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民主是个好东西 于 2014-11-20 19:56 编辑
国信龙 发表于 2014-11-20 11:02
业主走合法的渠通反映问题有错吗?搞违章被阻止了,没再继续搞,改了有错吗?阻止后再强搞,成了的 ... “业主走合法的渠通反映问题有错吗?” 答:走合法的渠道当然没有问题,这是你的权利。但是并不代表你的诉求是合理的,讨论下来,证明你们的诉求不过是添乱。理由如上,不再重复。
“搞违章被阻止了,没再继续搞,改了有错吗?”
答:朱大伯有点牛头不对马嘴,请问我的问题是“老赵违章被制止,没继续搞,是错的”吗?我说的是违章被制止而结下了梁子。而且,老赵改了吗?虽然在我们多次的努力之下,大的违章制止了,可是绿篱还是被换掉了,换成了高高的珊瑚树,还从阳台做了木质台阶下去。花园洋房靠马路的那一大块公共绿地实质上变成了私人领地。物业说,每次绿化工想去修低绿篱,都被业主痛骂。真奇怪,物业去维护公共绿地上的绿化,关业主啥事?
“阻止后再强搞,成了的大有人在,你怎么不说呢?”
答:我承认确实有业主被阻止后还强搞,我们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应该说还是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违章的势头基本被遏制,当然也有漏网的。但这个板子要打到业委会身上吗?我们只是一些利用业余时间为小区做点公益的普通人,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朱大伯又有能力又有时间,我建议下一届业委会遇到这种事第一时间找朱大伯出马,肯定能马到成功。
“你带头分了底层㞬空间,是公心?是合法的吗?按照五个“不得担任”你自已去对照一下,违反了哪一条?对号入座,该怎么办你是清楚的!”
答:这段话听得我心里一惊,真的好有气势,果然不愧是当年办过案子的老同志,严打的时候应该收拾了不少“流氓罪”的犯罪分子吧!看来我不得不主动交代,要不然小区的位置就不保了,权力就没了,我……我还有啥前途?报告朱大伯,这个事情发生在很久以前,第一届业委会的时候,应该是09年吧。当时是10幢的业主先提出来的,希望把他们那一幢的架空层自行车库进行分割。业委会讨论过几次,还给区建设局打了报告,建设局回复:多层地下架空层是属于该幢建筑的附属空间,应该属于该幢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只要每一户都同意,就没有问题。如果往下挖会影响地基,但是砌墙分割应该没有问题。另外就是不能从事危险品的存放啥的。建设局说书面答复是不会的,但是口头是同意的。后来业委会就要求该幢业主写保证书备案,后来就分隔好了。我们4幢也是前面好几幢都做了以后才开始的,我们有两个单元,我负责牵头其中一个单元,我们也是写了保证书在业委会这里备案的。以上交代与事实相符,只是时间比较长了难免会有出入,不知道朱大伯是否满意。具体情况朱大伯可以跟虞老师询问核实。另外,我和朱大伯的老弟兄共事多年,我有啥损害业主权益的猫腻你老兄弟应该都清楚啊,他可是专职的,请朱大伯一并抖出来吧,兄弟就求个痛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