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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步行者NO。1

说云顶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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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 房客甲 偶尔吐出的几根象牙来娱乐一番,什么叫道貌岸然。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9-8-2 23:26 发表
站在将来看现在,会让偶们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值得偶们从心里去尊敬,去景仰,为什么有些人,他们会招到众人鄙视,招到唾弃.

[ 本帖最后由 salong 于 2009-8-2 23: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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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long 于 2009-8-2 23:36 发表
借用 房客甲 偶尔吐出的几根象牙来娱乐一番,什么叫道貌岸然。

其实,那不是象牙,那是插在鼻子里的大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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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8-2 18:18 发表
不缴物业费是损害了交费业主的正当权益。否。
  交费是交给物业公司,是业主跟物业公司的法律关系,不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楼主写的很辛苦....忍不住有几个问题:
你所说的只是法律上的关系, 那么物业费交到了物业公司手中, 是否就应该形成两块: 物业管理正常开支和物业公司的利润(这里不说高力还是振帮, 只是泛指). 那么物业正常开支一块不就一定是用在整个小区的物业维护上吗? 那不是全体业主享用的吗? 那那些没交费的业主是不是在享用别人交的钱提供的服务呢? 难道物业公司在提供小区管理服务的时候是可以分哪些没交费的不能享用吗?
这个与法律无关, 但有关道义, 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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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23楼说得很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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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8-2 18:18 发表
云顶不能自治,专业的事情,要专业的人去做。否。
  这个说法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跟我们在很多书本上、刊物上看到的很象。但是,从现实来看,从高力到振邦,云顶已经是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了“专业”的人来做了。但是,这两个专业的人做的怎么样?事实说明,就物业管理来说,本身诞生就没几年,所谓专业的公司更是凤毛麟角,是找不到的。能找到的只有捞钱专业的。可见,物业公司是否专业,就是个难解的方程式,是押宝,或许最终你只能找到自称或貌似专业的人,来做这个被称为专业的事,但是最后这个专业的事,是不是真的是由专业的人去做了,你也不知道。所以,如果把这个命题改为“专业的事要交给看上去专业的人去做”,你还会觉得能成立,觉得很有理吗?另一方面,仔细考究一下这句已经用滥的口号,不过是个伪命题。什么叫专业的事呢?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有技术含量的事,那称做专业的事,姑且就算了,但是把没有技术含量的事,称做专业的事,就很牵强。如果硬要这么说,那我们在餐饮业那么发达的时代,你为什么还亲自在厨房里炒菜?汽车司机遍地的年代,你干嘛开个破车逞能?在张琳破了世界记录后,你还在那臭水坛子里畅游?你怎么就不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这个, 好象"自治"也是要请"专业管理人士"来的吧.....同意倒垛菜的观点, 不能因噎废食, 而且说实话, 如果自治的人是要从云顶业主里选, 我是一点信心也没的, 就目前来看, 没有哪个个人有这个能力并取得广大业主信任的愿意出来为大家做事的....
如果也是从外面选聘, 那好象跟选物业没什么区别, 程序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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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顶与不顶也不是啥原则问题。
顶了不一定就是同意。
不顶,也不一定说完全不同意。
我顶,只是代表论坛对老步对论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作贡献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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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老步说的很在理。我们年年交物业费,而我们看到云顶的实况是一年不如一年,这是每个云顶人都能看的见的事实!请用事实说话,为什么要到业委会去当面说?业委会有什么权利指挥业主一个个当面谈话吗!又在威胁人了。首先,云顶现在住的人并不多;其二,人很散,大家多忙事。我相信那天住户多了,到那时住户们找上门去他们不要都跑了就已经很不错了!别再吓唬人了,只是时间没到。我们要警惕的是17#这样的人。此人的说话才是混淆视听!老步如果是捣乱的话,他冲其量也就是少交了千把款钱,他也没有必要狻动大家不要交钱。再说,17#也污蔑了云顶广大业主的觉悟,业主们的觉悟是某个人能捣乱的了的吗?再说,云顶今天的破败境况是老步在网上捣乱出来的吗?骗谁呢!而有些人帮了不良物业公司即卷走了业主的大笔款,还让我们美丽的云顶破败到如此地步。那么大家想想,来算算帐:是老步得到得好处多呢还是这帮人得到好处多呢?广大业主将自己的血汗钱买了房---开发商不负责任---广大业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负责任;业委会不得力---云顶每况月下---因此才让业主们
不信任业委会。这是铁定的因果关系!17#,我也知道你心里是很清楚这个因果关系。你还到网上来捣乱,所以你到底是何许人也?我们质疑!我们之所以称之为我们是因为我们有许多的朋友都是云顶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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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是云顶的村民,所以只要我不出差,我几乎每天上本论坛。我发现一个规律:那些在网上穷心极恶(当然不包括那些善言相劝的邻居)骂人,侮辱不缴物业费业主的人几乎不或很少谴责造成云顶今天如此破败的责任人:不良开发商、不良物业公司!我相信只要经常上此论坛的人都能看的清楚(就是不停地换马甲,照样能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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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管那届业委会上台都会交物业费的,,我们买了房子就准备好交物业费的,和楼上所说的一样,我们之所以称之为我们是因为我们有许多的朋友都是云顶的村民。相信云顶一定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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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健身操 于 2009-8-3 15:54 发表
我们不管那届业委会上台都会交物业费的,,我们买了房子就准备好交物业费的,和楼上所说的一样,我们之所以称之为我们是因为我们有许多的朋友都是云顶的村民。相信云顶一定会好起来的,


[emot]27[/emot] [emot]27[/emot] [emot]27[/em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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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estnut 于 2009-8-3 13:08 发表


楼主写的很辛苦....忍不住有几个问题:
你所说的只是法律上的关系, 那么物业费交到了物业公司手中, 是否就应该形成两块: 物业管理正常开支和物业公司的利润(这里不说高力还是振帮, 只是泛指). 那么物业正常开支一 ...

跟你讨论一下:
1,业主所交物业费在理论上确实应该分成你说的物业管理正常开支和其收入两块。这个是没有疑义的。
但是,在业主交了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是不会去区分这两块的,多交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不会用于增加物业管理的开支,只会增加起利润部分。除非是实行薪酬制,那就不是物业公司来划分,而是业主大会已经把其中属于利润的部分固化了,所以,也就分出来了。
2,因为实行包干制,从法律到实际,物业公司不可能对物业费做那么厚道的划分,所以,高标准的物业费实际等于为了一部分业主梦想中的高品质服务,而送钱给物业,增加其利润。物业能不能多花钱到你说的物业管理开支,纯粹取决于其“良心”,这个良心是值得信赖的吗?
3,你质疑的关于损害交费业主的利益问题。我认为是根本不存在的。举例,我们大家都是供电局的用户,供电局也虚伪地说我们是他们的服务对象。与物业公司一样。我市里的邻居拖欠电费,我是卡里扣交的。那么,他损害了我这个交费用户的利益了吗?我认为没有。如果供电局愿意给他免费用,我也没意见,如果供电局给他停了电,我也不会替他抱不平。就这样。即便是一辆巴士上,你买了票,有人逃票,姑且不论这里的对错,这个人损害了你的利益吗?如果这辆车半路抛锚了,那是他没有买票,以至车辆欠修引起的吗?
4,云顶的物业费,假设一下,是达到100%交费率的。那时也没有人认为谁损害了谁的利益。但是物业公司一定把这部分钱用到你说的物业管理上面去了?未必!我认为对云顶来说,悲惨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我承认,对那些心里本不愿意交这个冤枉钱,但是又想着要借此表现自己的部分人来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他们的扭曲和不平衡。但是,矫正这种不平衡和扭曲,可不是谁的义务和责任。
5,我一直认为,作为业委会和真正想云顶好的业主,是不会也不该去丑化欠费业主的。我认为真正想赖费 的业主是绝无仅有的。丑化和歪曲,是云顶一个极其丑陋的东西干的,该人本身就是变态,是扭曲,但是这个论调居然在一部分业主中找到了市场,这本身就是令人震惊的。
       明智的人应该能看懂这件事的法律关系;参透欠费之事中包含的积极意义;能够团结一致,共同御外;而不是去煽风点火,挑动内斗,不经思考,人云亦云。如是,则云顶真的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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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estnut 于 2009-8-3 13:14 发表


这个, 好象"自治"也是要请"专业管理人士"来的吧.....同意倒垛菜的观点, 不能因噎废食, 而且说实话, 如果自治的人是要从云顶业主里选, 我是一点信心也没的, 就目前来看, 没有哪个个人有这个能力并取得广大业主信任 ...

这个问题,也是可以讨论的。
我认为:
1,目前的业委会如果不是走革命的路,而是走改良的路,那就应该改组,以增加这个机构的公信力。
2,目前是否自治是应该叫业主大会来决定的,不是有哪一部分人的好恶来决定的。
3,目前即使聘请物业公司,应该先拿一个物业服务的真实要求和符合云顶实际的标准出来,在该标准下选聘物业的。不能用非A即B的选项来愚弄业主。实际情况我估计是这两家之所以来竞标,是冲着脱离实际的高标准物业费来的。真正需要讨论的是物业费标准,而不是A或B。所以,我说业委会还在走歪路,只会越来越被动。
4,云顶有可以信赖的人。我在一些帖子里提到过。暂时不讨论。但是,我觉得有的小区除了业委会外,还有个监事会。类似于股份公司的设置,可以借鉴。尤其在云顶,若是一定要走聘请物业的路,那是绝对应该有一个监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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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那么多了,看了头大。一句话:没有免费的午餐。
都不交物业费,云顶的水就无 法打到元宝山(一级泵)、无法打到各幢楼顶水箱(二级泵);电梯动不了;路灯亮不了;无 人打扫卫生、无人清运垃圾、无人代交各种费用、无人为你服务......
难道楼主想过这种原生态的日子?emo_D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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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23#说的不对!你把问题扯差了。首先,业主(简称A业主)因某些原因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和他(她)打官司。你这个业主(简称B业主)如果想找A业主打官司还得通过物业公司(当然因为是为物业费案)。法院是不会受理你的。因为你和A业主在物业费案上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老步说的“是法律关系”是对的。而你说的“是道义关系”是错的)。至于你的利益受到损害你要找的是物业公司。因为你的钱是交到了物业公司而不是交给了A业主。所以你的利益受到了影响你应该找物业公司算账不是?!!!第二,A业主先交了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不作为,A业主说;我对你的服务不满意,要求降价或要看看你的表现。23#你说A业主的要求过分吗?假如你到饭店吃饭,结果菜太咸或者菜里发现了苍蝇,你会去和老板理论吗?你还会付帐吗?我估计你不但不付钱还要饭店老板陪钱呢!23#,我不知道你是真正的业主还是代言人?因为你没有为真正的受害人说话!再说了,这原本应该是物业公司找A业主打的官司,你且如此这般,是何原因?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物业公司为什么不找那么多的A业主打官司?他们能打赢吗?你就静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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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niu 于 2009-8-3 15:15 发表
其实顶与不顶也不是啥原则问题。
顶了不一定就是同意。
不顶,也不一定说完全不同意。
我顶,只是代表论坛对老步对论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作贡献的肯定。

呵呵,说得在理。
我知道,我跟你的观点往往相左,这个也应该属于你说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没有关系。
我尊重你的为人。
我也非常赞赏你作为一个论坛版主,所作的工作和贡献。
作为版主,你绝对称职,而且就云顶而言,不客气地说,只有你是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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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8-3 16:24 发表

跟你讨论一下:
1,业主所交物业费在理论上确实应该分成你说的物业管理正常开支和其收入两块。这个是没有疑义的。
但是,在业主交了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是不会去区分这两块的,多交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不会用于增加物业管理的开支,只会增加起利润部分。除非是实行薪酬制,那就不是物业公司来划分,而是业主大会已经把其中属于利润的部分固化了,所以,也就分出来了。
2,因为实行包干制,从法律到实际,物业公司不可能对物业费做那么厚道的划分,所以,高标准的物业费实际等于为了一部分业主梦想中的高品质服务,而送钱给物业,增加其利润。物业能不能多花钱到你说的物业管理开支,纯粹取决于其“良心”,这个良心是值得信赖的吗?
3,你质疑的关于损害交费业主的利益问题。我认为是根本不存在的。举例,我们大家都是供电局的用户,供电局也虚伪地说我们是他们的服务对象。与物业公司一样。我市里的邻居拖欠电费,我是卡里扣交的。那么,他损害了我这个交费用户的利益了吗?我认为没有。如果供电局愿意给他免费用,我也没意见,如果供电局给他停了电,我也不会替他抱不平。就这样。即便是一辆巴士上,你买了票,有人逃票,姑且不论这里的对错,这个人损害了你的利益吗?如果这辆车半路抛锚了,那是他没有买票,以至车辆欠修引起的吗?


1. 这个对的, 任何公司经营肯定是本着利润最大化去的...但是有没有双赢的可能呢? 我想再好的物业也是来赚钱而不是来做雷峰的(而即使是自治, 我想让一个团队出来做雷峰好象也没有可行性)
就我所知, 这次的物业选聘是基于薪酬制来的, 这样是不是可以解除一部分质疑呢......所以我觉得, 选聘物业关键的还是合同的量化细化, 以及之前的考察, 之后的监督管理....如果每一步把关把好了, 还是可以看到希望的.....当然, 这个对业委会的要求很高, 而在没有经验参考的条件下也是很难的...很希望有专业人士可以出来指导
另一方面, 相信一个诚心的公司, 赚钱当然是重要的, 而口碑在行业里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我想不是每个物业都是穷凶极恶的来以最小的投入挖取最大的钱财...如果它能够把我们小区管的井井有条甚至有可能降低成本而又能赚到钱, 岂不是皆大欢喜?
当然, 我也知道这个比较理想了, 云顶的硬伤太多, 一时半会儿难的...可这些硬伤对于自治也是同样存在的, 自治也是一个管理问题, 而我对自治最大的怀疑是, 云顶有这样的团队站出来吗?

2. 电,水费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吧...那么大个小区, 公共设施, 保洁,保安,垃圾清运,等等, 不是那么分的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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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8-3 16:46 发表

这个问题,也是可以讨论的。
我认为:
1,目前的业委会如果不是走革命的路,而是走改良的路,那就应该改组,以增加这个机构的公信力。
2,目前是否自治是应该叫业主大会来决定的,不是有哪一部分人的好恶来决定的。
3,目前即使聘请物业公司,应该先拿一个物业服务的真实要求和符合云顶实际的标准出来,在该标准下选聘物业的。不能用非A即B的选项来愚弄业主。实际情况我估计是这两家之所以来竞标,是冲着脱离实际的高标准物业费来的。真正需要讨论的是物业费标准,而不是A或B。所以,我说业委会还在走歪路,只会越来越被动。
4,云顶有可以信赖的人。我在一些帖子里提到过。暂时不讨论。但是,我觉得有的小区除了业委会外,还有个监事会。类似于股份公司的设置,可以借鉴。尤其在云顶,若是一定要走聘请物业的路,那是绝对应该有一个监事会的。


1. 革命? 改良? 好象是两个方面....物业的革命? 业委会的改良
如果有更多热心有能力的业主出来, 大家当然很欢迎, 我就很期待

2. 如果公投后的结果是自治, 云顶准备好了吗?

3. 这个有道理, 不过也许业委会也是这么在做的? 不知道具体情况...很惭愧, 还是在纸上谈兵的说

4. 可以信赖的人愿意站出来吗? 可以信赖的人有能力有信心吗? 可以信赖的人是被普遍信赖吗? 可以信赖的人是一个个体还是一个团队? 他们彼此信赖合作无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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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estnut 于 2009-8-3 17:06 发表


1. 革命? 改良? 好象是两个方面....物业的革命? 业委会的改良
如果有更多热心有能力的业主出来, 大家当然很欢迎, 我就很期待

2. 如果公投后的结果是自治, 云顶准备好了吗?

3. 这个有道理, 不过也许业委会 ...

其他的我觉得讨论已经清楚。
关于后面两个问题:一个是如果是自治。那么势必要选出自治组织。在这个组织成立以前,是要维持现状,平稳过渡的。如果业委会没有这样的胸襟,那还说什么呢?第二个是关于信赖的问题。自治组织也好,监事会也好,都是要业主选举产生的,与业委会一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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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梦 于 2009-8-3 16:50 发表
别说那么多了,看了头大。一句话:没有免费的午餐。
都不交物业费,云顶的水就无 法打到元宝山(一级泵)、无法打到各幢楼顶水箱(二级泵);电梯动不了;路灯亮不了;无 人打扫卫生、无人清运垃圾、无人代交各种费 ...

有一个声音传来。
是你在跟我说话吗?我以为是哪里来的苍蝇。
你起哄说不交费这样那样的,混淆什么视听呢。
你是把钱塞到了电线里,水箱里,放在电梯里,贴在路灯上了,还是绑在扫帚上了?
不破不立,如果不是你哭着喊着去助纣为虐,去交那个窝囊的费,云顶的一切是很美好,更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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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里的邻居拖欠电费,我是卡里扣交的。那么,他损害了我这个交费用户的利益了吗?我认为没有。如果供电局愿意给他免费用,我也没意见,如果供电局给他停了电,我也不会替他抱不平。就这样。即便是一辆巴士上,你买了票,有人逃票,姑且不论这里的对错,这个人损害了你的利益吗?

理论上讲肯定是有损害的……只不过是很微小而已,但是在一个小区内有人不交物管费的话,对按时足额缴费的业主的损害就很大了……尤其是现在业委会代为管理的现状之下
照楼主的这个理论,偷税漏税的人对依法纳税的人也没有任何损害的?

[ 本帖最后由 云顶~~ 于 2009-8-3 17: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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