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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江南CBD

两万嫌贵,一万八就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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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bob_ye 发表于 2012-5-29 00:19
自娱自乐,不是开发商的狗,就是脑残。
限购取消了吗?利率降了吗,打折了吗?首付恢复到两成了吗?二套房 ...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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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山绿水好空气 发表于 2012-5-23 23:12
过去的十年是限购的十年?
你太幽默了!
看来没人有两套以上的房子。

历年调控史回顾之三--2005年

2005年3月 房贷优惠政策取消 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央行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5年3月 房地产税改革深入 调控触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正在筛选试点城市,将开始模拟运行,为最终出台房地产税提供决策基础。
2005年3月 国八条出台 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 七部委意见 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新“国八条”内容: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三、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四、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五、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六、加强金融监管;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八、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2005年5月17日—30日 《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5月17日   先税后征
    5月27日   各地要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房的平均交易价格,每半年公布一次。2005年6月1日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符合当地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免征营业税,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5月30日   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2005年9月 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产信托
    2005年9月底,由银监会制定的房地产信托管理文件(即“212号文”)开始下发至各地银监局。该文件全称《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房地产信托发行门槛进行了严格限制。
    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
    2005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文件正式明确了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交纳个人税。
    文件明确,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要做到各税统管,不能只负责征收契税,其他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也要同时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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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5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胥志义:政府折腾——中国灾难的根源


    鲁迅先生有一段话,大意是:为了治病,方子上开人参。病没治好,倒落个满身浮肿。用萝卜子来解,才恢复先前一样的瘦。人参白买了,还倒贴了萝卜子。
    这大概就是一种折腾。
    你想想,我们建国后,土地分给了农民,工业基础虽然薄弱,却也有一定数量企业,本该让人民休养生息,自然发展。但我们要治病,治“一穷二白”的病,要“赶英超美”,“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要“一天等于二十年”,“大跃进大发展”。怎么样实现?开的方子是社会主义,是“人参”,好得不能再好。于是农民归大堆,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于是私有资本国有化,生产活动集体化,于是计划部门雄心勃勃,粮食产量多少多少,钢铁产量多少多少。结果哩?二十多年下来,穷病没治好,反而是“国民经济走向崩溃边缘”,“落个满身浮肿”。
    改革是用萝卜子来解。目的是恢复先前一样的瘦。农民不归大堆了,私有经济可以发展了。我们转了一个圈,又开始回到建国初期的那个原点。社会主义白搞了,反而平空生出一个改革。
    为了搞社会主义,我们没少折腾。比如农民归大堆,就要号召,要动员,要搞社会主义教育,要打击反社会主义的思想与行为。还要研究组织形式和名称,“叫人民公社好”,要完善组织结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一个“承包制”,这些都白搞了,只能算是折腾。再比如,私有企业的国有化,我们还进行了创新,不是“暴力掠夺”,而是“和平赎买”,先是“公私合营”,后是给资本家“定金”,再后是“定金”也没了。一允许私有经济存在和发展,这些也白搞了,也是折腾。不仅于此,上层建筑还要适应经济基础,于是有计委经委,有生产计划工资计划,有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有先重工业还是先轻工业的争执,那么多的人在研究,在规划,一旦实行市场经济,这些同样是白搞了。
    理论上有个“路径依赖”。我们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搞惯了,所以用萝卜子来解的改革,也充满折腾。不要说农村承包制实施过程中的争议和风险(如小岗村农民的风险),单是国有企业要不要私有化,或怎样私有化,现在就吵得沸反盈天。国企改革的各种研究,各种方案,一抓一大把。如果当初没有社会主义的“药方”,没有公有制的的强制推行,何来现在的改革?以至弄得左派右派,恶言相向。改革能否搞得成,能否“消肿”,恢复先前一样的瘦,还是天上的事,恐怕还得折腾一段历史。可见用萝卜子来解也非易事。
    凡是给经济开药方的人,都迷信他的药方能促进经济发展,如果付诸实施,就要人民按他的要求行动,就要调动资源,就要政府挂帅,就要贯彻落实,就要轰轰烈烈,简言之,就要折腾。本来经济发展是老百姓的事,老百姓用自已的劳动,自已的技术,并借助资本和资源,去讨生活求富裕,就是经济发展。在老百姓眼中,没有GDP,没有经济结构,有的只是自已生活的好坏。他希望政府保护他,而不是代替他侵害他,希望政府帮助他,而不是指挥他命令他。但没有什么自我标榜能促进经济发展的药方,可以不代替老百姓,不指挥老百姓。一代替一指挥,折腾也就来了。
    通过改革恢复先前一样的瘦,本质就是回归自然,回归本原。市场经济是自然经济,公民权利是“天赋人权”,所以,实现市场经济也好,建立宪政体制也好,都是回归自然。自然天成,不保护自然的体制,都是理论家政治家的“药方”,他们认为是“人参”,却一定会带来“浮肿”,带来折腾。因为领导或精英的好大喜功,带给中国的折腾还少吗?所以回归自然的改革有折腾(甚至是革命),却是无可奈何。如果这一次的折腾,能够保证以后的不折腾,也算是价值不菲,功在万世。
    但是,我们现在的改革是在回归自然,恢复先前一样的瘦吗?好象是,又好象不是。允许个人发展,扩大人民自由,赋于公民权利,都是在回归自然。但所谓“中国特色”,“中国模式”,却似乎是在寻找与以前“社会主义”不同的“药方”。虽然“药方”不同,但还是“药方”。只要是“药方”,就一定有折腾。君不见为了GDP的强制拆迁?君不见经济刺激带来的通货膨胀?君不见在加快经济发展口号下对人民的予取予夺?我们没有了搞社会主义的折腾,又有了在加快经济发展口号下的折腾。我们在这种模式与那种模式之间选择,就是在这种折腾与那种折腾之间选择。
    问题还在于,当这种新的折腾搞不下去的时候,我们还得去改革,正如以前的社会主义搞不下去,必须改革一样。现在很多人认为,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不可持续,已经走到头了。究竟到头没到头,临界点在那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搞不下去一定要改革,不是改归大堆的体制,不是改不允许个私经济发展的政策。而是改现在的“中国模式”,改我们现在认为是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的药方。当我们认识到要改,不得不改时,就会明白,不光是中国模式白折腾了,还得贴上萝卜子去解。为了恢复先前一样的瘦,我们又将承受改革的折腾。
    举个简单例子。我们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国企,却带来垄断,当垄断遭遇汹汹民意时,我们就会明白,国企的“大”和“强”只是一个花架子,是“浮肿”。不唯不能为民众带来利益,反而成为掠夺民众利益的工具。当反垄断的改革不得不搞时,我们还得对其进行拆分。兼并重组白搞了,将来拆分的改革一定又是折腾。
    老百姓从来不会折腾,政府才是折腾的主体。中国多灾多难,盖源于此。中国建国后的历史就是政府折腾的历史。我们还美其名“寻找中华民族振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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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bob_ye 发表于 2012-5-29 00:19
自娱自乐,不是开发商的狗,就是脑残。
限购取消了吗?利率降了吗,打折了吗?首付恢复到两成了吗?二套房 ...

利率降了,这个是已经确定的事了!
其他的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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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注意事项:
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11948185-1-1.html
看了以上链接,大家应该很同情上面业主吧。后面买房的要从中吸取教训:
1、大的配套方面,比如学校、商业圈等,如果开放商买的时候宣传了,就要求开放商写到附约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2、开发商承诺的交付件存在模棱两可的地方,比如上面链接上的局部干挂石材,一定要问清楚,别到时只有楼底下几层有干挂石材,其他都油漆了
3、开发商宣传的特色点,一定要问清楚,比如上面链接上的铜主题小区,现成开发商宣称该词为形容词,只有会所才有铜元素。。
以上这些一定要问清楚,同时可以要求开放商写到附约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如果开发商不敢写肯定是存在猫腻。
开放商和中介只会告诉你好的方面,不会告诉你差的方面,还有些模棱两可的不实东西,很多东西需要你自己的发掘。建议购房的时候多逛逛周边楼盘,比较下,不光是价格,还有宣传的信息方面!!!!
刚需购房不容易,一间房,一辈子,几代人幸福!!!切记勿匆忙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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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现在不是土地供应不足,或者房子供应不足的问题,是房子成了投资的商品,但又具有必需品的属性,所以,投资客当然选择房产。现在的限购就是要把这些投资客挡在门外!让房地产回归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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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CBD 于 2012-6-11 22:31 编辑

回楼上,关于投资存在的利弊的问题,我前面已有诸多论述,就不展开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投资客的界定非常困难,而且涉及严重侵犯human rights的问题--难道北京、上海、杭州房价贵就应该将北京、上海、杭州圈起来,只能让享有北京、上海、杭州户籍特权的人以非市场价格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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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CBD 于 2012-6-11 22:35 编辑

从这些年与诸多大神辩论来看,其反方观点基本可归纳为以下两点:

首先,他们告诉我说:你看,房地产有这么多人投资,房价焉能不暴涨?

然后,他们又告诉我说:你看,房地产市场这么多空置房,所以房价不久就会暴跌--胆子大一点的人说:房价明天就开始降;不那么大胆的人说:半年之内你走着瞧;最保守型的人说:一年之内来看,你就是SB。--这个观点换句话说就是:你看,房地产有这么多人投资,房价焉能不暴跌?


如此有喜感的两个结论这么多年来就这么无数次同时出现在我的眼前,并同时并肩作战成为反驳我的观点的最强有力的理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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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CBD 于 2012-6-12 21:43 编辑
ourlovewill 发表于 2012-6-9 15:16
我觉得现在不是土地供应不足,或者房子供应不足的问题,是房子成了投资的商品,但又具有必需品的属性,所以 ...


有必要在罗嗦两句。

你的去投资品属性的理想实际就是计划经济按需生产或按需供应或者是配给制的翻版,从实践来看,所有这样的模式都失败了并引起了严重的问题--极度的短缺。

关于为什么这样,可以参考我的另外一篇帖子《从德国的一则案例看房地产调控的未来》里面有非常形象的例子:说明为何会引起上面的问题: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880268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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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CBD 于 2012-6-12 21:58 编辑
jhmusa 发表于 2012-5-21 20:54
汗,既然你这样问了,那么我就告诉你,按照你的理论,我可以告诉你,不调空,放开你所谓的供应,上500w,比 ...


关于谁更容易稳在500万的问题,请参考我的另外一篇帖子《从德国的一则案例看房地产调控的未来》(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8802688-1-1.html),第(二)大段的标题是:"幸好有囤积居奇者",看到这个题目你是否更加震“汗”?是不是更加觉得不可理喻?你有没有仔细读过文章的内容?--其实这个根本不难理解,就跟你们现在说“大片的空置房”实际是同一句话的两个表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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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CBD 于 2012-6-22 08:54 编辑
青山绿水好空气 发表于 2012-5-23 23:12
过去的十年是限购的十年?
你太幽默了!
看来没人有两套以上的房子。


今天有点空,继续摆事实:
                                                          历年调控史回顾之四--2006年

2006年4月27日 房贷利率再次上调 调控卷土重来
    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的银行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至6.39%。这是央行在加息后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再次上调利率,此次加息主要是为了抑制投资需求,进一步稳定房地产价格。
    2006年5月24日   国六条出台  新一轮调大幕开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六项措施: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业内人士认为这六条措施开启了2006年房地产调控序幕,称之为国六条。
    2006年5月29日 国务院出台限制套型90/70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人称9部委“十五条”,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而且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做出了量化规定,提出90平方米、双70%的标准。
    2006年5月31日 国税总局出台二手房营业税政策 开始着手整顿二手房市场
    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74号文件),对“国六条”中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的具体执行问题予以明确。要求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的手续。
    2006年7月6日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
    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同时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2006年7月11日 建设部出台171号“外资限炒令”
    建设部联合其他5部委下发171号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被业内称为“外资限炒令”,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
    2006年7月26日 108号文强制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2006年8月1日 土地新政出台
    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正式施行,规范对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作了细化,进一步明确六类情形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范围: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并建立国有土地出让的协调决策机构和价格争议裁决机制。
    2006年8月19日 央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6年8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
同时,进一步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商业银行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在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2006年8月30日 建设部出台廉租房管理实施办法
    建设部:《城镇廉租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我部制定了《城镇廉租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2006年9月房地产市场整顿
    9月12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的要求,现就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
2006年9月14日 完善二手房市场交易管理
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44号),加强无偿赠与行为、受赠房屋销售、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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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价不该这么高,但一定还会更高

许小年说:“经济下滑楼市回暖,史称最严厉调控政策似将无疾而终,强大有形之手再次败在市场手下。面对高房价,不去增加供给改变预期,反而一味依靠行政手段蛮横打压需求,将自己逼入今日之困境。若无改革特别是土地制度改革,房价还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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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有两个特点:土地垄断和贫富分化.如果不调控,不要说买房,老百姓连租都租不起.
数年前曾经听过某经济学家的讲座,他提出一个观点:要大力提高大城市的生活成本,让无法在大城市生活的老百姓主动移居到农村去.
在他们的眼中,社会就是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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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jlc 发表于 2012-6-24 13:36
中国有两个特点:土地垄断和贫富分化.如果不调控,不要说买房,老百姓连租都租不起.
数年前曾经听过某经济学家 ...

引用我上面的话:(如果不乱调控)房价不该这么高,(因为乱调控)但一定还会更高。

原因不细说,前面论述得太多了。

所以本来土地垄断和贫富分化,问题已经够严重了,目前加上瞎调控,行政粗暴干预,让本来就已丛林化的社会更加血腥野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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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CBD 于 2012-6-24 14:33 编辑

目前的调控方向可以用一句话的两个方面总结:控制需求、打压供给。

控制需求,用他们的话说是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冲动,这种需求冲动得不到释放,必然强化市场稀缺预期;打压供给不说了,比较好理解,应该没有太多争议,也必然强化市场稀缺预期。两者形成合力,房价焉有不暴涨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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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的调控方向可以用一句话的两个方面总结:控制需求、打压供给。

控制需求是中央政府做的,而打压供给则是地方政府干的.十余年前,杭州政府就曾经把不饱和供地作为经验向广州政府做过介绍,记得当时媒体还大张旗鼓地做过宣传.而当时中央政府还没有开始调控.
现在也是如此,为什么突然把金沙湖北的住宅用地更改为工业用地?用屁股想想也明白.
所以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调控,地方政府的贪婪会把房价推到一个令人感到恐怖的地步.
当然我也认为中央政府的调控最终肯定失败,就象历朝历代都打击土地兼并,但土地兼并却越来越严重一样.这一点我在以前的一个贴子曾经谈过.
顺便说一句,温总是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人,但是他的很多讲话媒体不会刊登,因为利益集团的势力太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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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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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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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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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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