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长剑出鞘

[讨论]物业费要不要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0-23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期我已经缴了,但视情况可能会缓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P>顶.</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P>由相互漫骂到有理有节、据理力争、以理服人,欣慰!!</P><P>如果许多问题一直悬而不决;如果收取物业管理费是物管部门的目的;如果业主们暂时找不</P><P>到更好的维权方法;那么,拿别人的目的作为捍卫自己权益的手段,虽然“残忍”却不失为</P><P>聪明之举。</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P>干脆排版成十四行诗算了:</P><P>由相互漫骂到有理有节、据理力争、以理服人,欣慰!!</P><P>如果许多问题一直悬而不决;</P><P>如果收取物业管理费是物管部门的目的;</P><P>如果业主们暂时找不到更好的维权方法;</P><P>那么,拿别人的目的作为捍卫自己权益的手段,虽然“残忍”却不失为聪明之举。</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暂时不要交,等新的业主委员会来处理!!如不合理,就提起诉讼,告开发商提供不合格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长剑出鞘</I>在2005-10-22 20:58:40的发言:</B>

<P>总结.</P>
<P>本帖中,支持缓交物业费的13人.</P>
<P>中立或无明确表态的5人.</P>
<P>认为应该无条件交的2人.</P>
<P>注:此统计不包括真诚服务.</P>
</DIV>

[em17]谢谢了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物管费我已经交了,除了电梯分摊费,其余没啥不满意的,因为交完了我才想到,我住都没有住,几乎没乘电梯,却白白每月分摊了70元,有点不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好意思,我无意之间看到了<FONT size=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FONT></P><P><FONT size=4>现摘录关于房产的部分如下,特别是第29条,希望对有些同志碰到的问题有所帮助:</FONT></P><P><a href="http://zzhz.zjol.com.cn/gb/node2/node1307/node135252/node135257/userobject15ai3113274.html" target="_blank" >http://zzhz.zjol.com.cn/gb/node2/node1307/node135252/node135257/userobject15ai3113274.html</A></P><P>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商品房管理的法律、法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房,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二)将未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三)商品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结构、朝向、楼层、交付时间等违反合同约定的;
  (四)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办理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所有材料,或者未在委托办理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办妥上述证件的;
  (五)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包括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不相符的,但因国家建设需要致使规划改变的除外。
  前款第(三)项、第(五)项所列事项可以约定相应的误差幅度或者调整范围,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标明。商品房面积超过合同约定允许误差下限,消费者未要求退房的,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支付超过部分面积的价款;商品房面积不足合同约定允许误差下限,消费者未要求退房的,经营者应当退回不足部分面积的价款,并按不足部分面积价款的一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退房的,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退还房款;遇价格上涨时,按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标准的新价格退还房款。

  <b>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不低于八年,其他部位的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限自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b>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地基下沉、房屋倾斜、墙体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的,或者屋面、墙面、地面等部位发生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负责退房并赔偿损失。<b>保修期限内的维修费用(包括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由经营者承担,不得使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b>  因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地产经营者和负有责任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有权按规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10 width=520 align=center border=0><TR><TD><DIV align=center><FONT size=4><B>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FONT></B>
</DIV></TD></TR><TR><TD class=pt11line23><P><P>  (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P></TD></TR></TABLE><P>。。。。。。</P><P>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想,以上才应该是真正白纸黑字的法律吧!</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5><b>小区问题是不少,但多数还是不错的。个别人损失大可以不交,与物业继续交涉,还可以打官司。但不能拿不交物业来做为对抗的手段,这不是维护自己利益的办法。你不交费物业水平肯定越差,也损害到别的业主的利益。所以我认为自己没有太大的损失或者损失主要不是物业造成的,物业费应及时交付。其实我觉得楼主的事可以跟房产公司交涉,或者干脆上告,物业其实只是个中间人,并非造成你损失的直接责者。当然你不交物业心情可以理解。该交的还是快去交</b></FONT>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6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沙鸥</I>在2005-10-26 16:30:52的发言:</B>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5><B>小区问题是不少,但多数还是不错的。个别人损失大可以不交,与物业继续交涉,还可以打官司。但不能拿不交物业来做为对抗的手段,这不是维护自己利益的办法。你不交费物业水平肯定越差,也损害到别的业主的利益。所以我认为自己没有太大的损失或者损失主要不是物业造成的,物业费应及时交付。其实我觉得楼主的事可以跟房产公司交涉,或者干脆上告,物业其实只是个中间人,并非造成你损失的直接责者。当然你不交物业心情可以理解。该交的还是快去交</B></FONT>吧。</DIV>
<P>要求物业管理好外来人员,怎么会<b><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5>也损害到别的业主的利益?</FONT></b></P>
<P><b><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5>按你的说法,不给日本人当汉奸,日本人会杀更多中国人,我们还是当吧.</FONT></b></P>
<P><b><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5>(注:是按你 的说法的推理,没有说你是汉奸的意思)</FONT></b></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src="http://bbs.ent.tom.com/images/3.0/emotion1/face1.gif"><img src="http://bbs.ent.tom.com/images/3.0/emotion1/face5.gi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51026221247607.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51026221247607.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

[讨论]物业费要不要交

[讨论]物业费要不要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a href="http://joke.lady.tom.com/img/assets/200408/4081103.jpg" target="_blank" ><img src="http://joke.lady.tom.com/img/assets/200408/4081103.jpg"></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a href="http://joke.lady.tom.com/img/assets/200408/0408061617.jpg" target="_blank" ><img src="http://joke.lady.tom.com/img/assets/200408/0408061617.jpg"></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6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a href="http://joke.lady.tom.com/img/assets/200408/200408141505410408141502.jpg" target="_blank" ><img src="http://joke.lady.tom.com/img/assets/200408/200408141505410408141502.jpg"></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是外来人员,昨天来现代城遇见业主跟物管吵架</P><P>开始关注这个地方,先问几个问题:</P><P>1。你们的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成立?</P><P>2。业主付了钱请物管,到底是请物管来服务的还是让物管来管业主的?</P><P>3。如果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除了拒交钱还有什么办法?</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长剑出鞘</I>在2005-10-17 12:50:36的发言:</B>


<P>听起来很对.可是,就我来说,物业的外来人员管理问题,一年多过去了.除了缓交物业费,你有更好的办法去对付物业,并落实,我就马上交并呼吁大家不要再为外来人员管理问题而不交或缓交.

<P>所以:对业主,拒交或缓交物业费是被迫无奈之举,也不是目的.物业要做的是反省自己,而不是指责来指责去.</P></DIV>
<P>
<P>哈哈,昨天我看到很可怕的一幕,就是昨晚的包阳台事件中,一个保安说了句公道话,结果给站他后面的保安主管狠狠的踢了一脚。</P>
<P>这里的保安很可怕。</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2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P>业主委员会</P><P>大家对他期望有多少?</P><P>对于野风物业的管理水平质疑!</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6 19:53 , Processed in 0.063901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