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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六空间

[建议]恢复南门通车权,彻底解决B区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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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p>立场不同,出发点也就不同。对TX们反对B区南门通车表示理解,但我认为B区南门通车不但无害而且有益。首先,现在B区俩个车子出入口都非常危险。一个是萍水路中间的电线杆和晚上无灯光,给行车和路人带来很大的危险因素,另一个从丰谭路经U字型进行东大门,也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动作,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间;其次是南门的关闭,在桥北面画了几个车位后,晚上消防车根本就不能从南门进入,这样的消防通道也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因此还不如让它开通,让车辆自由出入;第三是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一个住在B区南面,而车库在A5的人,晚一点回来,就要从一号路绕到丰谭路——萍水路再进入B区,要走多少不必要的路,如果一个女同志晚上走那条无灯光的萍水路是有点怕怕的呵。请那位住在D区,而车库在A区的同志,如果晚上把AD桥封上,让你从A区绕到一号路,再走到D区你会有什么感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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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不同意恢复南门通车,也看不出南门通车能彻底解决B区停车难,B区已经有二个通道,难道还不够?有同学认为这</strong></p><p><strong>二个口子很危险,北口有电线杆,天天要经过,我不认为此处开车比繁忙的市区道路更危险;东口要从丰谭路经U字</strong></p><p><strong>型进入,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动作,难道从南门入口就能从丰谭路上飞过来?</strong></p><p><strong>南门出口连接河边小道,行人老人小孩都能从容行走散步,已是B区的一道风景,同为B区的业主,仅为自己的一点点</strong></p><p><strong>私心,还摆出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应该.</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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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就没看明白LZ说的车位买到A区和开放B区小桥门有什么关系?你这是为了停车吗?你不就是想方便你A,B区之间开来开去么?要我说,现在B区的车辆通道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我就很赞成只留个北门。你看看其他三个区,车辆通道都是几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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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空中加油</i>在2006-11-6 10:54:00的发言:</b><br/><p>立场不同,出发点也就不同。对TX们反对B区南门通车表示理解,但我认为B区南门通车不但无害而且有益。首先,现在B区俩个车子出入口都非常危险。一个是萍水路中间的电线杆和晚上无灯光,给行车和路人带来很大的危险因素,另一个从丰谭路经U字型进行东大门,也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动作,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间;其次是南门的关闭,在桥北面画了几个车位后,晚上消防车根本就不能从南门进入,这样的消防通道也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因此还不如让它开通,让车辆自由出入;第三是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一个住在B区南面,而车库在A5的人,晚一点回来,就要从一号路绕到丰谭路——萍水路再进入B区,要走多少不必要的路,如果一个女同志晚上走那条无灯光的萍水路是有点怕怕的呵。请那位住在D区,而车库在A区的同志,如果晚上把AD桥封上,让你从A区绕到一号路,再走到D区你会有什么感觉。</p></div><p>你这就完全没有逻辑了,开车和不开车的立场为什么要不同?你以为反对你观点的就是不开车的?你开车安全系数大还是走路安全系数大。萍水路现在没灯,以后就永远没灯么?东门掉头不安全,这点我同意,所以我建议关掉东门,机动车一个北门足矣。</p><p>消防通道的问题,是物管不应该划车位,本来就不合法的举动你倒不说纠正,还成了你将错就错的理由了。</p><p>至于你说的那个晚一点回来进不了南门的问题,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思考问题了,这个和南门通车有关系么?</p><p>LZ啊,要加强学习啊!基本的逻辑能力不能差啊!不然怎么和坛友们打口水仗呢?</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7 14:35: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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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政苑手划船</i>在2006-11-2 17:19:00的发言:</b><br/><p>炮兄分析得对!本人也觉得空间MM的这个建议欠细量,最简单的一点是开门并不会少了车:)</p><p>但我还想说点的是,任何建议都有妥与不妥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思维有其局限性。对其进行评论时最好是就事论事,不要作类似“行一己之私”这样的定性。行么?</p><p>大家都这样,相信论坛一定会更热起来,关心家园的人也一定更多些起来。</p><p></p></div><p>赞同,就事论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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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几天出差在外,想不到这个帖子点击率那么高,回帖也很涌跃。可见大家对此事是非常关注的。本以为这样一个不带任何私心的建议拿出来大家一起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好,想不到却引来了一些非议,甚至有的还口出脏话,</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更有趣的是这个帖子还被定性为“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行一己之私的帖子”,那只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句话来解释了。</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Tahoma;"><p></p></span></p><p style="BACKGROUND: white;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12pt; LINE-HEIGHT: 200%;"><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声明一下:我第六空间做人做事向来心地坦荡,如果为一心私利,绝对不会斗胆在网上发起一个建议。我本人在</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B</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区地下拥有一个车库,不用占用地面车位,更不用呼吁开南门为了让自己少走几步路。每次从超市满载而归,能把车子停在楼下,卸下物品后,轻松地把车子停入地下;车里有老人孩子,特别是恰逢下雨下雪的时候,肯定是先把车子开到楼下,让老人孩子就近回家。而买了</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A</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区车位的邻居就没那么方便,他们放下老人和孩子后必须要绕一个大圈子才能将车停回</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A</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区。</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Lotus</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已对我的开通南门的用意作了很详尽的解释:</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我对空间主贴中的南门通车理解是:如果</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B</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区南门通车,那么对停在</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A5</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A6</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车位的</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B</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区业主,可以方便进出,比如,早上要送小孩上学,家长可先去车库从南门开车到家门口(这样小孩时间相对宽松点);回家时,车上有好几人或有重物,先到家,再从南门出去到</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A5</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A6</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BACKGROUND: red;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 mso-highlight: red;">车库停车。”</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mso-ascii-font-family: Tahoma; mso-hansi-font-family: Tahoma; mso-bidi-font-family: Tahoma;">我无需赘言。大家可以敞欲言,只是不要上纲上线,甚至人身攻击。</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Tahoma;"><p></p></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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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p>南门作为主入口并可以通车,不是我个人随意杜撰出来的。理由有三:</p><p>一、原地图上标明南门是主入口,主入口当然包括车辆的进出。</p><p>二、B区地下车库的入口在地下车库的南端,即39幢后面,这个口子只进不出,可见原规划车辆是从南门进入。</p><p>二、B区800多户只配了地下车库83个,而南门外的游泳馆地下却设有近400个车位,这些是专为B区配套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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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1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p>经LOTUS讲解,我更加明白了空间同学的用意了:有车一族要方便到家,就是方便到一分钟几步路也不想多走方便到极点.确实,开了南门可以让这部分有车同学少走那么几步路,但你想过这会带来的安全等方面的副作用吗?大多数没有车的居民已经在车占地面和道路\废气\噪声等方面作了牺牲,你们那些有车人士(人数上毕竟还是少数派)多走几步路,为非机动车和走路族留一个通道就不行吗?(B区已经有两个门通车了,其他各区都只有一个门,考虑到绝大多数B区居民都从南来,南门通行人和非机动车当然更合理)一定要走路的邻居在所有的通道上都要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时刻要提防被撞擦才好吗?</p><p>不要说三个门车和人都可以走的\任何门都不是专用汽车通道这样的话,因为你们有车人士是强势者,尽管都有权走一条路,但心里害怕的\在肉体与钢铁的并行中更有可能吃亏的还是非机动车和行人.所以在三个门中为行人和非机动车留一条专用路,无论如何都是合理的或者说句时髦话叫以人为本叫代表最广大群众的利益,</p><p>还有,你的一说严重错误,原地图上标明的主入口并非南门,而是丰潭路上的大门,你再找当年的原地图对照一下?二说则太牵强,三说更是与南门要通汽车没有关系,况且你这个三说依据何在,有文件吗?如果确实有人说这三条是你'个人随意杜撰出来的'(不好意思引用了你自己的原话),我看并没有太冤呵.</p><p>用一己之私这样的词句我从来都反对,但如果我们在提出一个观点之前能全面一点或不要只站在一个立场讲话,也许会更合理,就像这几天全杭州媒介都在痛骂电动车却没有一家媒介说说非机动车道一再压缩骑车人路权没有保障一样,其结果必然是最广大的电动车一族心里必定不服,其另一结果必然是群众又一次唾弃了中国的媒介,其原因可能是记者们都已成了有车一族.谁也不肯正视这一问题了?</p>[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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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p>角色互换从来是个好办法.</p><p>但我们往往会忽视,于是凡事讨论或争论就有了必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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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了车,何苦在乎多绕这一点点路呢?反正我是觉得LZ的想法说不通。</p><p>另外不要有了车就老是站在有车族的立场去考虑问题,毕竟走路的人更多,你也不是无时不刻都在开车的。</p><p>顺便说一下,我也开车</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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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p>第六空间同学,我在上帖中指称你关于"原地图上标明南门是主入口"的说法严重错误,你为什么不回答呢?</p><p>其实.我对空间同学以前的几乎所有帖子都是非常赞同\DDD的,但你对自己“B区南门要通汽车”的这个馊主意却一直丝毫没有反思和检讨,反而今天又在强词夺理地杜撰根本不存在的理由,我是很失望和生气的----吾爱吾友,吾更爱真理。</p><p>还是先请你回答我的质询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2 9:48: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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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清平乐乐</font></strong>完全没有必要去责问空间的,她提出这个建议并非为她自己着想(她自己在B区是有车库的),而是鉴于目前很多B区有A区车位的TX因行车不便而未将车停到地下车位去,致使B区地面车位拥挤,道路不畅,这对没有车的邻居是不公平的。我觉得空中加油说得也比较有道理,他也并非为自己说话,据我知道他还未买车,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说话的。这里参与讨论的TX还有好多是B区以外的或无车一族,赞成通车也不是为自己着想,所以非常同意手划船说的“角色互换”是个好办法,今天你没车,不代表明天也没有。另外,昨天从古墩路开车回家经一号路,发现浙大塘北小区开在一号路上的那个门车辆驶出频繁,原先说是只走人不通车的,有精力倒可去那边交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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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2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p>强烈要求弄清楚一号路的归属权,希望业委会的TX们能将一号路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并尽快解决!</p><p>存在的问题提出来,本来就是想要大家商议的,细节可以完善,完全没有必要责问谁或者指责准,大家都是一番好心。除非有人别有用心,挑起事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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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一、楼主此帖的诉求点是“恢复南门的通车权”,诉求想要得到的结果是“彻底解决B区停车难问题”,这在帖子的题目里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那么,既然诉求的是“恢复南门的通车权”,我们讨论的也是开通南门的通车权后,对B区全体业主的行路、安全等各方面的影响问题。至于楼主表白自己的车库是在B区而不是在A区,这好象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因为如果真的如楼主所要求的那样南门允许通车,谁能保证车位或车库在B区的业主就一定不从南门进出吗?楼主敢保证吗?楼主敢保证吗??楼主敢保证吗???但是我敢说,如果开通了南门的通车权,想从南门进出机动车的大有人在,而不仅仅是那些车库在A区的车主。而只要机动车从南门进出,就必然影响其他大部分业主的行路权。楼主能不能告诉我:不管在发帖之前,还是在发帖之后,你真的保证自己没有任何从南门进出机动车的想法吗?一次都没有吗?如果你真的没有这样的想法,那么你是“君子”,我愿意做你说的“小人”,我愿意收回“一己之私”的说法,我也希望所有的车主都能做象你这样的“君子”。但是,如果楼主有从南门行车的想法,那你的车库在B区又如何呢?只要车从南门桥上过,事实上就是影响了其他业主的行路权。所以不要用自己的车库是在B区的表白来偷换恢复南门通车权后对行人影响这个讨论的概念。我知识不多文化不高,可是你也别忽悠我。</p><p></p><p>对于“君子”,我一向是仰之弥高的。而“君子”除了坦坦荡荡以外,我想更需要的是一种“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的人文关怀精神。B区南门从早到晚通行最多的人是谁?我想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清,那就是老人和带着孩子的老人。为了停车后少走几步路,漠视甚至根本就无视这些老弱群体的行路的安全保证,这样的“君子”好象比我这个“小人”也高尚不到哪里去。所以在这些标榜的“君子”面前,我还是愿意做我的“小人”。</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3 0:51: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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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p>二、楼主摆出了800、83、400等一堆数据来说话,这是一个好现象,至少用数据说话比较科学。那么我也邯郸学步,用一些数据来说话。</p><p>第一个数据就是南门桥面可通车的实际最大宽度。请楼主有空的时候去测量一下,然后把测得的数据贴上来,再来理论。各位有兴趣的邻居也不妨去实际测量一下,到底桥面上有多少的宽度可以通车。</p><p>第二个数据是车子的数据。以政苑最为常见的伊兰特和凯越为例,它们的宽度都是1725mm。当两车在南门桥头交汇之时,假设两车之间紧紧紧紧紧紧紧紧紧紧相贴不留1毫米的空隙,那么在桥上所占的宽度就是3.45米。当它们交汇之时,左右两边还有多少的空间留给行人?诚如楼主所言:“南门外的游泳馆地下却设有近400个车位,这些是专为B区配套的”,那么就算只有200辆车子在桥上交汇100次吧,需要多少时间才能通过?也请楼主给算一个答案出来,好吗?那么,此时那些行人怎么办?万一出来一辆体宽超过1725mm的其他车子驶上桥头,那又如何?请楼主和关注此事的各位都去桥头量一量再来说话。</p><p>因为数字是最有说服力的。当然,如果有人说可以把这桥拆了,为了南门通车,为了住在B区而车库在A区的业主的利益,重新造它一座象丰潭桥那样的双向六车道的桥,那我只好就此闭上“小人”的嘴巴。这样的事情绝对可能发生——因为有的人就是不认识南门铁门上挂着的几个字:消防通道。</p><p>如此这般,“小人”能奈“君子”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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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就此打住吧,免得又被人说成是“人身攻击”,免得又有人说是在破坏政苑的和谐。但愿不要让我去和什么浙大塘北小区去交涉,虽然我有的是精力,因为我担不起破坏政苑与塘北和谐的骂名。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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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无车的人和有车的人应该互相体谅,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政苑B区停车难不是有车的人造成的,要求开放南门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谁也不愿意化这么多钱去买一个不方便的车位,没有车的人不要横加指责.B区停车的问题总是要解决的,如何没有一个可行的办法,B区的管理会更加糟糕,到时损害的是大家的利益.不要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也许你没有车,你能保证你的子女,家人都不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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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希望第六空间顶住啊,看来有人喜欢断章取义。</p><p>图纸上确实是标明一号路为小区主入口的,实际却变成了人家小区的主入口。为什么有人不去质问这个实际情况,是忽视了吗,非也!是因为物业的不专业给部分人带来了实惠,现在你对这种不专业发出了疑问,自然是损害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能不着急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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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空间的意见没有错,为什么有的人的言语就那么难听,以后谁还敢发表意见。B区停车问题在四个区里是最突出的,这是明摆事实着的事实,也是应该解决的问题。只是政苑目前面临许多诸如“高架桥”、“垃圾中转站”等需要整个政苑小区一致“对外”的问题,因此政苑小区各区之间的“矛盾”应该先暂缓一下,但最终是一定要解决的。有的应该由机关事务局解决的,有的应该由开发商解决的,有的也应该由政苑自己解决的,有的可能是一时解决不了的,待一定时候解决的。第六空间出于关心,提出的开放B区南大门问题。这无非是解决B区停车难的方法之一,有其合理性。为什么不能提?应该提倡“言者无罪”,鼓励对于小区建设性意见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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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p>对宽容的境界,作为朝夕相处的邻居,我当然举双手赞同.但是如果只许自己发表言论和观点,却不许别人提出质疑和辩论,否则即扣上破坏和谐\太顶真\小人之心之类的帽子,我是不能认同的,这样哪里是宽容,简直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p><p>现代民主最基本的要义就是:你尽可以做你所做,但你必须为你所做承担后果与责任.</p><p>通俗一点说就是:我可以百分之百不同意你所说的话,但我百分之百地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p><p>或如民间所表述:愿赌服输.</p><p>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说错了,做错了,只要不是什么原则问题,更正一下,甚至说声SORY,并非什么大事,尤其是在虚拟性的网络空间,更没有什么难为情的,不会丢什么面子的.但是,如果相反地,不仅要提出把消防通道也必欲改为汽车通道这样的过分要求,在黑字白纸的地图面前还要强词夺理地找出一些没有根据的理由,甚至不惜想当然地进行"无限推论"(如与主入口相连的当然也都是主入口论),更有甚者用前后矛盾的论据来支撑同一个观点(如先说原地图上标明***,后来又说地图上可能标错了),还要别人不要辩驳,不是太没道理了吗?</p><p>再者,请再读一下我和几位对开放南门持异议的同学的帖子,能找出多少人身攻击的痕迹呢?主要还是就事论事.相反,在你们的主张宽容的帖子里,又有多少同等重量级的字词呢?</p><p>我认为,只要不是恶意的人身攻击,在匆匆打字时用词上稍过了些,就实在不必当真了.这才是宽容.</p><p>我知道我的这个帖子似乎扫到了不少政苑同学,包括我一向敬重的第六空间和手划船等.但我相信,只要秉持公心\对事不对人,自可坦然而无愧.</p><p>这就是我的宽容观.还请空间\手划船等同学批评指正.</p>[em01][em01][em01][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3 22:33: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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