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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VA-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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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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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顶顶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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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业主担心:“统一包阳台属于大面积包阳台,是要通过规划局审核批准的,是会重新计算面积的。”其实你们这个担心是多余的,理由如下:
    1、请物业统一包阳台只是为了小区整体美观,跟增加面积无关。
    2、金色黎明的阳台、飘窗都是落地式玻璃结构,开发商对飘窗就是按国家规定只计算一半面积的,所以即使阳台上半部全部装上玻璃推拉窗那也还是只能按《2013年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一半面积。
    3、普通阳台都是特殊建筑结构,它的承重力是很有限的,不能作为居室使用,如果业主要求开发商统一用砖混水泥钢筋封闭阳台,而且墙壁的高度超过2.2米,那才是必须要上报规划局审批的,如果能够通过审核,那说明那阳台的承重是可以当居室用的,会计算你的新增面积。
    金色黎明的阳台不能当居室使用,这是肯定的!
    下面图中楼盘四周的交通环境是和金色黎明完全一样的,物业部门统一、规范包阳台后已经8年,业主0投诉。
IMAG0015 - 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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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sinostone 发表于 2014-4-1 09:55
这样顶顶有用吗?

     希望金色黎明后排业主看到图片后考虑是否愿意多方协调?统一、规范、自费包阳台?
     虽然开发商的合同里写着“不准包阳台”,但毕竟全体黎明业主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只要大家经过协调愿意按图片中的格式规范包阳台,那开发商是会同意《补充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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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住庄园 发表于 2014-4-1 10:22
希望金色黎明后排业主看到图片后考虑是否愿意多方协调?统一、规范、自费包阳台?
     虽然开发商 ...

我很赞同你统一、规范、自费包阳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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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能统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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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sb白衣童生!!!老子就是看中不包阳台才购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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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米一 发表于 2014-4-1 12:10
sb白衣童生!!!老子就是看中不包阳台才购的黎明

     你是臭嘴一米一,这么没素质、满嘴只会喷骂人喷大粪的人怎么好意思住到金色黎明?你真的不配!你应该住到只有“一米一”面积的厕所里!!!
     

     后排业主的阳台从产权上规定就是业主自己的,征求大家意见统一规范包阳台只不过是考虑到为了保护全体业主共同的利益,如果就你或几家钉子户不愿包阳台的话,那你也是侵犯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你懂吗?你这无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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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没有契约精神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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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米一 发表于 2014-4-1 12:47
你这没有契约精神的疯狗!

    你是愚昧无知又臭气哄哄,把你当人看待那是抬举你了!

    开发商契约里的“不准包阳台”,只不过是“第三方”管理者出于整体管理需要制定的,但如果作为法律意义上真正的主体——业主们自己都有意愿包阳台,而且能够保证小区整体美观、整体保值,那么通过多方协调后开发商是可以重新考虑写《补充条约》的。

   如果你实在拎不清,那你可以去请教律师去,不要在这里喷粪!

    那图片的住宅就是我的家,我家的一楼也有像你一样顽固不化的业主,但物业没有因为这极个别业主而牺牲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照样帮助大家统一包了阳台,现在就剩这一家没包阳台,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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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住庄园 发表于 2014-4-1 13:21
你是愚昧无知又臭气哄哄,把你当人看待那是抬举你了!

    开发商契约里的“不准包阳台”,只不过 ...

还好这家人住一楼,要是住5楼就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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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你那望尘莫及的收入待遇以及住房条件,拿出来晒晒呀,让我等屌丝见识见识呀~~~吼吼吼。。。

不过,鉴于之前的经验,滨江包阳台,确实非常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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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建议:楼主可以和第一排的业主换房子住住,那是现成包好的阳台~~那个灰尘噪音,那个扑面而来呀~~~那个感觉呀~~~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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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蔷薇满墙 发表于 2014-4-14 10:42
@楼主,把你那望尘莫及的收入待遇以及住房条件,拿出来晒晒呀,让我等屌丝见识见识呀~~~吼吼吼。。。

不 ...

你是在说我么?
1、我不是楼主
2、也许我比你还年轻,85后人,所以我不可能有很高的收入
3、社会地位在同龄人中不算低,不是拼爹,而是靠自己努力学习取得地位。现在的住房是“啃老”,金色黎明的房子才是我自己贷款30年买的,所以我也是你的邻居。
4、包阳台这件事我不知你为啥也反对?难道也是想说“契约精神”?——好笑!难道你是在为滨江开发商做免费广告?

一、金色黎明的业主在买下住房面积的同时也买下了外立面、小区内公共设施、以及园区绿化这些“共享资源”,如果开发商在这些资源上偷工减料那就是违约,业主可以维权的,这些在法律上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的资源。

二、因为外立面、公共设施、小区园景这些是所有业主不可分割的共有利益,所以开发商在房子未交付、或入住率未达到2/3时,开发商有义务立下《临时公约》约束少数已入住业主自行包阳台等行为,这是对全体业主负责。但今后小区入住率达到2/3后,业主有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很多共同资源上的问题可以在业主大会上自行解决,到那时,开发商的“不准包阳台、不准。。。”等等约定都自动失效!因为全体业主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主体。

三、开发商把房子连共享资源已卖给你们了,他哪怕远走高飞都不关你的屁事了,你还口口声声说他的“契约”!

四、物业部门是业主出钱请来的“老娘舅”“管家”,而不是开发商发他们工资帮业主免费来管理的,今后小区的主权是在业主委员会这一方!
所以,千万不要再发傻说“契约精神”。你又不是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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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蔷薇满墙 发表于 2014-4-14 10:40
还好这家人住一楼,要是住5楼就搞笑了。

少数人家不愿意包也是人家自己的权利,但不要包阳台的人家真的很少,我们楼下那家是年逾80老夫妻,老人不用上班,可以有空“管天气”,换了你有空折腾么?

至于选择哪一排住房这是我的权利。人家选择第一排当然有人家自己的原因,第一排相对问题更多,开发商给免费包阳台那是合乎情理的,而后排要求自付、统一、规范包阳台也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决的,这也没有违背啥“契约精神”,别把主、次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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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住庄园 发表于 2014-4-14 11:58
你是在说我么?
1、我不是楼主
2、也许我比你还年轻,85后人,所以我不可能有很高的收入

发言真积极,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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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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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视觉效果,应该还是包的好。否则抬头看,满天大裤衩飘扬又是什么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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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绝大多数人的思维,不管买在全中国的哪个楼盘哪幢房子都要包阳台的,不说其他理由,单说“赤膊阳台”日晒雨淋时间久了风化是很容易的,到那时再好的房子也不能保值。这些都是事实已经早已证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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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吵了,不要吵了,吵嘛吵呀,有空来给我顶帖子吧!!!{:02 05:}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1850690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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