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inxp在2003-12-2 14:36:00的发言:
按现有的法律规定开发商永远领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
按现有的法律规定开发商的土地取得必许通过招投标,但土地证还在老百姓手里没有经过注销和变更土地登记,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进行拍卖.按土地法规定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的,也不可能和开发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合同书.但拆迁条例规定必须有国有土地批准文书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但土管局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所以说按现有法律法规来讲是永远办不出一张合法的拆迁许可证,永远办不出,办出来的话全都是违反拆迁条例的.说得简单点假如土地证在老百姓手上土管局发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开发商,土管局违反土地管理法,假如土管局没有发出国有土地批准书,建设局发出拆迁许可证,建设就违法.
千万不要打官司:开发商申请裁决,裁决书一送到你手上,开发商把责任推给建设局,你一进法院,建设局就把责任推给法院,你进法院判输你不服,建设局不管,一路推,你永远抓不住开发商和建设局!
错!官司还是要打,但不为了打赢。一个行政官司起码可以拖6个月,先打许可证,接着土地、规划之类多可以打,没有三五年下不来,看看谁怕谁?(许可证在诉讼中的话,行政和法院是不能下裁定和抢迁的)以上一个朋友拆迁的经验,拆迁的朋友有兴趣和精力的话,最后付出的都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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