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zsa1798 于 2008-11-10 21:02 发表
缴费的不应该去攻击不缴费的业主!因为每位业主都有维护权益的权力,相信不缴费的是认为收费不合理所致,服务打折收费当然要打折,打7折物业费收吗?所以不能认为是不缴,是不能缴!业委会不能为业主做为,那就只能是 ... 讲的在理!
有个问题一直想知道:如果大家现在都交1.8元的物管费给振帮先生,那么:
1.依照现在的入住率和维护状况,他合理的支出应该是多少(注:应该支出和实际支出是利益相关双方的焦点).如果交的人多了,他一定有赢余,那么赢余的部分怎么处理?
2.假设现在赢余部分(利润转移了那就没话讲了)归振帮先生所有(这也是正常的,因为他也是公司承包的么,总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在过了N年后,云顶的入住率提高了,基本设施也老旧了,物价和人工也上涨了,于是1.8元的物管费不够支出了,是不是按合同是不能涨价的?
这时候可能有人会说:这个价格可是您买房时认可的,怎么现在可以反悔呢? 我并不反对当初定下的这个物管费价格(尽管是以市区高层小区的高入住率为标准的),只是觉得政府都说汽油价格要随国际油价浮动挂钩,,那当初定下的物管费,也不是不可以调整的嘛!你说股票的印花税,利息税不也根据经济情况调整了.存在一定是合理的吗?
其实维持现在的物管费标准也可以的,而且我相信即便如此,按现在的缴费情况有赢余是不可能的.而导致缓缴的原因,我估计有相当一部分人有这样的顾虑.如果让这些人消除了上述顾虑,再提醒大家来缴费,不是更好吗?多少会提高点缴费率吧.或许是我不了解情况,斗胆建议一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