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隽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景泰富集团和绿地集团合资项目公司):
贵司(以下简称“你方”)在余杭区乔司街道出让地块编号为余证储(2016)39号开发的普通商品住宅楼盘天珀府(推广名:璞丽东方),房源总数1265套。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修,其中备案装修标准为3000元/平方米。
天珀府业主(以下简称“我方”)是通过你方组织多次摇号以及2018年04月之后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组织公开摇号中签方式,购买天珀府,并与你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的1至19幢的全体业主,总计1265户。
根据2018年9月1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布内容第九条: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
根据2018年3月15日,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范本》)实施。《范文》第七章第七条关于计价方式与价款共六小条要求提供装修款项说明。《范文》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标准的约定,明确品牌,级别等内容应明确清晰,不得出现“其他同级别产品”等模糊字样。《范文》规定,合同签订后,出卖人不得通过要求买受人签订补充协议等形式降低或变相降低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环保标准和保修标准。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依据及我方对施工现场的查看,存在以下违反上述相关政策规定的五大问题: 一、精装修未备案 你方在天珀府项目销售过程中未办理精装修备案手续,存在诱导逼迫捆绑签订未经上级部门备案的、空白的《精装委托协议》。该协议部分存在你方单方免责,扩大我方责任,有失公平,否定主合同部分条款的内容,具有“阴阳合同”嫌疑。至今我方未收到该份《精装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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