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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胖胖

[物业] 关于“加强停车管理”提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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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4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P>
原帖由 <I>景玉jojo</I> 于 2007-10-14 14:29 发表 <A href="http://bbs.zjol.com.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7346550&amp;ptid=1562892"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⒊。。。。。。。当小区内停车位满时将禁止进入小区。停车位?是否划了线的才是停车位?那么如果车没有停在划线区域的,将作何处理??还有,物管还是应该想办法为小区业主多解决一下停不进小区的车该怎么办,而不是 ...
</P>
<P>&nbsp;</P>
<P>拱北那个,估计是不大有人去停的,停完要走那么大一段路回来,如果下雨天或者有大包小包就更不方便了,还不如没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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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感觉好象退步了,不是说现在物管都不称呼了,改叫物服了吗?</P>
<P>业主委员会应该为业主说话呀!我想大家一起动脑筋怎样想办法</P>
<P>把小区的里面和外面道路多划些停车位出来,而少想点收钱。<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smilies/default/lol.gif" border=0 smilieid="12"> <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smilies/default/lol.gif" border=0 smilieid="12"> <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smilies/default/lol.gif" border=0 smilieid="1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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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个好的决策

<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seagreen size=5>停车问题还真是难解决啊</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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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停车谁都无法圆满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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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不太合理,
第一这个方案确实存在只是提高收费标准的嫌疑,并无其他有效措施;
二来你收费标准提高了还是存在我交了钱没法停进来的情况;
三,一再提过的为业主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始终没有提及,只是在偏面的就收费而收费;
诸如以前提过的如何确保有地库车辆入库、如何合理整个内部停车位、如何在外部解决车位等关键问题没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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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看了一下其他几篇,似乎并没有提及诸如停车费收取后的管理问题,
希望业主委员会能够及时明确。
根据已经执行的物权法,
停车费、物业经营用房费用的归属应该已经明确是全体业主所有,那就希望业主委员会这个代表机构能够明示该笔费用的使用、管理、公开监督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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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办月卡的话可能对天天停车的业主比较好,可是也有部分业主并不是天天回来,因为工作原因在外面,一个月只回来几天,但他们也是业主啊~~,如果办月卡,100块钱停了没几次这个停车费也实在太高了(有时也不见得能停的进去)。但是如果不办,即使有空车位也不能停,毕竟这里是自己的家啊,呵呵,我认为业主按次数扣费还是挺好的,停了就收费,不停就不收费,这样大家都能兼顾到。。。。但是费用方面要合理,不能业主停车跟外来车辆停车是一样的。(外来车辆不应该进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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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外来车辆没有停车卡,自然进不来.这时候就需要保安把握了.
另外,办法好象没有对堵大门得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对不准停车的地方也应该明确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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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P>
原帖由 <I>七十年代</I> 于 2007-10-15 08:24 发表 <A href="http://bbs.zjol.com.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7350418&amp;ptid=1562892"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外来车辆没有停车卡,自然进不来.这时候就需要保安把握了.&nbsp;
</P>
<P>&nbsp;</P>
<P>&nbsp;</P>
<P>把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没停车证的车现在在小区照样天天看到.换什么停车卡,还不是老样子. </P>
<P>每天收5块,亏他们想的出来.想钱想疯了吧~~<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smilies/dvbbs/em14.gif" border=0 smilieid="43"> <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smilies/dvbbs/em14.gif" border=0 smilieid="4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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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绿化带可部分改为停车位 强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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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一我回来停3个小时出去办事,再回来再停3个小时,然后晚上出去吃顿饭,回来睡觉,那不是一天要15块钱了?
只会涨价,临时停车收费居然和业主一样的标准,怎么制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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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拆迁房小区不是快要交付了,上次sjin好像提到那里的地下车库可能暂时可以租给左岸的,反正那里要等住满总还要个两年吧,先让物管联系一下租一下再说吧,那里应该还有一些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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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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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点小建议哈:变相涨价的方法肯定不可为!可以考虑收费还是按照目前收取,有车库的业主和没有车库的业主一样,办理好停车证的同时发一张无次数限制的通行卡,先到先停,没有车位就无法刷卡进入.这样就算有几天没法进入小区停车,大家也不会有太大意见,这个门槛就设在大门口入口处.另外,在左岸密林出入口处增设门槛,外来车辆和不办理停车证的业主车辆领卡进入,停车范围就是左岸密林周围,停满就无法领卡进入,然后按照保安指示停到西门口附近,所有来客车辆/公务车/不办理停车证的业主车辆等严禁进入小区.大门口不用设置专门开门的保安,所有保安划区分配,四处巡视,及时疏导车辆.

[ 本帖最后由 qiqi 于 2007-10-15 1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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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左岸的车只会越来越多,靠提高收费这个思路来解决问题只会困难越来越大,难不成以后一辆车收一千一个月?大家都想想办法吧,看看能不能在现有的状况下尽量发掘出更多的资源来停放车辆,同时也不影响小区的观瞻?

现在再在楼房下面挖地下停车库不现实吧?那南大门口那么大的一个绿化带下面能不能挖?还有边上的左岸小学操场,晚间能不能提供给我们做临时的停车场?北星的地下车库什么时候能启用?北面的沿河的绿化带能不能改造一下变成停车场?。。。。。。

大家表拍我,上面的想法有的可能是异想天开,但是尽量想一想吧,要想自己住地舒服一点,光靠物业几个人动脑子也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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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一篇东西,跟停车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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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首次依物权法讨停车费

  交了停车费 没得泊车位

  案释物权法

  晨报讯(记者 武新)小文(化名)向北京昊远隆基物业公司支付了服务费,却没有得到对方提供的停车位。小文搬出了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作为依据,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她缴纳的服务费。昨天,记者获悉,房山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本市首例物权法官司。

  原告小文诉称,2007年9月14日,自己与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了停车泊位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物业公司在小文居住的小区内为小文的机动车提供停车位,每月150元,车卡成本费20元,停车期限自2007年9月14日起至2007年10月13日止。

  协议签订后,小文向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服务费,但是,小文却没有得到对方提供的停车泊位。无奈之下,小文只得将自己的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内的道路或空闲场地内。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小文搬出了在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同时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小文认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与自己签订了停车泊位服务协议,并收取了她缴纳的服务费,但她的机动车实际停放在小区内的道路或空闲场地内,而这些地方属于她与小区其他业主所共有的区域,北京昊远隆基物业公司实际上并没有给她提供停车泊位服务。

  小文表示,北京昊远隆基物业公司向自己收取服务费用没有依据。她要求对方返还停车泊位服务费、车卡成本费,共计170元。目前,房山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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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地方竖个立体车库啊
或者搞个2-3层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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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P>
原帖由 <I>fatmarmot</I> 于 2007-10-15 15:32 发表 <A href="http://bbs.zjol.com.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7354658&amp;ptid=1562892"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zjol.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有没有地方竖个立体车库啊或者搞个2-3层的那种
</P>
<P>&nbsp;</P>
<P>成本比较高,现在想想可能的地方是北面的河边,但是问题是有了钱,还得北面高层的住户也乐意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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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面的河边应该不是左岸的红线范围内吧,估计是不能拿来停车的。左岸小学的操场的话应该不太会开放,万一有人停得晚了到第二天学校要用的时候还没开走怎么办?又是一堆矛盾。立题车库不但建的成本高,使用成本也高,而且进进出出都很花时间,到时候要是停车费收起来比地面的贵,又没什么人去停了。个人觉得北星公园的停车场和前面小区的地下车库比较现实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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