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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zlhty

六合天寓业委会公告通报(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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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不用公款吃喝,不给自己买高档笔记本,不给自己要5千空调安装费,还帮收欠款,你还能要什么? 难道你想选下届业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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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村或一个小区、一个单位,总有哪些个少数人该交的钱迟迟不交或想少交还赖着找些事情说大话,把好端端的事情搞得云里雾里。其实,要想天寓好起来开元物业在方方面面要更加努力自不必说,也需要每一位业主有一颗理解、包容、和共同维护的心,要用积极的态度促进天寓向优秀示范小区的方向发展,消极或打击对谁都没有好处,天寓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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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钱江南 的帖子

说的在理!
我也和某些人一样在电脑前面打打字不腰疼,
但是我清醒的知道我既然就一打字和打酱油的我没资格指手划脚,
更多的是只能感叹真正出来为小区办事的业委会成员和热心业主的不容易,也真诚的感谢他(她)们!
另外也真的TMD一些人的嘴脸太恶心了!就TMD那么一点物业费就搅个不停,感觉就一没见过世面的终于买了个房子当了老爷但又被房贷压垮了腰的那类型。。。。。。
哎------既然这样就充什么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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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 同意上面2位的发言,以及有不同看法业主的议论,只要大家都出于关心小区建设为了天寓家园越来越美好,各种想法都很正常。但不能以各种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来要胁由大多数业主选举出来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欠缺、不到位,我们可以要求业委会跟进、督促、甚至你可以直接去投诉反映;给他们有-定时间去改进,提高。如果物业无动于衷,服务承诺仍达不到预期目标。那相信业主会用脚投票,相应的合同条款也有制约。  
我到很认同有位业主提出办法; 无理由-直欠费几千元以上个别业主,再不愿自觉交纳物业费[能耗费],可以在小区醒目地、各单元楼道及他的房门口公示张贴他的姓名、房号、欠费数目,可以发函到其工作单位、如果该主自开公司、商铺就张贴在门面上,也让他[她]知道做人要有诚信,享受服务要付出。有个别业主动不动底气十足说:我不交物业费你物业可以去法院起诉告。我用这个办法回敬你,你可以请律师来告我,什么侵犯你的隐私权,使你名誉扫地等、让你也尝尝耗时耗精力滋味吧!当然只能针对个别确实不讲理人,大部份还欠费业主仍要跟他讲明道理,做工作,[业主可写书面材料经业委会出面协调介决]告知-下:
我们小区有个别业主自楼盘交付笫-年取钥匙交了物业费后几年从未交费达万元至今,业委会多个同志几次上门动员说服、请他下楼办公室交流、该业主就是咬定不松口,把责任推给开发商侵权、物业不作为、有其他业主违章建造、群租等,眼睛只盯着他人,从不反思自已,像这种个例是否可以拿出来晒晒爆光,让小区业主认识-下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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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但说物业 于 2012-3-3 16:33 编辑

      上面41,42,43三位邻居的回帖是很有代表性的。也许这就是天寓的现状。
    41#的回帖整个就是一个黑社会的腔调,这个人希望大家多关注。我认为没有回复的必要。问俺是否要做下一届业委会的主任,俺做与不做,需要跟你申请吗?
    43#装出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就当他很有钱吧,但是有钱没钱于大家无关。有钱你可以去捐助,可以去炫富,但不是你在这里摆谱的资格。更不要别的。
    42#似乎说到了物业和业主双方应该相互谅解的话,这个意见是对的。我也反对不交物业费。也希望物业跟业主不是对立的关系。但是,物业费既不是41#黑社会的保护费,也不是43#装腔作势的炫富之资。物业费只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付费。是每个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法律关系。原本用不着邻居间来呲牙咧嘴的。天下小区千千万,去看看哪些业委会是以跟在物业后面收物业费为首要任务的?为什么天寓就这么畸形?
    现在看到业委会竟然出此下策,让未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得进入家门。那显然是过分了,走错了路,也决计是维持不了的。这是明目张胆的侵权,不用争辩,拭目以待吧。
    44#的帖子长篇大论,没完全明白在说什么。似乎自己就是业委会的。我觉得你有误解,以为在论坛上一壶走了以后,有那么几个人老在帮腔,就做对了,就掌握天寓的生杀大权了。业委会该怎么做,还是去看看有关规定吧。有时候论坛也会误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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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黑社会的,我也是个带着爵位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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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道夫三世 于 2012-3-3 19:48 编辑

楼上的楼上的感觉你也就一胡这种宝贝的小喽啰,像他这种宝贝就是天寓老赖的典型代表!
你还挺喜欢捧着他的臭脚布还嗅的不亦乐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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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不着炫什么,我只是觉得既然小区全体业主选了这个物业,我就该遵守这个游戏规则。既然住在这里当然希望小区是个良性循环!就这么简单,就被你解析成这个样子,宝贝,你的理解能力真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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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桥 于 2012-3-3 22:57 编辑
但说物业 发表于 2012-3-3 16:27
上面41,42,43三位邻居的回帖是很有代表性的。也许这就是天寓的现状。
    41#的回帖整个就是一个黑 ...


废话少说,没交钱的抓紧去交钱,交了钱您一边凉快去,要维权去法院,天寓的未来靠你了!在这废那么多话,或者有种你出来干点实事,别只会指责真干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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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理性争论,少一些争吵和粗话。
大家都是邻居,虽然观点不一定相同,但都相互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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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太嚣张了!想将公共是非转变成个人仇恨?
合着你的意思,这论坛就留你在这里嘟囔,吹吹拍拍?
你干了哪些实事,才显得这么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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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交物业费的人是永远看不明白的:尽管也说反对不交物业费,但事实你做到吗?不要给别人乱扣帽子说掌握天寓生杀大权、,污蔑人家黑社会等,不要口口声声搬出什么法律、规定为不交费辩介。触犯众怒是没有好结果的!
你想搬出你崇拜的某位大师来论坛上大打口水、搅混是非。告诉你大师巳凭着灵敏嗅角、乘楼市下滑之机,早就抛出天寓住宅赚得衣锛满盈,欠着4一5千元物业费遛之大吉。你想学大师政策法规样样精通、抄房生意滚瓜烂熟,你应当知道大师创天寓先例、把5号楼下底层住房不顾其他业主安全、凿开承重墙铺设钢轨搭建成2层楼面,以翻倍面积、双倍价格出售别人。结果现在住户在一层设办公室开公司,二层搭放了高低铺、住了满满一屋子人员,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生活安全。有好多业主上门来业委会值班室投诉;业委会也上门去干预!也就是这位大师不顾小区环境面貌、公然在玻璃长窗上涂满''出售、出租''大字、又创下天寓奇迹。
所以说:某个人平时所作所为、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称。想你'但说老弟'应该明白吧、学了一点大师皮毛功夫就来损人还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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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寓夜话 的帖子

呵呵,这就变脸了,撕下伪装了?
开始不是还在这个冷清的论坛上苦口婆心地唱独角戏吗?看那范,似乎蛮有修养的。
一壶这么坏,你在这里给他开追悼会有什么用?你不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去?
这里是浙江在线的口水论坛,就是大家自由发表意见的地方。这个帖子又是业委会的通告帖,不是法院判决书,看清楚了没有?
业主来这里发表看法是很正常的,莫非你希望就你一个人在这里唠叨?即使你一点反面意见不想听,你也禁不了别人发言,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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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业委会多花力气和时间用在如何监督物业服务质量上,如此不讨好业主的事情还是少出头吧!我觉得目前物业的服务质量和他进驻前承诺的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一:安保形同虚设;二:小区外围车辆乱停乱放;三,最基本的卫生,公共区域路灯等没有人员巡查,需要业主主动提出意见或报修才有人处理,提供的是被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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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气急败坏装做委曲样,也没有人禁止你发言,是你挑起事端对别人评论横加指责,攻击谬论乱扣帽子从你口出:是你搬出某大师旗号扯虎皮、好像天寓论坛上缺少宣扬真理的圣人,那么我们讲事实摆道理、告诉大家:大师的所做所为自有公评![有空去5号楼1楼走-圈,二层搭建的长窗白天夜晚一直窗帘紧闭,必竞心里虚。]

发现你老弟讲话大脑思维己乱方寸,'追悼会、派出所、法院'词句都拿出来,同样'修养'2字对你弄不明白人是个悲唉。不想再理会你;好好在'浙江口水论坛'上发表你高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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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助、监督物业公司讨回老赖长期拖欠的物管费,正是大多数按时交费的天寓业主要求业委会做的事,只有那些老赖才会在那里叽叽歪歪。去年夏天他们的能耐大家都见识过了,顺着那帮家伙的意,天寓是不管好的、坏的,贵的、便宜的,什么物业服务都不会有。

还讲什么“公共是非转变成个人仇恨”? 最简单的公共是非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他们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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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寓夜话 的帖子

气急败坏应该是你这个样子的!至于方寸,不知道是谁的乱了。
不管我和你说什么,反正挂在网上都是由别人来评论的。
你气势汹汹的反而失去了力量,总让人感觉底气不足。也被人看到了你内心的浅薄和缺乏善良。
论坛是讨论问题的地方,不是解决问题的。
你能以理服人,继续讨论。不然你手段再毒辣,对收物业费再醉心,也别放在嘴上,带领人马实施吧。
我想不管是谁,狂躁接近于疯狂,听不得良言,总有你被唾弃的时候。
好了,你不理我了,我的意见也说完了,你的追随者都来亮过相了,你再带领他们继续你们的三句半表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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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物业费是物业的权利,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各司其职,很简单的事情,会在这里吵个不休,是不是能干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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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说物业 发表于 2012-3-4 09:32
你太嚣张了!想将公共是非转变成个人仇恨?
合着你的意思,这论坛就留你在这里嘟囔,吹吹拍拍?
你干了哪 ...

嚣你个头,东扯西拉的,帽子是随便扣的吗?转什么仇恨?打你了还是砍你了?受不了的话就不要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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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关心天寓,热心天寓小区的。
请各位能够理性讨论,拿出意见、建议,共同使小区正常、有序运行。
门禁卡的相关事宜的业主建议可书面递交到小区业委会联络处(1号楼底层)。
近期业委会、将组织开元物业、热心业主座谈会,请大家关注近期业委会通告,到时请各位热心业主网友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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