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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ududu

离婚了房产怎么分---众说纷纭,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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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不可能在2004-6-22 18:30:02的发言: 好啊,我拿黄色小星星,你拿白色星星,一人一半! 好公平,来,握手!
不黄色的多,不公平的。我很小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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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你是不是托在2004-6-22 18:26:48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凤鸟河图在2004-6-22 18:24:43的发言: 当然她提出这样的要求,起码说明她不是好对付的
属于物欲强的人,而且有心计的人。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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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OK,专属外卖到,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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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是不是。。。 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公证不公证一样的,只不过事后少些麻烦 按揭的房子,首付部分及结婚前付的部分永远属于你个人财产 但婚姻期间还的按揭款部分还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分割 婚前已还清房款的永远属于产权证上的业主 另有约定的除外 大家别想太多了。。。。 至于这房子该给谁,我想应该是给签购房合同的这位吧,,这偶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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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把主题内容看清楚啊!不过你所知的都是对的,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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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2 18:46: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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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dududu在2004-6-22 18:38:30的发言: 你没把主题内容看清楚啊!不过你所知的都是对的,放心吧!
兄弟: 如果你碰上这样的事情,长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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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如果不写女人的名字,女人没有安全感。如果写了,男人没有安全感,谁来保障男人的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2 19:39: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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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4-6-2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口水里是男人比较多,呵呵,都喜欢站在男人的立场上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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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以下是引用不可能在2004-6-22 17:42:08的发言: 我觉得理想的男人不应该计较这些~ 不过同时我也觉得作为女孩子来说,提这样的要求也有点儿…… 如果他爱我,他会愿意和我分享他的一切。 当房子产权还是男女朋友之间的问题时,这段感情应该放弃!
那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为了感情,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男的不应该计较,但是假若结婚两年后离婚,是你,会去要求房子一半的产权吗?或者在谈恋爱的过程中,两个人就分手了,你说,女孩子会要那一般的产权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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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刀在2004-6-22 20:01:45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不可能在2004-6-22 17:42:08的发言: 我觉得理想的男人不应该计较这些~ 不过同时我也觉得作为女孩子来说,提这样的要求也有点儿…… 如果他爱我,他会愿意和我分享他的一切。 当房子产权还是男女朋友之间的问题时,这段感情应该放弃!
那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为了感情,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男的不应该计较,但是假若结婚两年后离婚,是你,会去要求房子一半的产权吗?或者在谈恋爱的过程中,两个人就分手了,你说,女孩子会要那一般的产权吗?呵呵。。。。 [/quote] 谈恋爱的过程中,两个人就分手了,至少女孩子要挟你精神补偿,变相地向你要房,你给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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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清洁工在2004-6-22 18:57:3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dududu在2004-6-22 18:38:30的发言: 你没把主题内容看清楚啊!不过你所知的都是对的,放心吧!
兄弟: 如果你碰上这样的事情,长痛不如短痛。 [/quote] 谢谢您这位热心 兄弟。但那人不是我。只是我在想男人(或女人)都有机会遇上这种事情。按现有的法律,多劳的人是吃亏的。故有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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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办法是在结婚前把该买的全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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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现在也只有这样。大家不用拉面子,也不会吃亏。男人晚点结婚,买好了该买的,只要心好,不怕没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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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采取如下方法,据说效果不错:结婚前以家里人的名义买。 我LP有一个小姐妹结婚好几年了还在抱怨房子至今还在公公名下,跟LG讲LG又在装聋作哑,早知这么倒霉她当初才不会同意呢,后悔太亏了,但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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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肯定有很多MM会碰到这种情况:男方有大房子,但产权证已办好,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甚至还拉上他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女方是吃亏的,因为她的可观的嫁妆或装修拿出的大笔钱是没有凭证的!我举的这个例子在将来可能是普遍情况,吃亏的往往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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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好,继承和受赠就是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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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dududu在2004-6-22 21:14:21的发言: 不太好,继承和受赠就是共有了。
等到你继承的时候那是猴年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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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dududu在2004-6-22 21:14:21的发言: 不太好,继承和受赠就是共有了。
现在的婚姻法不是这样吧。比如父母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送了东西,除非是指明说是给二个人的,否则就是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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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2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凤鸟河图在2004-6-22 21:17:2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dududu在2004-6-22 21:14:21的发言: 不太好,继承和受赠就是共有了。
等到你继承的时候那是猴年马月? [/quote] 那就要看当事人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了。 比如小强父母现在50岁,太太28岁,25年后不幸父母仙逝,第26年小强又和太太离婚,那就有她一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2 21:53: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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