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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高峰

[正调]楼市泡沫要破了,谁接最后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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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山问: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曰: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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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介和被迫卖房抵了551万 接盘人称买得值


www.zzhz.com.cn  2007年07月20日  住在杭州网

  因深陷“欠债门”,严介和被迫卖私产。昨天,受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严介和名下的5套房产被江苏省拍卖总行进行公开拍卖,而拍卖所得将用于归还欠款。据悉,太平洋建设所欠银行贷款仍未还清,严介和名下另7套房产还将陆续执行拍卖程序。

  根据江苏省拍卖总行提供的拍品资料,此次拍卖的标的为严介和的5套私人房产。这5套房产所在地,全部是在南京五台山1号丰汇大厦,即太平洋建设集团总部所在地。其中,2201、2205、2206、2304、2306,单套面积从139.54至150.08平方米不等,5套房产总面积为739.8平方米。

  参加此次严介和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并不多,这五套房产多则13轮,少则5轮便顺利拍出,最后,这5套房产被4位竞买人拍得,成交价从102万至118万不等,总计551万元。

  记者注意到,本次拍卖的监拍人系南通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而拍卖行人士也表示,他们接受的是南通法院的委托。据悉,拍卖的5套房产与太平洋旗下的江苏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行南通分行的贷款纠葛有关。为此,除对江海建设的财产予以财产保全,南通中院还在南京查封了12套以严介和名义购买的房产。

  “虽然查封了12套严介和的房产,但其中的7套早有其他银行保全,真正可以变现的是今天拍卖的5套房产。”相关知情人士对早报记者表示,而且,中行南通分行最后到手的,可能都没有551万,因为这些以严介和名义购买的房产都是按揭房。

  据悉,严介和的另外7套房产也将陆续拍卖,其中7月4日流拍的,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严介和4套房产拍卖将于下个月二上拍卖台,而剩余的3套,最快也将于8月份进行拍卖。

  “严介和鼎鼎大名,却落到如此卖房田地,甚为可惜。”一位购得严氏房产的买受人对严介和的境遇唏嘘不已,他对早报记者表示,“在南京市中心这样的黄金地段能够以7000多价格购得二手房,确实很值。”

来源: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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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增值税悄然强征 征税太突然市民恼火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7月20日 08:52 来源:

  正当市民议论土地增值税何时开征之时,地税部门已悄然开征。记者了解到,南京地税部门已在18日、19日分别征收了3笔、7笔土地增值税。根据通知,7月2日以后到房管部门送件的交易都将征收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土地增值税将和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种一样,一手缴税一手拿房产证。

窗口悄然开征土地增值税

  “怎么多了1.65万的土地增值税啊,不是说还没开始征吗?”昨日一早,市民张先生拿到地税部门开出的缴税单时顿时惊住了。由于比此前预计的税费多出一万多,张先生拉着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不依不饶。而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拿出一沓厚厚的文件,这些文件中既有省有关部门转发财政部、国税总局的通知,也有南京自己下发的相关文件。地税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在6月14日便已接到江苏省财政厅、地税局下发的有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后来市里面经过一段时间准备,于7月2日下发了相关通知,“征收肯定是有依据的”。

  7月2日就下发了通知,是否意味着从那时起送件的市民都将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对此,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地增值税并非新税种,此次只是将相关问题作了明确,以前是自行申报,而现在市民必须是先交了税才能领到证。据悉,目前的操作方式中,土地增值税和此前的营业税、个税一起在地税窗口缴纳,卖方完清税收后,买方凭完税凭证才能在房管部门领到过户后的房产证。

  地税部门的这位负责人坦陈,有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最新文件的确是近期由财政和地税局共同签发的,而这个文件的落款时间为7月2日。“文件发生法律效力就应该是这个时间。”该负责人表示,7月2日他们就开始执行了,截至昨日他们已经征收到10笔土地增值税。

  卖高档房最高要缴11.6%的税

  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悄然执行,意味着在五年内转让一套“高档房”最高要缴纳11.6%的税收。这其中包括4%的契税、5.6%的营业税及附加费以及1%的个人所得税、1%的土地增值税。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可能还不会体会到这么重的税。”昨日在华侨路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的市民张先生表示,他刚买的一套120万的房子总共要缴纳13.92万的税,这还不包括通过中介买房子所需缴纳的1.4%的中介费,以及办理产权证的费用。“如果卖方一点都不承担,这个房子就更贵了。”张先生有些无奈,“这个土地增值税到底谁交,到时还是个麻烦事”。

  征税“突袭”,市民大多恼火

  由于政策“突袭”,并已经在7月2日悄然执行,很多送件的市民都表示“不敢相信”。

  昨天上午9点40分,当记者赶到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时,大厅里已经分外繁忙,前往咨询、办理交易手续的居民络绎不绝。市民陈小姐新近看中了一处二手高档房,已经与卖方谈妥,目前正准备办理过户手续,“好不容易看中一套价格适宜的房子,偏偏赶上这个政策,本来就很高的房款再加上这些税款,又要多付几万块钱,真是倒霉……”陈小姐很是懊恼。像陈小姐这样夹在政策交接门缝中的市民不在少数。在交易中心,记者看到了不少买方、卖方、中介“三方会谈”的场面。由于土地增值税的出台,三方的利益平衡成为一个焦点。但争执解决不了已经客观存在的政策环境,三方坐下来平心静气地权衡也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而地税部门的解释是:由于土地增值税从1994年后便存在,从那时起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应该缴纳税收,此次只不过是重新明确了征收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征收程序。

  两种赠与不用缴税

  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征收土地增值税本意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或者说减少房屋频繁买卖中带来的哄抬房价现象;但对于市民没拿到收益的赠与行为,可以免予征收。

  “所谓赠与是两种情况。”该人士解释,第一种是个人把这个房子送给他的直系亲属,这种方式不予征税;但对于送给其他人的,不叫赠与,仍要按照销售处理。第二种免税的赠与是,一些个人、企业通过非营利性机构把它捐赠给希望工程等,因为他实际上没有取得任何收益,也可以不征税。

  来源:南京晨报

  正当市民议论土地增值税何时开征之时,地税部门已悄然开征。记者了解到,南京地税部门已在18日、19日分别征收了3笔、7笔土地增值税。根据通知,7月2日以后到房管部门送件的交易都将征收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土地增值税将和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种一样,一手缴税一手拿房产证。

窗口悄然开征土地增值税

  “怎么多了1.65万的土地增值税啊,不是说还没开始征吗?”昨日一早,市民张先生拿到地税部门开出的缴税单时顿时惊住了。由于比此前预计的税费多出一万多,张先生拉着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不依不饶。而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拿出一沓厚厚的文件,这些文件中既有省有关部门转发财政部、国税总局的通知,也有南京自己下发的相关文件。地税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在6月14日便已接到江苏省财政厅、地税局下发的有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后来市里面经过一段时间准备,于7月2日下发了相关通知,“征收肯定是有依据的”。

  7月2日就下发了通知,是否意味着从那时起送件的市民都将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对此,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地增值税并非新税种,此次只是将相关问题作了明确,以前是自行申报,而现在市民必须是先交了税才能领到证。据悉,目前的操作方式中,土地增值税和此前的营业税、个税一起在地税窗口缴纳,卖方完清税收后,买方凭完税凭证才能在房管部门领到过户后的房产证。

  地税部门的这位负责人坦陈,有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最新文件的确是近期由财政和地税局共同签发的,而这个文件的落款时间为7月2日。“文件发生法律效力就应该是这个时间。”该负责人表示,7月2日他们就开始执行了,截至昨日他们已经征收到10笔土地增值税。

  卖高档房最高要缴11.6%的税

  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悄然执行,意味着在五年内转让一套“高档房”最高要缴纳11.6%的税收。这其中包括4%的契税、5.6%的营业税及附加费以及1%的个人所得税、1%的土地增值税。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可能还不会体会到这么重的税。”昨日在华侨路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的市民张先生表示,他刚买的一套120万的房子总共要缴纳13.92万的税,这还不包括通过中介买房子所需缴纳的1.4%的中介费,以及办理产权证的费用。“如果卖方一点都不承担,这个房子就更贵了。”张先生有些无奈,“这个土地增值税到底谁交,到时还是个麻烦事”。

  征税“突袭”,市民大多恼火

  由于政策“突袭”,并已经在7月2日悄然执行,很多送件的市民都表示“不敢相信”。

  昨天上午9点40分,当记者赶到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时,大厅里已经分外繁忙,前往咨询、办理交易手续的居民络绎不绝。市民陈小姐新近看中了一处二手高档房,已经与卖方谈妥,目前正准备办理过户手续,“好不容易看中一套价格适宜的房子,偏偏赶上这个政策,本来就很高的房款再加上这些税款,又要多付几万块钱,真是倒霉……”陈小姐很是懊恼。像陈小姐这样夹在政策交接门缝中的市民不在少数。在交易中心,记者看到了不少买方、卖方、中介“三方会谈”的场面。由于土地增值税的出台,三方的利益平衡成为一个焦点。但争执解决不了已经客观存在的政策环境,三方坐下来平心静气地权衡也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而地税部门的解释是:由于土地增值税从1994年后便存在,从那时起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应该缴纳税收,此次只不过是重新明确了征收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征收程序。

  两种赠与不用缴税

  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征收土地增值税本意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或者说减少房屋频繁买卖中带来的哄抬房价现象;但对于市民没拿到收益的赠与行为,可以免予征收。

  “所谓赠与是两种情况。”该人士解释,第一种是个人把这个房子送给他的直系亲属,这种方式不予征税;但对于送给其他人的,不叫赠与,仍要按照销售处理。第二种免税的赠与是,一些个人、企业通过非营利性机构把它捐赠给希望工程等,因为他实际上没有取得任何收益,也可以不征税。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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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切地说,造在自家宅基地上房子才是大产权,没有设定土地使用年限,可以世传!

 

请到农村走走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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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从农村来,高中毕业前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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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对农村真的不了解[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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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老家所在就在杭州附近,20年内不会拆迁。全国绝大部分农村1000年内不会拆迁,所以绝大多数农民可以放心,房产、地产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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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isen在2007-7-21 9:35:00的发言:
那你对农村真的不了解[em10]

你了解的农村和我了解农村可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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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所有的支持,欢迎所有的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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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高说的对,我也从农村出来的.

但目前的新农村建设会不会有变化.

我老婆的户口我一直不肯从农村迁出来,为的就是宅基地跟以后到杭州周边买农民房避免法律漏洞作准备的.

今年有可能在老家弄到3间宅基地,需要2万,家里人不必太支持,说不会有人住浪费,我有点犹豫.

北高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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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北高峰在2007-7-21 9:43:00的发言:

你了解的农村和我了解农村可能不一样。

我几乎每年都看到老家这里拆迁,征用,集体迁移,

给你个证据,看第三人民监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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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实面前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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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isen在2007-7-21 9:55:00的发言:

我几乎每年都看到老家这里拆迁,征用,集体迁移,

给你个证据,看第三人民监狱的发展

哪个省的第三人民监狱?发展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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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拆的写法就只有一种

说法那是嘴皮上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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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的

 

看看居民的种类

 

去年的强制移民,没地种,都到我老家闹灾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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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可能在2007-7-21 9:52:00的发言:

北高说的对,我也从农村出来的.

但目前的新农村建设会不会有变化.

我老婆的户口我一直不肯从农村迁出来,为的就是宅基地跟以后到杭州周边买农民房避免法律漏洞作准备的.

今年有可能在老家弄到3间宅基地,需要2万,家里人不必太支持,说不会有人住浪费,我有点犹豫.

北高给个建议.

农村宅基地免费申请的,只有家里兄弟、父母分别立户即可,买卖如果不能在乡镇土管所等部门的建房审批资料中将该住宅和宅基地记到你的名下,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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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你还要说你了解,我只能说你了解的不全面,不实际[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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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isen在2007-7-21 10:01:00的发言:

浙江的

 

看看居民的种类

 

去年的强制移民,没地种,都到我老家闹灾

[em10]

呵呵,我省移民下山工作是成功的,个别可能工作不到位、有偏差。我老家接收三峡移民也很成功。当然,极个别村民委员会有私分移民款的情况,相关人员已经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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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北高峰在2007-7-21 10:03:00的发言:

农村宅基地免费申请的,只有家里兄弟、父母分别立户即可,买卖如果不能在乡镇土管所等部门的建房审批资料中将该住宅和宅基地记到你的名下,有风险。

免费的事情早个20年前就没有了.

好像现在农村的宅基地也有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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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1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可能在2007-7-21 10:08:00的发言:

免费的事情早个20年前就没有了.

好像现在农村的宅基地也有年限的.

关键是要分户,兄弟、姐妹可以一户分两户,类似分家,新立的户以户为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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