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color="#f70968" size="6">董主任:</font></p><p><font color="#f70968" size="6"> 您好,刚才有业主电告我,说回收的小区业主的选票还不到半数.觉得您还是个可以认真做事情的人,因此,烦请您将我的以下意见告知业主委员会,请其给予考虑,三思而后行:</font></p><p><font color="#f70968" size="6"> 1.选票不是唯一的表达民意的方式,围墙的存废之争是涉及到全体业主利益的.如果业主委员会觉得实在没有时间上门一个一个征集签名.请您与其联系一下,并提供相关业主的门牌号,同时在业主中做适当号召,然后由业主中选择有时间和热情的人分工协作,上门一一征集意见.</font></p><p><font color="#f70968" size="6"> 2.如果选票没有过半数,本次的书面业主大会是否仍旧有效,请业主委员会给出书面的正式公告,并告知你们已经征集到的业主的意见的统计结果是什么?</font></p><p><font color="#f70968" size="6"> 3.请物业公司考虑在南北大门口保安岗处各设置一个书面签名点,以方便还没有投票的业主在回家时签名.并烦请两处的保安用公告或适当的形式对回家的业主作出提醒.此为树立野风物业真正为小区业主利益之大好事,请董主任考虑之并告业主委员会.</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 11:08: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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