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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灰太狼老婆

[交易答疑] 结束讨论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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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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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有待厘清,如果是代签,是否涉嫌故意欺诈呢?呵呵,真是一个剥皮的过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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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 期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中涉及债权的转让、附条件合同的生效等。还涉及债务转让问题,因为是按揭的。
2. 共有财产(本案里面是共有债权)的处分。估计还不到这个份上的事情。
3. 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或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的承担。但就我的责任应该比50万要低甚至不超过35万
分析起来还是有点复杂的。其难度可以做司法考试的大题目。
简单地说:期房买卖合同是可以有效的;共有财产的处分要全体共有人意见一致;不管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各方的损失会根据各方的过错大小确定。
至于更具体地预测案件结果,很难。不确定性很大。
有一个古老的法律原则: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当具体规则缺乏的时候,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律原则和精神处理。公正的法律及判决和道德要求往往是一致的。
hillman75 发表于 2010-3-1 23:36

您太有才了
以前一般案例比这个简单
本案多了条致命的,共有权人没有亲自签字--没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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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的掏银子却掏得不小心,也是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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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的掏银子却掏得不小心,也是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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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有待厘清,如果是代签,是否涉嫌故意欺诈呢?呵呵,真是一个剥皮的过程啊
临晚境,伤流景 发表于 2010-3-1 23:43


有 括号 XXX代 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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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的掏银子却掏得不小心,也是自找麻烦
ylz1998 发表于 2010-3-1 23:44

谁说不是呢
卖房子也不轻松
都是钱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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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无小事,事主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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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为了卖房,竟然欺瞒老婆,看样子离灰太狼的标准还远着
ylz1998 发表于 2010-3-1 23:42
]

不这样,怎么可能卖呢
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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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热心帮助!!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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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塞翁得马,安知非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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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灰太狼老婆 于 2010-3-2 00:21 编辑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塞翁得马,安知非祸!
moniker 发表于 2010-3-2 00:15

废话
人出生后、迟早都要死的
难道因为迟早都要死就干脆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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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估计楼主也不是什么坏人。

不过标题既然已经出现了毁约两字,
毁约是肯定的。
理论上,就算口头协议,
也是一种契约。
问懂法律的朋友,等于是法律有什么孔子可钻。
如果法律支持这种行为,等于不但 ...
黄的药师 发表于 2010-3-1 20:12

药师果然是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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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的再大极限我同意赔偿20万
灰太狼老婆 发表于 2010-3-1 22:01

LZ好像也算个生意人了,大钱也见的多了,那为什么不按协议约定的陪给对方50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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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BS:卖房如做生意,信誉是根本。如果房价跌了呢,对方是否可以赖掉不买?你如何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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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灰太狼老婆 于 2010-3-2 09:18 编辑
LZ好像也算个生意人了,大钱也见的多了,那为什么不按协议约定的陪给对方50万呢!
KAIWENG 发表于 2010-3-2 01:20

你认真看了帖子吗?
50万,不管是多是少
要是象你说的那么愚昧陪给对方了
那你就是傻子了
那也就没必要在这里讨论了
1  生意、合约等都要在基本的法律框架内去解决。找到合适的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每个人的必然选择。
2  对方不应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3  你就一法盲--法盲就请不要浪费你的口水。请看我帖子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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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BS:卖房如做生意,信誉是根本。如果房价跌了呢,对方是否可以赖掉不买?你如何想?
发财王 发表于 2010-3-2 07:39

如果的事情很难说
说明你还是没有认真看帖子
关于如果房价跌了,我前面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看来你上学开始就是个不认真的人
本案已经不是信誉问题
而是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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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还是有不少疑点的:
1、据我所知,在杭州很少有这样的中介公司会傻到来签一份买卖期房的三方协议,一般情况都是,中介替你们拟好协议文本,让买卖双方来签。这样,一旦有风险,中介公司就能将自己撇清,而将风险由买卖双方来承担。
2、代签的问题。要么是卖家一开始巧舌如簧,或与中介合谋,让买家相信他有多么诚意卖房,不可能有毁约风险;要么就是买家太傻,真的以为代签也没问题。所以,要考量其中是否有卖家恶意欺诈的成分
3、没有这套房源存在,即如果卖家不将这套期房拿出来卖,又何来这份协议。如果说过错,也是卖家恶意促成的:1、将期房拿出来卖;2、对老婆隐瞒事实(姑且认同卖家说法,现在毁约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事实如何,又有谁知道呢)
4、归根结底,这还是一个诚信问题,也即道德问题,而不仅仅是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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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期房,就怕价格上来,怕一方违约,到时候双方很难协商.也许很多中介都遇到过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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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还是有不少疑点的:
1、据我所知,在杭州很少有这样的中介公司会傻到来签一份买卖期房的三方协议,一般情况都是,中介替你们拟好协议文本,让买卖双方来签。这样,一旦有风险,中介公司就能将自己撇清,而将风险由买卖双方来承担。呵呵,这个已经是事实了,白纸黑字。
2、代签的问题。要么是卖家一开始巧舌如簧,或与中介合谋,让买家相信他有多么诚意卖房,不可能有毁约风险;要么就是买家太傻,真的以为代签也没问题。所以,要考量其中是否有卖家恶意欺诈的成分---三方在场,我当时还问这样行吗?
3、没有这套房源存在,即如果卖家不将这套期房拿出来卖,又何来这份协议。如果说过错,也是卖家恶意促成的:1、将期房拿出来卖;(如果说我卖期房是过错,那对方买期房是不是过错?这点上过错是均等的。)2、对老婆隐瞒事实(姑且认同卖家说法,现在毁约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事实如何,又有谁知道呢《事实是共有权人没有签字,对方不应该对此负责吗》)--房子是中介带他去看的,中介是他自己找的,不是我提供的,
4、归根结底,这还是一个诚信问题,也即道德问题,而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法律层面重视证据和法理

临晚镜,伤流景 发表于 2010-3-2 09:13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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