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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藕 发表于 2013-4-24 13:58 有报酬我觉得也是应该,只要把小区管理好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学雷锋呢!不能接受的是"给了钱,没办事!"
三堡移民 发表于 2013-4-24 09:49 《暂行规定》没有明确提及相关规定的废止,确实是这个文件的一大硬伤,所以我说有关约定是“事实上已经失 ...
运新居士 发表于 2013-4-24 15:52 瓜老,此时当真?请一并作出解释啊 本帖最后由 1924036384 于 2013-4-24 14:51 编辑
whj0571 发表于 2013-4-24 13:42 运新居士,你多次提及到小熊猫的建议怎么怎么,严格意义上说,小熊猫还不是运新的准业主,那他代表的又是谁 ...
运新居士 发表于 2013-4-24 13:58 论坛上、Qq群里的意见和建议,不管是否已入住,只要是出于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管理好小区的建议,业委会都 ...
whj0571 发表于 2013-4-25 17:05 我说的准业主是指已入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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