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wg9188 于 2013-9-26 21:27 编辑
克拉公寓涉嫌欺诈业主-- 关于<恒祺·克拉公馆>私属前厅变成消防通道的若干问题
位于杭州江干石桥路与机场路交叉口东侧的恒祺克拉公馆于2012年07月07日开盘。售楼时,开发商的宣传很诱人,承诺赠送4~6.5平方米左右的私属前厅,在这美好的“生活场景”吸引业主签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交房后业主却发现,“私属前厅”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消防通道”。 要说咱们老百姓就是善良,对于开发商的宣传特别相信,因此提前交定金,从不违约。然而就有类似这样的开发商,开盘前承诺这许愿那,而一旦把购房款拿到手,立即改变主意,单方面毁约。将私属前厅变成消防通道,开发商之所以敢这么做,主要是没把消费者的权益当回事,认为老百姓好说话、容易忽悠。即使有人较真,最多属于夸大宣传。 疑问一:自家“私属前厅”为何不能封闭? 按照开发商销售时的宣传把入户走廊叫做“私属前厅”,何谓“私属”? (注:个人的,自己的,与“公有”相对;私人。私有。《百度》 )业主认为,既然开发商在卖房销售时宣传私属走廊为赠送面积那么业主拥有“私属走廊”的产权,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和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 疑问二:“私属前厅”是“消防通道”? 既然“私属前厅”是“消防通道”,业主质疑,消防通道为何能够变成所谓的“私属前厅”作为开发商销售的筹码?难道就因为在通道里有根消防水管就把这个通道作为“消防通道”?而且每户业主的私属前厅并不是直接通向安全出口的(按照《消防法》规定通道是否作为消防通道与通道内有无消防设施无关《百度》) 疑问三:“私属前厅”存在安全隐患谁负责? 按照开发商的意思和物业转达“私属前厅”为“消防通道”,“公共面积”。既然是消防通道,那么防火门是不能锁,不能堵塞的。中间套业主认为,一个成年人可以很轻松的通过“私属前厅”翻入业主的卫生间和厨房。而且在不到两米的间距中设有两道门,业主认为在突发情况下这样更加不有利于人员的疏散 疑问四:“私属前厅”问题究竟怎么处理? 在开发商和物业不作为的情况下,业主提出自己的想法,希望将入户走廊的木防火门改为乙级防火防盗钢门将入户走廊包进户内,这样既起到防火的效果也不影响美观而且安全防盗。
或许小区的设计可能受到政府制约,不得不临时变更,但这不是可以随意破坏约定的理由,实在履行不了承诺,应当及时向业主说明情况,拿出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求得理解,并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这才是明智之举。至于想故意骗人和吹牛逼的开发商,我们业主想说的是诚信是商家的经营之道,奉劝某些开发商恪守职业道德,把功夫下在房屋质量与环境美化上,别打业主的坏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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