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对楼主反馈内容提几点个人看法: 1、关于第3点封阳台的问题,26楼dydy的说法有一定道理,本身条款内容约定不明,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当初买房时售楼人员说,根据规划要求(测绘面积要求),如果封阳台的话,阳台面积就要全部计算,而不是算一半,这一说法希望广源能给出书面依据? 2、关于第5点自行车库的问题,我今天去现场看了一下,一、二期有很多幢都没有统一规划,请广源对本贴的承诺内容予以明确,东会所地下室是在哪里?各幢之间如何划分空间?防潮情况如何?是否已清理、修葺可供停车用?二期各幢业主存车、取车是否方便?车辆安全能否保障?既然当初签订合同时未明确约定,为何部分幢有自行车库,部分幢没有? 3、关于第6点网球场的收费标准,请KFS尽快予以明确,业主如何予以优惠,优惠幅度如何?网球场属于二期规划配套,交付时无法正常使用,应属违约!其他未完成的配套也同理。 4、关于第7点KFS是否有权出售储藏室的问题,希望在《物权法》出台后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5、关于第8点房间门宽度的问题,既然KFS按照国家规定施工,为何实际门宽都略小,为业主以后装修带来成本增加和不便。 6、关于第13点飘窗设计问题,这样平开窗的设计是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应属于违约),窗的一大功能就是通风,KFS出售商品房必须能正常使用,这样的设计只有姚明能打开!KFS现在的解答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以后哪期(包括排屋)飘窗不是平开的,是否构成违约? 7、关于第14点卫生间进水口问题,设计图纸有进水口,最初报的规划也应有,KFS以合同未明确是否有进水为由推脱似乎理由不足,“卫生间预留排水口”并不意味着没有进水口!二期部分房间厨房与餐厅、客厅间原有分割墙(厨房、餐厅、客厅连起来的),后未经业主同意单方更改规划,也属违约。 8、关于第15点共用健身器材问题,解答上说安排在西侧休闲长廊,请物业尽快予以明确设施和地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5 20:45: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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