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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8-3 16:24 发表
跟你讨论一下:
1,业主所交物业费在理论上确实应该分成你说的物业管理正常开支和其收入两块。这个是没有疑义的。
但是,在业主交了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是不会去区分这两块的,多交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不会用于增加物业管理的开支,只会增加起利润部分。除非是实行薪酬制,那就不是物业公司来划分,而是业主大会已经把其中属于利润的部分固化了,所以,也就分出来了。
2,因为实行包干制,从法律到实际,物业公司不可能对物业费做那么厚道的划分,所以,高标准的物业费实际等于为了一部分业主梦想中的高品质服务,而送钱给物业,增加其利润。物业能不能多花钱到你说的物业管理开支,纯粹取决于其“良心”,这个良心是值得信赖的吗?
3,你质疑的关于损害交费业主的利益问题。我认为是根本不存在的。举例,我们大家都是供电局的用户,供电局也虚伪地说我们是他们的服务对象。与物业公司一样。我市里的邻居拖欠电费,我是卡里扣交的。那么,他损害了我这个交费用户的利益了吗?我认为没有。如果供电局愿意给他免费用,我也没意见,如果供电局给他停了电,我也不会替他抱不平。就这样。即便是一辆巴士上,你买了票,有人逃票,姑且不论这里的对错,这个人损害了你的利益吗?如果这辆车半路抛锚了,那是他没有买票,以至车辆欠修引起的吗?
1. 这个对的, 任何公司经营肯定是本着利润最大化去的...但是有没有双赢的可能呢? 我想再好的物业也是来赚钱而不是来做雷峰的(而即使是自治, 我想让一个团队出来做雷峰好象也没有可行性)
就我所知, 这次的物业选聘是基于薪酬制来的, 这样是不是可以解除一部分质疑呢......所以我觉得, 选聘物业关键的还是合同的量化细化, 以及之前的考察, 之后的监督管理....如果每一步把关把好了, 还是可以看到希望的.....当然, 这个对业委会的要求很高, 而在没有经验参考的条件下也是很难的...很希望有专业人士可以出来指导
另一方面, 相信一个诚心的公司, 赚钱当然是重要的, 而口碑在行业里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我想不是每个物业都是穷凶极恶的来以最小的投入挖取最大的钱财...如果它能够把我们小区管的井井有条甚至有可能降低成本而又能赚到钱, 岂不是皆大欢喜?
当然, 我也知道这个比较理想了, 云顶的硬伤太多, 一时半会儿难的...可这些硬伤对于自治也是同样存在的, 自治也是一个管理问题, 而我对自治最大的怀疑是, 云顶有这样的团队站出来吗?
2. 电,水费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吧...那么大个小区, 公共设施, 保洁,保安,垃圾清运,等等, 不是那么分的清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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