚决反对的!业委会成员才是至关重要的!
就第一次公示很多业主不满意,这个只能等到开会的时候作为意见提交。至于处理结果,我会及时在论坛和qq群里发布。

再有至于楼道的灯,这个我个人认为,看到的业主都有义务打楼道电话给物业保修。
就算是业委会成员也不可能天天每个楼道巡视,这是物业的工作,要分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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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仅要知道结果,更是有权知道这个结果的产生过程和说明。
否则,这就是在客观上和事实上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再重申一遍:只要程序不到位,过程缺失公开和透明,那么,无论筹备组名单的结果是否正确,都是无效的。业主们不仅要知道结果,更要知道这个结果的过程,难道要求把这个结果的过程公开、透明是不应该的吗!难道你不想知道这个过程吗,难道你愿意放弃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吗?如果连这个起码的要求都不想要,那还怎么去共同维护业主的权益。


为什么对这么一个简单的是非问题却硬是要站在违背业主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错误立场上呢!

我们将继续在这个论坛上发表自己的意见,让在论坛上的业主们都能看到我们的主张。相信业主们心中自有一杆秤和评判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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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aoweiquan 的帖子

请不要用我们一词。我都不敢说自己代表其他筹备组成员这种话,你怎么敢就轻易的代表了其他广大业主。

我已经讲了又讲会把你的意见反映,难道就几天时间你也等不及吗?一直刷楼是你的爱好吗?
既然这么紧迫,那么你何不自己亲自去反映和投诉呢?光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不觉得很没意思吗?

让很多有心参与的业主,因为你的质疑,不敢参与进来,你要的结果就是这个吗?

本来本周六下午一点会在安中大楼的四楼召开筹备组的第一次正式会议,本来我在qq群里已经通知过,希望有业主可以过去旁听!可就是有你这种人的搅和,大家不愿意惹一身腥臊,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本来就没人愿意做,有了你的质疑,现在连关心的人都没有了,你是阳谋得逞了啊!!!
如果你一定要和我死磕到底,那么我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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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syqr 于 2011-1-13 19:32 编辑

回复 福燕 的帖子

你好,我也碰到楼道灯或电梯里电灯坏了的情况,我一般都是直接拨物业电话或找门岗上的保安说一声,当天都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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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心依旧i 的帖子

是否反映,那是你的权利。我们要的是像你这样动不动就在论坛上征求意见的业主对于筹备组公示的做法是否错误的态度,没有一个基本的态度,就不值得让你去反映。不要回避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老是回避对这个违反程序、剥夺业主对筹备组成立过程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事实进行表态呢。

我们不仅要知道结果,更是有权知道这个结果的产生过程和说明。
否则,这就是在客观上和事实上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目前的这种所谓公示给予坚决的反对和否定!我们要求重新公示并在公示中充分说明筹备组成立的过程,做到公开、透明。

再重申一遍:
只要程序不到位,过程缺失公开和透明,那么,无论筹备组名单的结果是否正确,都是无效的。业主们不仅要知道结果,更要知道这个结果的过程,难道要求把这个结果的过程公开、透明是不应该的吗!难道你不想知道这个过程吗,难道你愿意放弃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吗?如果连这个起码的要求都不想要,那还怎么去共同维护业主的权益。

为什么对这么一个简单的是非问题却硬是要站在违背业主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错误立场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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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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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aoweiquan 的帖子

真搞不懂,我哪里回避和背离了,又哪里替谁遮掩了!!!

你看不惯可以投诉我不合格,不合适,让我下来啊。我有阻拦你吗?

你自己一会要求这个,一会要求那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求什么!

难不成社区也是被我收买了,都替我在说话吗?社区也不是我家开的,你有意见为什么不去提呢?

反映是因为我尊重你!尊重你作为业主提的意见!

从一开始我就认真的答复你,请问你父母结婚你有机会参加吗?这第一次的公示,是国家赋予社区的权利,社区的做法不对,你可以要求社区改正,然后重新来过。你不去试,就在这里挑我的口头毛病,你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欠妥当吗?
第二次的公示你即使看到,也还是不承认。我明白了,你还是不承认第一次社区的做法!

那么我说替你做这个调查,看能不能够推翻筹备组的筹建,你又说不需要我这种人,那么你自己亲自来吧,我还真是多此一举!

如果你不承认此次的结果和人员,又不作出明确的态度去反对。你觉得这对事情有帮助吗?不希望被别人牵着鼻子走,那么只是在坛子里说说,呵呵,我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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