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孤单角落

狗狗芒果事件讨论专帖-请先看顶楼说明(相关讨论已汇总,请勿另开新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3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橘子妈妈</i>在2007-1-31 10:28:00的发言:</b><br/><p>×××</p></div><p>哈哈哈,你尽可能的把你们所能想象得到的污言秽语、恶毒字眼发到网上来吧,让大家欣赏一下你们的所谓“爱心” </p><p>你们骂得越厉害,越能体现,后面的笑声也越响</p>[em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只为芒果来这里</i>在2007-1-31 2:18:00的发言:</b><br/><p>看了一整夜的时间,才终于把这个漫长的帖子从头到脚一篇不落地看完了.</p><p>不养狗的人也许永远无法体会主人对狗的那份感情,狗狗不光是我的孩子,也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依赖的"人",有什么伤心的委屈的事,我也会抱着它对它说,它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粉红色的小舌头舔舔我,我知道它明白我.在我心中,它比我男朋友更重要,地位仅此于我的父母,因为我知道它的忠诚,它的永不背叛.我知道它不懂的太多,它不懂法律,却可以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保护我,哪怕害怕地躲在我的脚边,也不会背信弃义离我而去.这社会的冷漠已经太多太多,抱歉不是我不尊重人胜于尊重狗,而是我已经不敢再相信人,我宁愿相信我的狗!</p><p>记得3年前我第一条狗丢失的时候——我的第一条狗“多多”只是一条小型犬——那时候我还年轻,它也年轻,我竟然相信这世界是善良的!我把它洗的干干净净,还把毛修剪过,带着它去河滨公园玩,那天的太阳很好,甚至有点热。小多多精力超强,翘着高高的卷尾,撒着欢儿带着我一路小跑,我有点累了,便坐在草地上晒太阳,我牵着绳儿,它在我身边,很乖。多多一向很乖,不会离开我身边10米范围。我不想动了,就把它脖子上的扣解开,让它自己转转。我一直看着它,太阳这么暖,我也有点迷糊了。转个身忽然发现它不见了,我想它一定是沿路走过去了一些,就起来去找,一路找一路叫它的名字。可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永远失去了它。至今我不知道它是死是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当时我找了很远,沿途问所有可能看见它的人,都说没有看见。我狂奔回到家里,盼望着熟悉的铃铛声已经出现在家门口,可是没有。我哭着打电话给我妈,我妈第一时间赶回来。她没有怪我,可是我知道她比我还要伤心!我们一起出去找,找了整整一天,可是没有结果。我的眼泪没有停过,回来路上我们都很沉默,过了很久她很黯然地说了一句“多多连早饭都没有吃呢”,那种揪心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怎么能明白!!至今回忆起来,我都还想哭,是我对不起多多!把它给弄丢了!我几乎失眠三天也哭了三天,这三天我甚至出现了幻听,常常听到它脖子上的铃铛声,然后冲到门边去看,下楼去找,到窗边去张望!我写了无数的大字报,方圆数里我和我妈一张张去贴,一个个小区去找,一个个路边的小店去问!第3天我偶然看到一个厂门口很阴暗的地方坐了个看门的老头,就去问他,他说他看见的!他说是被两个外地人追,仓皇地逃过马路,逃到别的地方去了!他甚至说看到我在找,但是我没有问他他也就没有叫我。上帝知道我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阴暗的地方坐了这样一个人呀!我来不及多说,立刻到可能的地方去找,却没有消息。第4天我再去,有人告诉我有一只跟我描述的很像的狗,在这里孤单地待了3天3夜,好多人来抓都抓不到它,它很聪明,躲的很好。3天3夜啊~~!!!它什么都没有吃,在那里东躲西藏等了我3天3夜,而我却没有找到它!也许是精疲力尽了最终被人抓走了,也许。。。我真的不敢想它到底是怎么样的结果了。我真的恨我自己辜负了它呀!</p><p>唉。。当年的事不多提了,多提也是心酸。。。也许是那次哭的太多了,那以后我只要一哭眼睛就很疼,到现在这毛病也没好。也是我应该付出的代价吧。。</p><p>所以对芒果妈的感觉我感同身受,至爱的狗狗死的这样惨,真的跟天塌下来没什么分别的。只要我一想到数小时前还在摸它的毛,它还在拿鼻子亲热地蹭我的腿,耍赖一样地讨食吃,把屁股挪过来要挤到主人怀里,然而数小时以后这一切已成永决。谁能受的了?谁能?不敢想。。不敢想!或者,没有心的人能?</p><p>看到现在,最佩服的人也就是那个pppa了,真的很佩服他可以舌战群雄.毫无疑问所有人都看到他的法律功底了.对于这样的人,我从内心深处泛起一种疲倦感:不知道对着他该说些什么.当然也主要因为我不擅长骂人,也不擅长用骂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更不擅长雄辩——纵使我有如簧巧舌,学富五车,也无法摸着良心面不改色地说出像他说的那样的话。一条一条的争辩是毫无意义的,若是我根本不会去辩,而是<strong>去站到芒果妈的身边,去调查,去做些实际的事,得到一个实际的最好的结果。</strong></p><p>我不是一个不懂法的人,不会做违法的事。但我原本对法律已几无信心:这社会太多太多的不幸,早已把我对法律所有的信心磨平。而看到pppa这样的人,更让我觉得有一丝可笑:原来法律是可以这么用的,不是为了维护正义公平和公理;原来拥有法律知识的人是可以这样做的,不是为了让无辜惨死的狗狗洗刷冤屈,不是为了让伤心欲绝的主人得到安抚,不是为了让暴力行凶者得到惩戒,而是强抓住“漏洞”和“证据”来为所有罪责做尽可能的开脱!</p><p>叫我如何相信法律?叫我如何相信我去找证据,去把他们告上法庭,最终能得到我认为的公平的结果?在“人”的世界里,狗是允许被“合法屠宰”的!!!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借口,不需要解释,甚至不需要掩饰!更让人佩服的是,还有这样某个法律界的高参以遑遑之辞挡悠悠之口!</p><p>对不起,我是太激动了,激动地把自己当作是芒果妈了,呵呵。。。我始终无法做到炼出那样一颗完美的冷漠的心啊。。。所以我还是只能看到这样一个看着孩子尸骨无存却无从控诉的母亲,我相信我看见了她的无奈和悲伤,我也能看见芒果最后眼中的绝望。。是法律抛弃了芒果呀!是冰冷的人性抛弃了它!芒果妈不需要证明芒果是它的孩子,芒果是我们大家的孩子,这样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我们都爱它像爱自己的孩子。</p><p>不想再多说了,多说又有何益?能让芒果醒来吗?能让恶徒得到应有的结果吗?能让pppa冰冷的心看到“爱”吗?我真的觉得无能为力,这世界太多东西是我们无能为力的,所以我们不要再说了。有些事法律无法解决,语言无法解决,但有的是途径解决!高参已经说了,法律没有禁止即允许,或者说,默认。我们或许可以去做些“默认”的事,只要在尺度之内?大家以为呢?</p><p>最后只问一句,这句话送给pppa,送给小区打狗吃狗的那几个保安,也送给所有拥有一颗铁石心的人:</p><p><strong><font size="5">将心比心,情何以堪?</font></strong></p><p>愿我们的芒果在天堂拥有最美丽的花园,那么多爱它的人,抵不过一个“证据”,帮不了它,只能把我们所有的祝福都给它。。。</p></div><p>说的太好了。将心比心,希望那个pppa看到你的这些话,能够有了一点点的良知,不需要多。只要一点点就够了,PPPA积点德吧,为你也为你的子孙后代</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业障深重的人,一天到晚都在看别人的过失与缺点,真正修行的人,从不会去看别人的过失与缺点。</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橘子妈妈</i>在2007-1-31 10:44:00的发言:</b><br/><p>还真是哎,不说没想起来,一说到觉得不是一般的象,TMD就有这么些人纠缠不清,讨骂的</p><p>这个123杭网的人可都是领教过的,现在这个PPPa简直就是123的传人嘛</p></div><p></p>是的.JOY那个62已经被赶出杭网了类,不会是调个名字在这里混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你不要一直不满人家,你应该一直检讨自己才对。不满人家,是苦了你自己。</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心中装满着自己的看法与想法的人,永远听不见别人的心声。</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br style="mso-special-character: line-break;"/><br style="mso-special-character: line-break;"/></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你要包容那些意见跟你不同的人,这样子日子比较好过。你要是一直想改变他,那样子你会很痛苦。要学学怎样忍受他才是。你要学学怎样包容他才是。</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请你用慈悲心和温和的态度,把你的不满与委屈说出来,别人就容易接受。</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多用心去倾听别人怎么说,不要急着表达你自己的看法。</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眼睛不要老是睁得那么大,我且问你,百年以后,那一样是你的。</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br style="mso-special-character: line-break;"/><br style="mso-special-character: line-break;"/></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bid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font-kerning: 1.0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不要太肯定自己的看法,这样子比较少后悔。</sp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只为芒果来这里</i>在2007-1-31 2:18:00的发言:</b><br/><p>看了一整夜的时间,才终于把这个漫长的帖子从头到脚一篇不落地看完了.</p><p>不养狗的人也许永远无法体会主人对狗的那份感情,狗狗不光是我的孩子,也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依赖的"人",有什么伤心的委屈的事,我也会抱着它对它说,它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粉红色的小舌头舔舔我,我知道它明白我.在我心中,它比我男朋友更重要,地位仅此于我的父母,因为我知道它的忠诚,它的永不背叛.我知道它不懂的太多,它不懂法律,却可以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保护我,哪怕害怕地躲在我的脚边,也不会背信弃义离我而去.这社会的冷漠已经太多太多,抱歉不是我不尊重人胜于尊重狗,而是我已经不敢再相信人,我宁愿相信我的狗!</p><p>记得3年前我第一条狗丢失的时候——我的第一条狗“多多”只是一条小型犬——那时候我还年轻,它也年轻,我竟然相信这世界是善良的!我把它洗的干干净净,还把毛修剪过,带着它去河滨公园玩,那天的太阳很好,甚至有点热。小多多精力超强,翘着高高的卷尾,撒着欢儿带着我一路小跑,我有点累了,便坐在草地上晒太阳,我牵着绳儿,它在我身边,很乖。多多一向很乖,不会离开我身边10米范围。我不想动了,就把它脖子上的扣解开,让它自己转转。我一直看着它,太阳这么暖,我也有点迷糊了。转个身忽然发现它不见了,我想它一定是沿路走过去了一些,就起来去找,一路找一路叫它的名字。可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永远失去了它。至今我不知道它是死是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当时我找了很远,沿途问所有可能看见它的人,都说没有看见。我狂奔回到家里,盼望着熟悉的铃铛声已经出现在家门口,可是没有。我哭着打电话给我妈,我妈第一时间赶回来。她没有怪我,可是我知道她比我还要伤心!我们一起出去找,找了整整一天,可是没有结果。我的眼泪没有停过,回来路上我们都很沉默,过了很久她很黯然地说了一句“多多连早饭都没有吃呢”,那种揪心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怎么能明白!!至今回忆起来,我都还想哭,是我对不起多多!把它给弄丢了!我几乎失眠三天也哭了三天,这三天我甚至出现了幻听,常常听到它脖子上的铃铛声,然后冲到门边去看,下楼去找,到窗边去张望!我写了无数的大字报,方圆数里我和我妈一张张去贴,一个个小区去找,一个个路边的小店去问!第3天我偶然看到一个厂门口很阴暗的地方坐了个看门的老头,就去问他,他说他看见的!他说是被两个外地人追,仓皇地逃过马路,逃到别的地方去了!他甚至说看到我在找,但是我没有问他他也就没有叫我。上帝知道我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阴暗的地方坐了这样一个人呀!我来不及多说,立刻到可能的地方去找,却没有消息。第4天我再去,有人告诉我有一只跟我描述的很像的狗,在这里孤单地待了3天3夜,好多人来抓都抓不到它,它很聪明,躲的很好。3天3夜啊~~!!!它什么都没有吃,在那里东躲西藏等了我3天3夜,而我却没有找到它!也许是精疲力尽了最终被人抓走了,也许。。。我真的不敢想它到底是怎么样的结果了。我真的恨我自己辜负了它呀!</p><p>唉。。当年的事不多提了,多提也是心酸。。。也许是那次哭的太多了,那以后我只要一哭眼睛就很疼,到现在这毛病也没好。也是我应该付出的代价吧。。</p><p>所以对芒果妈的感觉我感同身受,至爱的狗狗死的这样惨,真的跟天塌下来没什么分别的。只要我一想到数小时前还在摸它的毛,它还在拿鼻子亲热地蹭我的腿,耍赖一样地讨食吃,把屁股挪过来要挤到主人怀里,然而数小时以后这一切已成永决。谁能受的了?谁能?不敢想。。不敢想!或者,没有心的人能?</p><p>看到现在,最佩服的人也就是那个pppa了,真的很佩服他可以舌战群雄.毫无疑问所有人都看到他的法律功底了.对于这样的人,我从内心深处泛起一种疲倦感:不知道对着他该说些什么.当然也主要因为我不擅长骂人,也不擅长用骂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更不擅长雄辩——纵使我有如簧巧舌,学富五车,也无法摸着良心面不改色地说出像他说的那样的话。一条一条的争辩是毫无意义的,若是我根本不会去辩,而是<strong>去站到芒果妈的身边,去调查,去做些实际的事,得到一个实际的最好的结果。</strong></p><p>我不是一个不懂法的人,不会做违法的事。但我原本对法律已几无信心:这社会太多太多的不幸,早已把我对法律所有的信心磨平。而看到pppa这样的人,更让我觉得有一丝可笑:原来法律是可以这么用的,不是为了维护正义公平和公理;原来拥有法律知识的人是可以这样做的,不是为了让无辜惨死的狗狗洗刷冤屈,不是为了让伤心欲绝的主人得到安抚,不是为了让暴力行凶者得到惩戒,而是强抓住“漏洞”和“证据”来为所有罪责做尽可能的开脱!</p><p>叫我如何相信法律?叫我如何相信我去找证据,去把他们告上法庭,最终能得到我认为的公平的结果?在“人”的世界里,狗是允许被“合法屠宰”的!!!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借口,不需要解释,甚至不需要掩饰!更让人佩服的是,还有这样某个法律界的高参以遑遑之辞挡悠悠之口!</p><p>对不起,我是太激动了,激动地把自己当作是芒果妈了,呵呵。。。我始终无法做到炼出那样一颗完美的冷漠的心啊。。。所以我还是只能看到这样一个看着孩子尸骨无存却无从控诉的母亲,我相信我看见了她的无奈和悲伤,我也能看见芒果最后眼中的绝望。。是法律抛弃了芒果呀!是冰冷的人性抛弃了它!芒果妈不需要证明芒果是它的孩子,芒果是我们大家的孩子,这样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我们都爱它像爱自己的孩子。</p><p>不想再多说了,多说又有何益?能让芒果醒来吗?能让恶徒得到应有的结果吗?能让pppa冰冷的心看到“爱”吗?我真的觉得无能为力,这世界太多东西是我们无能为力的,所以我们不要再说了。有些事法律无法解决,语言无法解决,但有的是途径解决!高参已经说了,法律没有禁止即允许,或者说,默认。我们或许可以去做些“默认”的事,只要在尺度之内?大家以为呢?</p><p>最后只问一句,这句话送给pppa,送给小区打狗吃狗的那几个保安,也送给所有拥有一颗铁石心的人:</p><p><strong><font size="5">将心比心,情何以堪?</font></strong></p><p>愿我们的芒果在天堂拥有最美丽的花园,那么多爱它的人,抵不过一个“证据”,帮不了它,只能把我们所有的祝福都给它。。。</p></div><p>在是一个局外人,但我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公正、公平、公开的解决。</p><p>关注事情的进展,其实更关注的是中国的法律到底能不能帮助大家把事情公正、公平、公开的解决。</p><p>楼上这段话也正是我想说的。</p><p>大家多些理解,多些解决问题的诚意,虽然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但事情总能圆满解决的。</p><p>这也只是我个人的希望,但愿这件事情不会总远拖着,这样大家都会心灰意冷的。</p><p>其实大家互相彼此言语攻击,大可不必。</p><p>公道自在人心!(起码大多数人会有一颗公正的心!)</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pppa</i>在2007-1-31 9:50:00的发言:</b><br/><p></p><p>你用不着老拿尸体来说事了,狗的尸体呢?找到了吗?在哪找到的?尸体上的痕迹可以说明是谁干的吗?</p><p>你说的对,私自毁灭物证已经违反法律了。但要证明有没有私自毁灭物证同样需要证据。你说证据是不是需要强调的?</p><p>要想讨个公道,不是象某些人那样辱骂殴打、大吵大闹、到网上发几个大字报可以解决的。有空不如象某个网友说的那样<strong>去站到芒果妈的身边,去调查,去做些实际的事,得到一个实际的最好的结果。</strong></p><p>要想拿法律来说事,自己先去普普法。多中央台的《今日说法》对法盲来说倒是不错的选择,建议你多去看看</p></div><p>我看你的脑子不是一点点的有问题。芒果都被那些畜生保安给吃了,哪来的尸体,我真不得不佩服你的强辩功夫啊。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pppa</i>在2007-1-31 10:52:00的发言:</b><br/><p>哈哈哈,你尽可能的把你们所能想象得到的污言秽语、恶毒字眼发到网上来吧,让大家欣赏一下你们的所谓“爱心” </p><p>你们骂得越厉害,越能体现,后面的笑声也越响</p>[em02]<br/></div><p>好怕怕哦,笑的这么恐怖,跟疯了的人是没什么好说了的</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旁若无人</i>在2007-1-28 20:13:00的发言:</b><br/><p>这社会上有那么多无人赡养的老人,那么多流浪在外无家可归的人,要是换做你们小区的保安,指不定扑上去先把他们杀了吃了,然后把他们身上的东西分分掉!接着告诉110,他们什么也不知道,贼喊抓贼,做了婊子还非要立贞洁牌坊。</p></div><p>天哪!!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比喻啊?!发言者,你自己的父母看到了吗?</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1 11:33:4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人物</i>在2007-1-31 10:56:00的发言:</b><br/><p></p>×××</div><p>这是很有可能的,这个PPPA这么喜欢表现自己怎么不去上电视啊,把法律拿到这里来显摆。不去帮助真正有用的人,学了也是白学</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橘子妈妈</i>在2007-1-31 11:12:00的发言:</b><br/><p>这是很有可能的,这个PPPA这么喜欢表现自己怎么不去上电视啊,把法律拿到这里来显摆。不去帮助真正有用的人,学了也是白学</p></div><p>我估计他是受过什么刺激吧!现在这段时间脑子有病的人确实是比较多一点的,哎,生活压力估计太大了!</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橘子妈妈</i>在2007-1-31 11:12:00的发言:</b><br/><p>这是很有可能的,这个PPPA这么喜欢表现自己怎么不去上电视啊,把法律拿到这里来显摆。不去帮助真正有用的人,学了也是白学</p></div><p></p>你不是说我是法盲吗?一个法盲怎么拿法律来显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1 11:17:49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pppa</i>在2007-1-31 9:50:00的发言:</b><br/><p></p><p>你用不着老拿尸体来说事了,狗的尸体呢?找到了吗?在哪找到的?尸体上的痕迹可以说明是谁干的吗?</p><p>你说的对,私自毁灭物证已经违反法律了。但要证明有没有私自毁灭物证同样需要证据。你说证据是不是需要强调的?</p><p>要想讨个公道,不是象某些人那样辱骂殴打、大吵大闹、到网上发几个大字报可以解决的。有空不如象某个网友说的那样<strong>去站到芒果妈的身边,去调查,去做些实际的事,得到一个实际的最好的结果。</strong></p><p>要想拿法律来说事,自己先去普普法。多中央台的《今日说法》对法盲来说倒是不错的选择,建议你多去看看</p></div><p></p><p>一路看下来,发现你这个人真的很烦。开口闭口讲法,你是法律专业人士么?不要以为认识几个字看过几本书就可以扮学究,也不认真的想想自己说的法有多么可笑。</p><p>关于狗狗的遗体,已经惨遭分食,如何去找?你希望是从该死的保安肠子里挖出一些残留物化学分析有狗肉的成份才能证明?即便如此,谁敢保证那些厚颜无耻的家伙不会说这两天恰好吃了狗肉火锅来证明自己无罪?按照你的逻辑,贪官们把脏款花掉也,也就不能说他们有罪了?电视台的人和事主见证了保安锁起监控室的门并听到了里面有关于电脑的操作声音,已经可以提出是否进行毁坏有关证据的质疑,此时,按法理来说,是需要保安证明没有毁灭证据,而不是事主拿出保安毁灭证据的证据。懂不懂?更何况,按照规定时间保存小区监控录相,本身就是物管的责任,拿不出录相本身已经失职,则关于此证据的一切疑点,利益归属于没有失职或过错行为的一方,这,你又懂么?会认几个字就能说明你不是法盲了?笑死人你不怕要你偿命么?</p><p>我们会帮助芒果妈,这种帮助行为,包括在论坛里打击像你这样厚颜无耻却又不敢站到阳光下来说话的人!!!</p><p>另外,打人对与不对,自有公安机关判定。但我们要告诉你的是,该打的人,即便承担法律责任,还是要打的。尤其是你!偿若你敢公布你的身份,你试试看有多少人会宁愿被法律责罚都还是义无反顾打你一顿!!!</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1 11:20:5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3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pppa</i>在2007-1-31 11:17:00的发言:</b><br/><p></p>你不是说我是法盲吗?一个法盲怎么拿法律来显摆?<br/></div><p></p><p>曾经有一个人意外的捡到一张人大代表证,便四处显摆假装自己是个人大代表;</p><p>这时有一个人,读过几年书认识一些字,恰好读到了几条所谓的法律条文,便到处给你讲这几条法,假装自己不是法盲,这就好比小偷偷了衣服后就要穿在身上强装镇定好像这件衣服本来就是他的一样!!!</p><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7 15:47 , Processed in 0.062081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