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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信嘉园第六次业主大会的公告(附提交大会审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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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tom9988 发表于 2014-11-18 00:18
大家就事论事好好沟通,要学会就事论事的互相换位思考,沟通中不要牵涉到个人事情,这个小区能人智者多了去 ...

         说得很在理!支持你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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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溪春早 发表于 2014-11-6 23:41
国信嘉园小区议事规则(公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 ...

           《议事规则》第二十六亲  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第㈢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临时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中“临时业主公约”是否是首届业主大会的东西,这“临时业主公约”是否还有效?还存在?现在已准备召开第三届了,公示稿中新的内容是增加了,老的部份不能原封不动,这“临时公约”的地.方应改成“物业管理规约”了?这两个是否是相互賛换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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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信龙 发表于 2014-11-18 16:37
《议事规则》第二十六亲  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第㈢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临时业主公约、模 ...

          该帖中午审核未通过被枪了,下午4:37我又重发,一字未改居然通过了!审核人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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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业主,自己不报名业委会,连业主代表也不愿意来当,但是对长期为小区辛苦付出的业委会候选人倒是乐意横加指责,评头论足,这公平吗?
    业主提意见,当然可以,但是要看哪个方面?对议事规则、小区事务提意见当然可以,大家一起探讨,但是自己不报名,对报了名的业主评头论足,这算什么?这不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吗?
    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云溪说这句话,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这有错吗?
    赵老师说,这小区智者能人多了去,我觉得说得很对,可惜的是,又有多少智者能人愿意站出来为大家服务?如果不愿意站出来,还要摆出一副智者能人的臭脸来教训人,那我要说一句,您还是省省吧!大家都是业主,虽然我是屌丝,你是高富帅、白富美,但我不欠你!一分钱都不欠!而且,我付出,又不是你付出,搞搞清楚,是你欠我!当然,我也不要你说奉承话,但基本的尊重总还是需要的吧!每个人都有优缺点,业委会成员也不例外。我跟云溪认识共事多年,他是个急性子,情感比较直白,容易得罪人,但是他做事的雷厉风行和奉献精神以及为小区做的大量的实事又有几人能比?为什么要对他这么苛求,这么评头论足?最近他承担的小区工作量是非常巨大的,怎么就没有一丝理解?阻止云溪这样又有经验又有做事热情的人进入业委会,对小区是好事吗?个人的喜恶和小区的公利之间,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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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信龙 发表于 2014-11-18 16:37
《议事规则》第二十六亲  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第㈢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临时业主公约、模 ...

嗯,没看出来,应该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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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业主代表(注意,不是业委会委员)是否可以由业主的直系亲属担任,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所以只要我们议事规则确定就是合法的。因此,法律上是不存在问题的,而且为保险起见,我们还设置了让业主书面委托。从法理上讲,权利是可以让渡的,试问,连出席法庭都可以有代理人,为什么参与一下小区的会议居然就不可以?结论当然是可以了。所以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请业主放心。
     那么,直系亲属担任对小区的公共事务是有利还是不利?这个才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我认为是当然是有利的!首先,住在小区的业主的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的利益诉求,和业主本人难道不是一致的吗?其次,有的业主比较忙,没有时间参加但是父母退休了又有文化和管理水平,如果我们因为业主这一身份限制,那不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脚吗?第三,这次的候选人中,40个候选人大概只有1-2个(具体要问云溪)是业主的直系亲属。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需要争论的根本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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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对事说说自己的看法,提提善意的建议而已。我还有一个建议是既然是社区领导让我们开二次业主大会,那就先选重要的紧急的事进行,先开选举业委会委员的业主大会,让业主自己的执行机构先立刻合法成立起来,然后让新一届业委会去开修改规则的第二次业主大会。这样时间上更充分了。我们相信新的业委会一定会处理好后面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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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2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民主是个好东西 于 2014-11-18 21:30 编辑

朱老伯,有一句话我没看懂,请教一下。你说“别人为什么不願站出来?应该反思一下!”我觉得你这句话很奇怪。业主不愿站出来,有各种原因,有自己太忙,不愿管闲事,业委会太难做…确实需要反思,需要我们住在小区里的每一位没有站出来的业主去反思。但为什么这个话要去质问云溪,质问一个很早以前就站出来为大家服务的人,一个看到事情很棘手很麻烦但还是无怨无悔继续站出来的人?我搞不懂这是什么逻辑?难道站出来的人还对不起没有站出来的人?这样的话,抗日的是不是也对不起没有抗日的?
我这次坚持没有参加下一届业委会,为此太阳版主还跟我红了眼睛,因为我感到小区的事情实在让我感到不堪重负,我实在难以鼓起勇气再来一届。但是云溪,还有被你称为“无良委员”的杨钱江却坚持了下来,他们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从心底里佩服他们!我觉得跟他们比,我只有惭愧,还有后来报名业委会的那些候选人,很多我都不认识,但我知道他们是好样的,是业委会需要的新鲜血液,还有报名业主代表大会的候选人们,这四十几个人会成为国信嘉园重生的中心力量。我们应该为他们的积极和热忱鼓掌!
孔夫子说:吾日三省其身。我们确实需要反思,但反思的对象首先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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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的讨论是积极的,能够采纳的已经采纳。但要认识到小区不是行政机关,一言不能定乾坤,传统的家长风气更不能行其道,只能兼听。小区有900多户,每一个活生生的群体是平等的,利益不同、见识不同,因而诉求不同。你的观点不能代表其他群体的观点,其他人的观点也不能取代你的观点,而且由于各自的一知半解,对法律的认识宽度也不一样。修改后经过公示的《议事规则》不能推到重来,它凝聚了执笔者和小区管理团队的心血智慧。反响如何?合不合理?看业主大会能不能通过,如获高票通过,那么说明这个国信小区的根本大法是合理合法的,是受普遍欢迎的。这个时候,持不同意见者只能采取隐忍术,尊重大多数人的选择。当然,《议事规则》不可能完美,我们可寻求在今后的实践中检验诸如业主代表的科学性,允许后面来逐步修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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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2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如始终 发表于 2014-11-18 21:27
你觉得只有你付出,别人享受。你什么脑子,进水了吗?

你这种说话的方式属于泼妇式的偷换概念,云溪只是说自己付出,别人应尊重。他啥时候说“只有”他付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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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信龙 发表于 2014-11-18 16:52
该帖中午审核未通过被枪了,下午4:37我又重发,一字未改居然通过了!审核人辛苦了!!!

发帖修改后都会被重审的,版主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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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国信龙 于 2014-11-18 21:47 编辑
民主是个好东西 发表于 2014-11-18 21:25
朱老伯,有一句话我没看懂,请教一下。你说“别人为什么不願站出来?应该反思一下!”我觉得你这句话很奇怪。 ...

         你提这个问题及提及的事,没必要在此回答,有机会会作解释。杨的事8月24日杨主任、个别业主在会上不是有个解决建议吗?我一直在等这个建议的实施。你提抗日不抗日是什么意思?以前小区有人说过“跟汉奷没有区别”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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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是个好东西 发表于 2014-11-18 17:06
嗯,没看出来,应该改!谢谢!

【谢谢老朱,已经修改。民主审一下,看行不行?】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国信嘉园议事规则》、《国信嘉园物业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必须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常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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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溪春早 于 2014-11-19 01:04 编辑
tom9988 发表于 2014-11-18 19:20
我只对事说说自己的看法,提提善意的建议而已。我还有一个建议是既然是社区领导让我们开二次业主大会,那就 ...

第六次业主大会第一次会议对修改后的《国信嘉园议事规则》的投票已经启动,这是接受社区指导后的结果,不更改了。三届业委会没有成立,由于物业的尽心尽力,以及各位候选人的热情付出,先期参与,小区正常的运转没有一刻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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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关于清一色的水和各位提出的沟通会,明日上午我还要去社区沟通,晚上有一个谈判,邓经理、同时有4名准委员在场。敬请各位前来旁听,谈判结束后大家可以做一个坦诚的交流。其他业主,就不通知了,因为筹备组没有接到其他大相径庭的意见。
时间定在明天晚上7:00整开始谈判会,沟通会估计在8:30~9:00左右开始,敬请老朱、赵皇叔、清一色的水等业主参加,相互转告,不见不散。今后小区的工作离不开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也可以借此机会一睹几名候选委员的风采,近距离观察他们严谨认真的工作状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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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1: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信龙 发表于 2014-11-18 21:46
你提这个问题及提及的事,没必要在此回答,有机会会作解释。杨的事8月24日杨主任、个别业主在会 ...

老伯如果不愿回答或者回答不了那也就算了,反正云溪也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我也只是随口一问。
至于“抗日”什么的,我只是举个例子,我想我的行文意思应该是很明白的吧。如果你这也会联想到别的,以为我在讽刺还是啥的(我到现在都想不起来汉奸这个话是发生在啥时候,针对谁?),那我真的非常无语!说句实在话,我除了比较气愤外,还是很真诚地在讨论问题。希望不要凡事都把人往坏了想,这样活着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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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沟通会也许早点开与有更好建议的业主提前解释探讨,可能就不会导致业主到社区投诉开二次大会的结果了,我没有什么要来开会沟通的,只是建议重大事项应实施前开一次面向全体业主公告的沟通会,征询更好的业主更好建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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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tom9988 发表于 2014-11-19 04:51
这个沟通会也许早点开与有更好建议的业主提前解释探讨,可能就不会导致业主到社区投诉开二次大会的结果了, ...

赵老师,你作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你知道干业委会的艰辛,想当初你们第一届时,业委会的每一次会议没有我不参加的,甚至你们委员缺席,我从未间断。经过历届的付出,现在从总体来讲,和以前已经今非昔比。你说到沟通会,其实你有所不知,我和清一色的水的主动沟通没有间断过,因为彼此工作忙,一般是通过电话,电话一谈就是几十分钟,双方获得了一定的理解。如果召开沟通会,我不谙熟法律,只能与大家做一些情感方面的释怀,王森作为《议事规则》起草者有解释权,他是主角,不能少吧?他必须飞机飞回来吧。我有时间,你又在越洋万里。你我有时间,他又没空,在“余热”发电。这么多人都在疲于奔命,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召集沟通会是不容易的。因此,对现代人来说,最宝贵的莫过于时间,其实网上沟通是最好的沟通方式,而且是全方位参与。《议事规则》的起草,王森花了很多心血,他本来就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又叠加了这么多年亲身公益的经验,在倾听各方面建议的基础上,以自己丰富的学识素养完成了《规则》的起草工作。你们提出的质疑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对业主代表大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这个表述提出质疑;二、业主代表权限是否过大?三、业主的父母、家人当选业主代表违背相关法律;四、业委会作为自治组织不能接受社区党委的领导,应改为接受社区指导;五、议事规则应当先行通过,即召开2次大会,一次通过不符合法律程序;六、认为太阳国际的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比我们的好。这些字勘句酌的建议非常及时、非常好,当时我把收到的意见在第一时间及时转给了王森,如果通读王森的帖子,他对你们提出的几个问题作了详尽的解释。王森还介绍过,太阳国际成立业主代表大会时,还请他去讲课指导,这个事情非常富有戏剧性,指导老师起草的《议事规则》对法律的掌握理解应优于学生,这符合逻辑理论。现在提交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有很多处得到了修改,有的是笔误,有的是疏忽,有的是采纳了各位的意见,其中召开两次大会就是采纳了各位的意见。《议事规则》获得业主大会批准通过后,更艰巨的任务是去执行,今后业委会和物业的压力会很大,望在邻居间多多宣传、多多配合。各位劳苦功高,付出了很多时间审阅《议事规则》,纠正了很多不妥之处。独木难成林,这是共同智慧的结晶,在此一并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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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pleasure606 发表于 2014-11-13 11:53
楼主:正因为你之前根本就不关心小区的事,现在又突然兴趣大增,想将自己没有经过任何实践的 ...

pleasure606 “普通”业主你好:
在网上见了你的回帖,觉得对我提的不同意见回帖,你是大有问罪之意。以前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太关心小区事,并不是你所说的根本不关心,住在小区我想广大业主都会关心小区的事,只是关心程度的区别。今天也不是你所说的“兴趣大增”,是见到了议事规则拜读后,依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想出修改意见,这样自然的态度。你见了怎么会觉得“挺奇怪”,难道业主永远不能说话?
在修定小区议事规则中我提出三条修改意见难道都提错了?说我没经过任何实践的三个观点硬塞给筹备小组。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业主大会职能这条你通过哪里的实践得来的。这三条修改意见我都有法律法规依据。难道小区的财务制度不应由业主大会通过吗?难道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和违法违章的业主去担任业主委员和监督委员吗?这几条不需要我去实践的,有法律法规作依据,你这位“普通”业主再仔细去看看。
在修订小区议事规则中,由于生存境遇和认识角度的不同,各位业主的意见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但大家都可以讨论,都可提出修改意见,民主发表意见,业主间平等协商,从而包容了差异,形成一种多数业主可以接受的小区业主管理共识,建立对话渠道,使各业主有发表不同意见的平台。正如议事规则起草人王先生所说的业主奔着参与小区实际事务,参与到小区建设中来的目的,提出意见进行沟通,完善小区议事规则的修订,而不是你这位“普通”业主兴师问罪。看了你的帖似乎你内心火气很旺。你说自己是一位“普通”业主,我看不普通,好像小区的重大问题和这么多“奉献”也都是你为首决策实施。把自己打扮的像上届业委会的太上皇角色,与陈伯达自称是小小老百姓是一个模样的。我们小区业主之间应该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邻居,谁也不是救世主。
不想与你这位“普通” 蛮不讲理的业主再讨论,我是向小区议事规则提出自己的意见,不是像你一样打口水战。说我是安心享受别人付出的业主,没脸说别人不作为。这位“普通”业主应明白我交了物业费,物业也必须给我提供服务的。难道是你给我交的物业费吗?你别以太上皇的口气来吓唬人了。不想再见到!
                                       
                                                                                     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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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是个好东西 发表于 2014-11-18 17:03
有的业主,自己不报名业委会,连业主代表也不愿意来当,但是对长期为小区辛苦付出的业委会候选人倒是乐 ...

最近在楼道里看到业委会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还有一些规则类的,感觉挺好的,进进出出的人很容易就看到了。还有一些新鲜血液的加入,比如注册会计师等,整体素质越来越高了。很高兴看到杨委员和査委员继续坚持参加,真是挺不容易的。不过有点可惜,没有看到王森,很有水平且真正热心于公益事业,关心小区的人。口水杭州口水嘉园,你们付出还要被喷口水,真的非常不容易。

判断一个人真的是要看他们做了什么,而不是说了什么。我看回帖里有好像熟知法律知识的,为何不能为嘉园服务,看到其他人愿意站出来支持小区事业,就质疑用心。不知是不是被业委会某两个人干的事情给混淆了心智,所谓一招被蛇咬。又或者本来就是某些人才是真正“别有用心”,我不知道,只有天知道。


有件事情,我本来不想在论坛里说的,就前段时间,我的车停在小区西门前面点,车屁股被撞烂了,保险杆都断了。这样狭小的空间,能有什么样的速度?有人提醒我,这不像是被车撞的。想想査委员,王主任,石滴,李子姐等人的轮胎被扎破,我想,我中招也就没有什么稀奇的了。但是,为何,只是我们这些曾经为了小区正义而出声的人遭遇这些?
      
最后,我想说,没付出,就乱叫是不太妥当的,但真的想乱叫,也是可以的,这个世界很自由,但是起码去花点时间了解下事实真相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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