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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高峰

[正调]楼市泡沫要破了,谁接最后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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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北高峰在2007-8-12 14:10:00的发言:

呵呵,是不是精华帖不是主要的,以前我唱多提醒大家买房说的是真话,因为那时确实很多人判断市场存在误区;现在唱空,说的也是真话,因为形势和市场背景变了。

其实,此帖不加精华,可以说明本论坛实际上已经被炒房族、售楼小姐(先生)、中介和开发商的代言人把守。此帖不符合他们的利益,不删除已是万幸。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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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石还表示,即使泡沫破裂,万科也不担心,因为万科已经做好了应对楼市泡沫破裂的准备。王石还透露,万科今年可能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住宅开发公司

感觉是在说大话。

[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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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北高峰在2007-8-13 22:28:00的发言:

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3: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3日电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国政府网今天刊出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全文。意见强调,要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意见指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意见要求,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建设一定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
    房价
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意见强调,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
    购房合同
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
    城市规划
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在杭州这样的经济适用房没人要,除非适当放宽条件,卖给外地打工的人群

大量建造60以下的经济适用房对商品房市场没有多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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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前面关于对此贴未加精华的质疑,有必要解释一下

北兄的贴子有个特点,往往是抛出观点后,再将贴子的内容逐渐完善丰富,如果大家查一下北兄以往的贴子记录可以发现,北兄有些贴子被加精华甚至是在几年以后的事

而这个贴子前几天还被推荐到我们的首页“口水播报”栏目中重点推广,所以我对本贴持续关注,到一定程度加为精华也不迟。

就如佳酿,陈一下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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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北的论点对黄拓们是个不小的打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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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8-14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调控的一招出来了
深圳部分银行提高房贷首付 全面停办二手房按揭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070814/05253879947.shtml
如果一停办,二手房房价必定大跌,把一手房的房价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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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北高峰在2007-7-14 0:20:00的发言:
这是我加盟口水以来,第一次唱空。

你做空了,当然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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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高,苦口婆心。

但是就最近出台的经济房精神效果来看。我认为对商品房的作用是正向的。

原因:

1。申购的条件苛刻,将一大部分需求推倒商品房上。

2。55%分红政策,剥夺了购经济房者随着社会财富增长而实现个人房产财富增长的权利,经济房不经济。

3。60平米政策,更是为以后商品房的长期需求奠定了基础。老实说,90平米的房子对3口之家尚且嫌小,更何况60平米?谁愿意一辈子住60平米的房子?

不愿意住又有能力者如何?买商品房来改善居住环境。

北高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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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m23][em23][e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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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以为本论坛中只有一名三马甲的人能加精,没想到老北也能加精,好事,好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15 9:10: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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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06月13日09:07

 

王石:中国楼市泡沫必破! 万科已经做好应对准备

 

 

贴点新鲜点的

 

同时围绕正题,经济适用住房不是打击房抵偿的手段,稍有脑子的人都能看的出,这是ZF的治民手腕,白一点,转移注意力,打经济适用住房口号,到底是谁买?有多少人入住?到底是谁住?

3段的去调查下,野猪在市中心,3段变相处置,我可以给你很多证据,就是因为朋友留点面子

 

 

同时围绕正题,中国楼市泡沫必破!

 

王石已去西天了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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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isen在2007-8-15 9:21:00的发言:

2007年06月13日09:07
 

 

王石:中国楼市泡沫必破! 万科已经做好应对准备

 

 

贴点新鲜点的

 

同时围绕正题,经济适用住房不是打击房抵偿的手段,稍有脑子的人都能看的出,这是ZF的治民手腕,白一点,转移注意力,打经济适用住房口号,到底是谁买?有多少人入住?到底是谁住?

3段的去调查下,野猪在市中心,3段变相处置,我可以给你很多证据,就是因为朋友留点面子

 

 

同时围绕正题,中国楼市泡沫必破!

 

王石已去西天了

[em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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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天???[e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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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6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isen在2007-8-15 9:21:00的发言:

2007年06月13日09:07
 

 

王石:中国楼市泡沫必破! 万科已经做好应对准备

 

 

贴点新鲜点的

 

同时围绕正题,经济适用住房不是打击房抵偿的手段,稍有脑子的人都能看的出,这是ZF的治民手腕,白一点,转移注意力,打经济适用住房口号,到底是谁买?有多少人入住?到底是谁住?

3段的去调查下,野猪在市中心,3段变相处置,我可以给你很多证据,就是因为朋友留点面子

 

 

同时围绕正题,中国楼市泡沫必破!

 

王石已去西天了

[em10]

装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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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说楼市泡沫破的时候,王石已经老死了?

也就是持反对意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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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6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ani在2007-8-16 8:54:00的发言:

他是说楼市泡沫破的时候,王石已经老死了?

也就是持反对意见者。

USA的FDC都是国家控制的

何况中国特色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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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ftphttp在2007-8-16 8:33:00的发言:

装深沉?

装什么

在老老实实等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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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银行全面收紧住房循环贷


www.zzhz.com.cn  2007年08月16日  住在杭州网

  随着一系列收紧银行信贷信号的发出,今年初还在杭州各大银行开展得红红火火的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也开始全面收紧,转按揭业务基本停滞。

  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办理按揭后,当你的房贷还到一定程度,你可以用房子做抵押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用以其他消费,如买车、旅游、投资等。这就是各大银行曾经热推的“个人住房循环贷款”。

  此前,杭州不少银行都开办了相关业务。如广发银行的“理财型房屋按揭贷款”、工行和建行的“最高额个人抵押担保贷款”、中行的“个人房屋理财循环贷款”、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个人额度(自助)循环贷款”等。而“加按揭”业务在银行业也极为普遍。这种情况主要针对原先购买的房子增值后,银行可以根据对原有住房重新评估按揭,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住房循环贷:有的停办,有的提高门槛

  从7月份开始,各家银行不约而同悄然收紧了这项业务。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已经暂停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与循环授信贷款业务;建行、工行、农行、招商银行也相应提高了个人住房循环贷款的门槛,以求降低风险。

  中国银行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行已经暂停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和循环贷款业务。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也已经从上个月开始取消办理转按揭和个人循环贷款业务。

  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其他银行虽然并未对住房循环贷进行“一刀切”,但是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门槛。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建行省分行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其中个人住房循环贷款业务主要针对总行级VIP客户,要求持有理财金卡;但是放贷额度暂时没有变化,最高额度仍然为客户商品房总价的80%。

  工行目前仍在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和循环贷款业务,但是要求申请人年龄在65岁以下,抵押房产的房龄不超过5年,银行会对申请人的住房进行查看核实。

  “在我们这里要办这两个业务的话,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住房是在1995年以后,面积必须在75平方米以上。”中国农业银行延安支行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循环贷款的放贷额度最高为房子总价的70%。

  招商银行的放贷条件略有不同,要求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房子年限为1992年以后,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子总价的70%。招行保俶支行个人住房贷款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说,“例如,一套房子是2000年的,面积为75平方米,正常评估价在100万元,那么它的贷款额度能达到70%。如果房子面积小于60平方米,而且是上世纪的老房子,那么房贷额度就会酌情减少,大约只能贷60%到65%。因此房子越旧、面积越小,能申请到的信用额度就越低。”此外,对于还本付息的客户,要求月供不能超过月收入,而且除了出具相关证件外,贷款人的贷款用途也必须向银行说明。

  房价高位运行,循环贷风险不小

  随着银监会要求各行进行房贷压力测试,各大银行对风险不可防的创新业务只能全面收紧,提高住房循环授信门槛,更好地把握客户资产状况。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个人住房循环贷款的风险确实不容忽视。一般来说,到银行办理这项业务的客户中,肯定存在相当一部分还款能力较差的人。当个人贷款金额越来越大,雪球越滚越大,个人的收入不足以偿付时,将会引发大量的不良贷款。在这种业务中,作为抵押物的房产是循环抵押,巨额的贷款规模都是建立在同一套房产上,风险巨大。而且抵押循环贷款容易助长市场投机气氛,在通过循环贷款获得大量资金后,借款人感觉资金来得容易,由此使得短期炒作盛行。而且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的对象比较广,与房地产商相比,这个群体的数量更多,需求旺盛。一旦市场出现波动,其危及面将会更为广泛,调控难度会更大。

  最为关键的是,当前房价连续走高,已经到达了历史高位,这其中有一些非理性的因素存在。“如果在房地产价格高位时将其作为抵押物,商业银行面临的未来市场风险是巨大的。”该人士表示。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徐洁 徐叔竞  编辑: 沈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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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8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心情
楼市进入平衡市投资收益将低于存银行

楼市进入平衡市道时购房投资的,要悠着点。靠按揭购房的,按揭比例高的,增值部分几乎为按揭利息所抵销,以租养房计划将成泡影;没有按揭的,出租收益可能低于银行定期储蓄或者买国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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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股市的波浪理论,此轮应该是最后一波主升浪了,可能持续1-2年,估计拐点将在2010或2011年出现,08.09年将高位盘整,2023年将出现中国房地产业的历史性低谷~~~

由于炒房区别于股市,不适合短线操作,所以现在开始唱空。投资者建议逢高出局,不要不相信政府,当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发出警告时,不要自以为是,股市的530事件就是一次很好的教材。

在别人贪婪是恐惧,在别人恐惧时贪婪。

另外本人于今年刚购房一套,09年交付,但乃刚需,且房价不到6000每平,尚可承受房价下跌带来的影响,虽然不愿下跌,但开始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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